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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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11-29 1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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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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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一是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河北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保定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方案》的起草过程
县自规局高度重视《方案》起草工作,迅速部署,由专人负责起草,在认真研究国家、省、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完成了《唐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位置、类型及受威胁的群众数量。
二是确定了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重点防范区域。
三是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四是汛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并及时发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等情况时,一方面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措施,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逐级报告。
五是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附件
唐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