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肃政办发〔2022〕1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修订了《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十九届3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加快项目落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是指由区政府统一建设,为全区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机构承接服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管的综合性管理平台。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项目业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或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有偿服务。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清单之外无服务”原则,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本办法所称业主单位,是指在肃州区范围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
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
本办法所称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对中介机构资质、从业活动具有管理监督职责的区属各部门。
本办法所称中介超市运维机构,是指肃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第三条 中介服务项目包括财政性资金项目和社会性资金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且涉及肃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事项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社会性资金购买的中介服务项目按照自愿原则适用本办法,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使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
第四条 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遵循自愿原则,中介机构可自主选择是否入驻中介超市,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时优先从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机构。
第五条 中介超市按照“一个平台、全区共用,一处失信、全区受限,一体管理、分类使用”的原则进行运营、服务和监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中介超市运维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中介超市系统架构设计,制定统一数据规范,维护系统和网络安全;指导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建设和维护中介服务事项库、中介资质库、项目业主库、中介机构库、信用信息库、合同信息库等数据库。
(二)承担全区中介超市日常运行管理及服务工作,确定专人,对中介超市入驻机构基础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设定中介机构入驻公示时间,组织实施中介超市项目公告发布审核、中选通知书发放、项目业主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等全流程相关工作。
(三)负责中介超市建设和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对涉及中介服务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做好政策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研究解决全区中介超市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区中介超市相关业务培训。
第七条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对照中介机构入驻开通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名称、营业执照、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办公地址、资质等级等入驻信息进行核查、审核。
(二)每年1月、7月,依据中介事项清单向社会发布中介机构征集公告,在规定征集时间内完成中介机构征集、审核、进驻等工作。
(三)每年12月底前对已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资质、服务情况核查1次,对不符合进驻条件和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向中介超市运维机构提供拟清退中介机构名单,由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及时予以清退。
(四)按照统一公开服务时间、统一公开收费标准、统一公开服务流程的“三统一”要求,梳理、编制和完善本行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时间要在现有基础上再压缩20%,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低于行业一般收费标准。
(五)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本行业中介服务信用评价体系。
第八条 财政部门要依法修订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相关制度,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审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中介超市和中介服务的相关事项,实施审计监督。
第九条 中介服务领域的行业协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完善行业执业标准、自律规范和惩戒规则,加强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鼓励中介机构加入行业协会,或成立行业协会。
第三章 入驻条件
第十条 中介超市遵循“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放,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入驻中介超市从事服务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的中介服务,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二)出具的报告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同一中介服务事项入驻机构原则上应达到3家以上,不足3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第十三条 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需通过中介超市,向社会公开中介机构的名称、性质、地址、资质证书种类、等级、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业务代表人和执业人员、业务范围、服务承诺、服务时限、收费标准、信用记录、联系电话和监督渠道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第四章 入驻流程
第十四条 中介机构按照如下程序入驻超市:
(一)区政府办向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中介机构征集通知,明确征集范围、时间、条件等。每年1月、7月进行征集、审核入驻,每次征集时间为1个月,其余时间不在单独征集入驻。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办通知要求,依据中介事项清单向社会发布中介机构征集公告,在规定征集时间内完成中介机构征集、审核、进驻等工作。
(三)中介机构在征集期内申请入驻中介超市,填写入驻申请表、工作流程、承诺书及业务授权委托书(附件1-4),并如实、准确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和有效期内资质等原件扫描件(上传材料、资质格式为PDF)。
(四)中介机构在网上提交入驻申请后,及时在征集期内将入驻申请表和线上已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资格)、证件等原件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涉及开通多个服务事项的,分别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审核资料。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中介机构线上、线下提交的入驻信息、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网上申报信息和线下提交资料、资质、服务流程等进行核查、审核,核查通过后填写审核意见、进行系统提交,并在征集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拟进驻中介机构名单报中介超市运维机构终审、备案(附件6)。
(六)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在收到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拟进驻中介机构名单5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提交的相关信息、上传的有关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介超市公示3个日历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中介机构自动入驻中介超市,其相关信息自动向社会公开。
公示有异议的,中介超市运维机构暂停其入驻程序,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入驻申请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相关入驻信息发生变更或资质到期时,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附件5),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中介机构信息变更名单报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进行复核、备案。中介机构信息变更期间或资质证书到期的,中介超市运维机构暂停中介机构在中介超市开展服务。
第十六条 中介机构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诚信服务作出守信承诺,同意遵守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规定。中介机构未遵守入驻承诺的,如涉嫌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如造成相关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项目发布
第十七条 项目业主按照如下程序发布项目公告:
(一)项目业主进入中介超市,注册并提交业主单位信息。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在收到项目业主注册申请0.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业主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分配项目业主账号,支撑其在中介超市中开展业务活动。
(二)项目业主通过项目业主账号发布项目公告,并自行选择中介机构选取方式。
第十八条 项目业主发布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需求信息前,对达到投资评审限额的中介服务,需到财政部门办理项目评审手续。
第十九条 项目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设定为2个工作日。中介机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介超市报名,并确定自身满足项目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
第六章 选取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业主按照“一事一选、公平公开”原则公开选取中介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凭借职权限定项目业主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技术复杂、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按有关规定选取中介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主要有下列方式:
(一)自主委托。项目业主通过平台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发出报名邀请,受邀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有效时间内报名,项目业主进行报名审核后即可择优选取其中一家中介机构作为中选机构。
(二)线上摇号。符合项目条件的中介机构在项目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自主报名,报名后由项目业主进行资格审核,凡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系统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自动生成摇号排序。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在约定时间采用系统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中选方。
(三)竞价选取。符合项目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在项目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自主报名,报名后由项目业主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中介机构按照不高于项目公告服务金额的原则,在网上中介超市“竞价室”进行报价。报名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将按最低报价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介机构。如最低报价中介机构达到2家以上,则最先报价中介机构中选。
第二十二条 中介超市原则上实行网上公开选取。
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出需要现场商谈的,应当在约定时间到达商谈地点。
第二十三条 选取结果产生后,系统自动发布中选通知公告,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向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机构出具中选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项目业主和中选中介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项目业主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中介超市备案并公示。依法应当保密的合同除外。
社会性资金项目合同在中介超市的备案和公示,由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自行商定。
第二十五条 中介服务合同范本除包含法定合同文本要求内容外,还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执业资格要求。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三)服务时限要求以及不计服务时限的情况。
(四)服务费用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条 中选的中介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向项目业主提供服务,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相关服务成果应在中介超市备案。
第二十七条 因断电、通信中断、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应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并重新组织公开选取活动。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业主在中介机构履行服务后,要在中介超市中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二十九条 满意度评价实行“一事一评”,评价分数将作为中介机构在中介超市对外展示的顺序,评价分数较高的中介机构在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机构时优先推荐。
第三十条 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新增需求、公告发布、项目报名、中选公示、上传结果、服务确认、服务评价、结束等全流程进行操作。对选取的中介服务项目结束后,中介超市流程未完成的,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将暂停其项目业主发布公告、选取服务等功能。
第三十一条 中介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后,由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记为一般失信行为:
(一)中选的中介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
(二)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四)中选的中介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因服务成果不符合从业规范要求而被行业主管部门退回的。
(五)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
(六)法定代表人、业务授权人等联系电话和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
(七)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守信承诺的。
(八)作为投诉人在中介超市1年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九)其他应记作一般失信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中介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确认后,由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记为严重失信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证照(伪造、篡改、转借、借用证照、挂靠)等入驻中介超市的。
(二)不同中介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
(三)不同中介机构的业务授权人为同一人或相同联系电话号码的。
(四)与项目业主或其他中介机构相互串通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
(五)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
(七)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
(八)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机构日常经营或要求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
(九)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十)有严重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十一)其他应当记作严重失信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建立清退淘汰机制
中介机构在中介超市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中介超市运维机构应暂停该中介机构参与承接中介服务3个月;1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其参与承接中介服务6个月;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1次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中介超市。
除法定需保密的事项外,有关失信行为的记录和处理信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中介超市公布。
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从公布清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入驻,清退期满,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中介超市运维机构综合考评合格后,方可重新申请入驻中介超市。
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要探索建立中介机构年度联合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项目选取优先推荐和中介机构清退机制挂钩。
第三十四条 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负责建设和维护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库,并与信用中国(甘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系统对接共享,逐步实现中介服务信用联评、信息联享、守信联奖、失信联惩。
第三十五条 区本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未按本办法执行的,财政部门对工程项目不予核拨中介服务费及办理结算,审计部门在其决算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肃州区中介超市运维机构负责解释,并负责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对有关内容作出细化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申请表
2.肃州区“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工作流程
3.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机构入驻承诺书
4.业务授权委托书
5.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6.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拟进驻中介机构名单
7.肃州区2020年第一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归类(7类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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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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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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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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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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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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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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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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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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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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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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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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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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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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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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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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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授权人信息 |
授权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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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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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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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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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信息1 |
单位资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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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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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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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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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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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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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信息2 |
单位资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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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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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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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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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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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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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信息1 |
执业/职业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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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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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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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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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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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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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信息2 |
执业/职业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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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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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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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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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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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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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人员信息3 |
执业/职业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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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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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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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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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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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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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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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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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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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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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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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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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介机构需如实、准确填写该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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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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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工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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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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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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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
环节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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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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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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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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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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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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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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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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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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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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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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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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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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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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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
环节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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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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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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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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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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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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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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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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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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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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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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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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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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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机构入驻承诺书
(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符合依法依规应当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中介服务事项的能力;
四、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具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中介服务应当具备的人员;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两年内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同意对外公示信用查询结果;
七、我机构遵守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保证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服务标准和质量,不搞恶性竞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中介超市管理方的管理监督;
八、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本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业资格证及有关个人信息将在中介超市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含依法需保密的内容,中介机构应去密后提供);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机构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业务授权委托书
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兹公司(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处理网上中介超市入驻、项目报名、参与摇号、竞价等事宜。被委托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并为此负责。
特此授权。
受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公章):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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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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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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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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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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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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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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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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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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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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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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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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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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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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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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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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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原信息内容 |
变更后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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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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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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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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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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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拟进驻中介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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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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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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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经营有效期 |
法人姓名 |
法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审核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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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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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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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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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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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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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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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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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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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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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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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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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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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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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在征集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拟进驻中介机构名单报中介超市运维机构终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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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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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2020年第一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归类(7类4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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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类型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具体执行内容 |
对应行政事项名称 |
对应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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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项目设计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改局 |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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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文本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区住建局 |
||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设计方案的编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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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区住建局 |
||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1.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区水务局 |
||
|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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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工程检测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督检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局 |
|
消防设施性能、消防系统检测 |
建筑物消防设施联动功能检测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备案验收 |
区住建局 |
||
|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能检验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 |
区住建局 |
||
|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区交通局 |
||
|
3 |
工程监理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服务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 |
区住建局 |
|
公路工程监理服务 |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 |
区交通局 |
||
|
4 |
工程咨询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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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
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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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
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材料报备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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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编制 |
编制涉及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
取水许可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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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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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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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测绘报告编制 |
土地、宗地测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审核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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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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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查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审核)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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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编制(专篇)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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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评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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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区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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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或现状调查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
区林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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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报告编制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 |
区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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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 |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
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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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项目评估审查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咨询评估 |
项目建议书评审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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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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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 |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批 |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
区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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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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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咨询评估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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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节能报告 |
区域节能报告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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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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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 |
防洪评价报告审批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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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产价格评估 |
土地价格评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审核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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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格评估 |
1.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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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矿物勘查评估 |
地质普查报告编制 |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审查 |
采矿权新立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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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 |
采矿权价款评估 |
采矿权延续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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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动态储量年度报告》评审 |
矿山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方面的技术 |
采矿权延续、变更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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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评审 |
矿区范围、资源开发、矿山设计利用、开采方法、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 |
采矿权新立、延续和变更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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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类 |
财务审计服务 |
财务审计 |
财务审计 |
区审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