芦溪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芦溪县统计局
2018年,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和县委、县政府“五个芦溪”总体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提质,社会事业有序推进。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6.26亿元,不变价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56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59.45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60.25亿元,增长12.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2%、47.5%、47.3%。人均生产总值50781元,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2:43.6:44.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91.70亿元,增长9.1%,占GDP的比重67.3%。

年末常住人口26.88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0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8452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22%,比上年末提高1.2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0.3575万人,出生率13.32‰,比上年下降0.5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0.1678万人,死亡率6.25‰,比上年提高0.03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7.07‰,比上年下降0.61个千分点。
年末户籍总人口31.3165万人,总户数9.3532万户。
表一 2018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26.8855 100.0
其中:城镇 14.8452 55.22
乡村 12.0403
44.78
其中:男性 13.6034 50.6
女性 13.2821 49.4
年末全县就业人员17.15万人。
全年财政总收入16.20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9亿元,增长0.2%;税收收入13.03亿元,增长13.3%,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4%,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11亿元,增长10.6%。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支出26亿元,占全部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83.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亿元,教育支出6.42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5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3.17亿元。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54亿元,比上年增长4.3%。粮食种植面积15949公顷,比上年增加1524公顷,增长10.6%,其中,谷物种植面积14335公顷,增加1281公顷,增长9.8%;豆类种植面积981公顷,增加153公顷,增长18.5%;薯类种植面积633公顷,增加90公顷,增长16.6%。油料种植面积1572公顷,增加109公顷,增长7.5%。蔬菜种植面积5553公顷,增加18公顷,增长0.3%。
全年粮食总产量109931吨,比上年增加11635吨,增产11.84%。其中,谷物104806吨,增产11.25%;豆类产量2658吨,增产32.5%;薯类产量2467吨,增产18.55%。油料产量3199吨,增产3.43%。蔬菜产量135517吨,增产2.0%。
全年肉类总产量40333吨,减少1.22%。其中,猪肉产量31830吨,减少1.46%;牛肉产量588吨,增长6.52%;羊肉产量716吨,增长5.29%。禽蛋产量1923吨,增长5.02%。年末生猪存栏16.01万头,减少6.14%;生猪出栏42.76万头,减少4.95%。
表二 2018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产量(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 109931 11.84
其中:谷物 104806 11.25
豆类 2658 32.5
薯类 2467 18.55
油料 3199 3.43
蔬菜 135517 2.0
肉类 40333 -1.22
年末拥有农业龙头企业98家,实现销售收入25.82亿元,增长8.2%,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48家,家庭农场178家。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8个,发展无公害农产品24个、绿色食品6个、有机食品11个。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社会工业增加值52.2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生产总值比重38.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4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3%,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7.8%,重工业增长9.4%;分经济类型看,集体企业增长12.4%,股份合作企业增长4.4%,股份制企业增长12.2%,私营企业增长9.9%,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7%,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1.7%;分行业看,18个行业大类中,15个行业实现增长,占比达到83.3%。主要行业中,陶瓷制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8%;水泥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9.0%,风电设备制造业增加值下降9.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8%,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7.0%。

表三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指标 比上年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 9.3
其中:轻工业 7.8
重工业 9.4
其中:集体企业 12.4
股份合作企业 4.4
股份制企业 12.2
私营企业 9.9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7.0
其他经济类型 1.7
全年全社会工业用电量6.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6%;完成工业增值税3.6亿元,增长5.1%。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18亿元,比上年增长5.2%。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8家,完成总产值12.8亿元,增长1.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4.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4.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1%。分投资主体看,国有投资下降16.9%;非国有投资增长15.3%,其中民间投资增长41.4%,占全部投资的82.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75.4%。其中,住宅投资增长54.8%。商品房销售面积22.3万平方米,增长71.4%;商品房销售额8.6亿元,增长96.4%。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7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西药品类、家具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6.3%、27.3%、14.3%。
六、对外经济
全年共引进各类项目75个,其中新批外资项目6个。完成外贸出口9.7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6211万美元,增长7.6%。引进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45个,实际进资95.11亿元,增长10.8%,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8个,实际进资81.59亿元,增长17.7%。
七、交通、旅游
年末公路总里程1714.667公里。
全年接待旅游者834.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0%;旅游综合收入63.51亿元,增长17.6%。
八、金融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25.34亿元,比年初增加10.74亿元,增长9.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63.73亿元,比年初增加9.0亿元,增长16.4%。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36.33亿元,比年初增加9.49亿元,增长7.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7.1亿元,增长1.7%,中长期贷款余额85.53亿元,增长9.3%。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0.0646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0.0581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223人,高中在校学生4872人,中小学在校学生39602人,幼儿园在校幼儿10622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68人。拥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普通高中4所,中小学67所,幼儿园114所。普通高考录取率90.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
表四 2018年各类学校招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
单位:人
指标 招生数 在校生数 毕业生数
幼儿园 3569 10622 4277
义务教育 8530 39602 7687
其中:小学 4046 26863 4498
初中 4484 12739 3189
高中 1729 4872 1639
中等职业学校 1140 3223 1509
特殊学校 51 168 13
年末拥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全年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鉴定的新产品4项,成果4项。全年申请专利774项,推广新技术成果20项,新产品成果鉴定2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
十、文化、卫生、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2个,有线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2.4万户。广播综合覆盖率80%,电视综合覆盖率98%。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个(不含诊所、村卫生所,下同),其中医院、卫生院12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检验所1个,防保站8个。卫生技术人员123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80人。医院和卫生院实有床位1112张。
全年举办综合运动会1次,举办单项比赛18次。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6次,参加活动人数达5万人次。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66元,比上年增长8.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43元,增长8.3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352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675元,增长9.8%。
年末城镇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684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94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219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311人,其中城镇职工20598人,城镇居民26713人;新农合参保人数24608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002人,比上年增长23.7%。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0.40亿元,月人均补差381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0.35亿元,月人均补差267元。
年末共有敬老院12所,提供床位1299张,年末住院人员825人。全年优待抚恤补助对象760人,抚恤金额0.1512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8105亩,森林覆盖率71.26%。拥有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1个,省级森林公园4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年末各种蓄水工程2173座,蓄水总量达20200万立方米。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5.4%。全年平均降水量1394毫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33.2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0.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2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23%。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2起,比上年同期增加4起,死亡3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人。其中,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发生各类事故12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比上年同期增加4起,死亡3人,比上年同期减少2人。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投资。
6.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7.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县商务局;年末公路总里程来自县交通局;金融、保险数据来自县金融办;教育、体育、科技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旅游等数据来自县文广新旅局;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县电视台;卫生、计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委;社会保障和福利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优待抚恤数据来自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造林、森林覆盖率、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数据来自县林业局;空气、地表水质量来自县环保局;蓄水工程、降水量数据来自县水利局;工矿领域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县安监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