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函〔2023〕2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安顺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助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一流旅游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化及打造“中国温泉省”、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支持事项及省委、省政府支持安顺市建设一流旅游城市、黄果树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重大机遇,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为核心,全面推动安顺温泉旅游集群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补齐补全安顺冬季旅游短板,助推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安顺旅游经济。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全市温泉资源富集优势,坚持示范引领、试点先行、整体带动,实施一批温泉度假地建设行动,着力提升温泉旅游发展的品质,构建统筹有力、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温泉旅游度假地发展格局,促进“温泉+”“+温泉”融合发展。2023年,通过完善权证、招商引资、提质改造等多种方式,力争实现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温泉项目的目标,按照《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1家;2024年,力争新建或提质温泉项目3个,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1家;2025年,力争新建或提质温泉项目5个,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2家,温泉旅游产业示范效应凸显,“温泉之城”发展取得突出成效。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动全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在市旅游产业化专项组统筹领导下,组建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文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胡礼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全仕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洪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孙 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邓 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杨 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顺日报社社长
刘 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任克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永之 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副局长
覃任达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玉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自卫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先进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郑荣发 市商务局副局长
剪艳罗加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杜兴华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大盛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兴发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贵喜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宏建 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贺 洁 西秀区政府副区长
黄 君 平坝区政府副区长
罗 薇 普定县政府副县长
徐 杨 镇宁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李 鹏 关岭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李树华 紫云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刘 雯 安顺经开区管委会专项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仁良 黄果树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温泉项目权证办理组、温泉项目招商引资组、温泉项目提质建设组、温泉品牌宣传推介组等“一办四组”。
(一)专班办公室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邓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覃任达、剪艳罗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相关单位及县(区)政府(管委会)抽调组成,负责推进全市温泉度假地建设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检查等相关工作。
(二)温泉项目权证办理组
组 长:孙 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覃任达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先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大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推进全市温泉项目用地手续、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取水许可证等权证的办理工作。
(三)温泉项目招商引资组
组 长:邓 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剪艳罗加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何兴发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成 员: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全市温泉项目谋划、包装、招商引资、企业招引等工作。
(四)温泉项目提质建设组
组 长:邓 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剪艳罗加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推进全市温泉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温泉业态完善、温泉人才培训、温泉产品及服务提质等工作。
(五)温泉品牌宣传推介组
组 长:王洪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邓 勇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杨 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顺日报社社长
刘 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剪艳罗加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覃任达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 涛 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安顺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全市温泉资源和温泉品牌的对外宣传推介,做好“温泉+”产品线路策划、产品营销、温泉品牌打造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
按照“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六个聚力抓好”,加快温泉度假地建设。
(一)聚力抓好温泉旅游项目谋划
聚焦全市温泉资源分布广、品质高的优势,高标准谋划包装西秀区大屯堡温泉康养小镇项目、平坝区麓悦·山语泉温泉酒店度假区项目、普定县阿宝塘康养温泉养心谷项目、镇宁自治县平寨石画康养温泉项目、关岭自治县乐安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紫云自治县黄鹤营温泉度假村、安顺经开区长城温泉康养旅游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黄果树旅游区郎宫温泉养生谷等,建立安顺市温泉招商引资项目库,条件成熟的力争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省相关部门支持,将我市更多温泉旅游项目纳入《贵州省温泉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聚力抓好投资运营主体招商
依托安顺市温泉招商引资项目库,瞄准省内外企业,每年组织2次以上温泉新项目专项招商或重点招商活动,力争2025年前通过竞争方式精准招引5家以上国内优强企业参与全市温泉旅游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夯实全市温泉度假地建设基础。(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聚力抓好温泉项目手续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指导推动安顺经开区温泉集群、镇宁自治县平寨石画康养温泉等项目加快办理温泉项目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取水许可证,为新建温泉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权证手续办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聚力抓好温泉旅游项目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8〕13号)精神,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开展地热水资源勘查,进一步丰富全市温泉资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将温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事宜列入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好联合审查、共同选址等工作,全力推进西秀区大屯堡温泉康养小镇项目、平坝区麓悦·山语泉温泉酒店度假区项目、普定县阿宝塘康养温泉养心谷项目、镇宁自治县平寨石画康养温泉项目、关岭自治县乐安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紫云自治县黄鹤营温泉度假村、安顺经开区长城温泉康养旅游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等建设。2023年底前安顺经开区豪生温泉度假酒店项目提质增效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县(区)力争开发1个以上温泉项目,全市温泉酒店床位数达到5000张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五)聚力抓好温泉旅游业态提质
聚焦“21℃的城市·360度的人生”旅游基础优势,着力推进温泉酒店提质升级工作,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发展主题鲜明、特色各异、功能齐全、吸引力强的温泉旅游业态,引导、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深度挖掘温泉康养文化,培养一批深受游客青睐的高端温泉产品。因地制宜植入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泡池、中医药推拿、苗药泡池、中医药旅游商品、健康监测等业态。推进“景区+温泉”“城市+温泉”“美食+温泉”“康养+温泉”“特色乡村+温泉”等融合发展,拓展“温泉+”“+温泉”产业链条,深挖温泉旅游消费空间,提升温泉旅游度假地品质。力争2025年前培育“温泉+”旅游业态5种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聚力抓好温泉度假品牌培育
按照《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推动温泉旅游产品、业态、消费、技术研发及服务创新,支持温泉旅游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品牌打造、产业带动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总结温泉度假地建设经验。推出“黄果树+温泉度假地”“龙宫+温泉度假地”“镇宁高荡千年布依古寨+温泉度假地”“关岭冰雪小镇+温泉度假地”“普定中医药疗养+温泉度假地”“格凸河+温泉度假地”等“+温泉”精品旅游线路,组织开展系列文旅消费主题活动。邀请专家把脉问诊,大力培养温泉旅游人才,推动旅行社与温泉企业深入合作,拓展客源。支持工会按有关规定依托温泉资源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面向成渝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旅游消费城市,根据温泉度假地发展阶段及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将安顺温泉酒店集群打造为省内乃至国内成效显著、服务优质、市场影响力大的温泉康养度假地。到2025年,力争培养温泉旅游人才200名以上,打造金汤级或银汤级温泉度假地4家。(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及工作专班的统筹领导下,各县(区)、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提高对打造“温泉之城”的思想认识,将温泉度假地建设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温泉度假地建设工作。各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完成温泉项目建设任务,助力推进打造“温泉之城”。各县(区)、各工作组工作方案根据专班要求及时报送。
(二)建立工作机制。专班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研判工作机制、季总结会议工作机制、月碰头会议工作机制等,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牵头实行“清单式”调度,做好工作信息报送、效果反馈,协调推进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每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联查联审机制,市、县(区)两级相关部门(单位)对新建温泉项目共同选址,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进行查重比对,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设矿条件。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招引社会资本投入温泉项目建设,通过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文旅基金等多种方式,整合各方面资源,为打造温泉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要强化温泉旅游和温泉康养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为温泉旅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依法依规加快为温泉旅游项目办理矿业权配置、取水许可、用地供给、林地使用等要素配置和审批手续,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推动温泉旅游项目落地。
(四)强化督促调度。各县(区)、各工作组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快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调度,突出温泉度假地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对各县(区)、各工作组的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市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追责问责。
附件:安顺市2023年温泉度假地建设重点项目谋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