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十四五”区级一般专项规划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
目 录
前言 1
一、“十三五”时期住房发展基础
(一) 发展成就
(二) 问题与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面临形势
(一)以新版总规和分区规划为引领,高水平建设首都城市西大门
(二)紧抓筹办冬奥会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两大历史机遇,借力资源聚集提升地区影响力
(三)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推动城市结构调整和品质提升
(四)聚焦传统老工业区疏解转型,存量土地孕育后发优势
(五)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及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为实现多渠道保障提供有利平台
(六)老旧小区基础工作扎实,为后续推进积累有益经验
三、“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发展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推动居住和产业均衡发展,着力优化职住关系
(二)落实“住有所居”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三)持续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
(四)紧紧围绕“三区定位”,推动东西部均衡发展
(五)推动公服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六)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力求住房百年品质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二) 强化规划联动
(三) 制定任务目标
(四) 完善评估机制
(五) 优化奖惩机制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 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北京落实首都 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率先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时期,也是石景山区积极 融入首都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三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重要五年规划。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中“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对标《石景山区住房专项规划(2017-2035年)》中“基本实现住房供需平衡,住房结构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居住质量改善,社区管理提升”的住房发展目标,高水平开展编制工作。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要从石景山区自身实际出发,紧抓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两大历史机遇,紧扣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两个关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在“螺蛳壳里做道场”,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首都功能,促进城市内涵提升,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打造京西 品质之城。
一、“十三五”时期住房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石景山区推动区域全面深度转型的重要时期,石景山区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不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石景山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关于“坚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健全优化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协调就业与居住关系,推进职住平衡发展”的要求,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居住环境更宜更优,正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1.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彰显首都城市形象
建设规模达到新高峰。“十三五”时期,土地供应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我区土地出让项目累计32个,规划地上建筑面积455.33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50.62%,其中产业用地供应比例大幅度提升。新增供地主要集中在首钢东南区,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和北辛安地区。“十三五”时期,我区累计实施房屋建设工程总面积1295.1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065.74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177.4%;竣工面积626.48万平方米。
年度建设规模涨幅显著。“十三五”时期各年度我区房屋施工面积分别为424.02万平方米、373.52万平方米、604.02万平方米、750.74万平方米、817.99万平方米。我区房屋施工面积以年均20%的增长率保持增长,尤其是“十三五”中后期,房屋建设规模明显增长。房屋建设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西黄村、北辛安、衙门口、首钢北区等大规模城市更新项目相继启动,以及银河商务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五里坨等一级开发项目土地持续供应。

图1 "十三五"期间房屋新开工和施工总面积(万平方米)
2.功能区建设全面启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功能区建设卓有成效。“十三五”时期,我区京西商务中心全面建成,引进了中荷人寿、天安人寿、中电科资产等优质产业。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形成规模,建成率57.86%,在建率16.14%,仅剩余一宗产业用地尚未供地,并成功举办了中国银行保险业国际高峰论坛等一系列大型活动,吸引了一批优质企业入驻。银河商务区基本建成,建成率86.51%,在建率13.49%,收官之作天安人寿大厦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大悦城、苹果园交通枢纽等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商务区产业载体建成率38.41%,在建率49.03%。新首钢北区已取得控规批复并全面启动建设,全力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建成率0.29%,在建率54.10%。北辛安金安桥一体化基本建成,占北辛安产业载体总量的42.68%,西黄村一体化启动建设。
图2 重点功能区规划建设情况(万平方米)

重点功能区职住关系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我区实施商品住宅建设269.9万平方米(地上157.04万平方米),共14169套;新开工商品住宅253.47万平方米(地上154.65万平方米),共13754套;竣工74.8万平方米,共3846套。商品住宅建设主要集中在首钢东南区、北辛安以及西部五里坨等地区,一方面为首钢北区和京西商务中心等重要功能区提供优质居住空间,另一方面为西部五里坨地区发展注入活力,促进西部地区整体提升。通过加强重点功能区建设与周边住房供应的时序统筹,促进了功能区与住房协调发展,引导就业人口就近居住,进一步优化了职住关系。
3.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成果显著
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自2007年住房保障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累计解决了30158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9393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家庭15880户,廉租房保障家庭1250户,公租房保障家庭4505户。此外,我区还为26.75万户次廉租、公租、市场租家庭发放补贴3.68亿元。“十三五”时期,我区共解决8093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1440户,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家庭4728户,公租房保障家庭1925户。
加强房源建设筹集力度。自2007年至今,我区通过集中建设或配建共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65991套(含安置房),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区不断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居民自住型住房需求,先后实施35146套政策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其中竣工20239套,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同时,我区积极沟通市住建委从房山、大兴、顺义等区调配房源5201套,解决了配售型保障房房源不足的问题,使我区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在2017年得以全部解决。另外,“十三五”时期为适应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行的需要,我区与北京市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合作成立区级保障房平台公司,提高保障房筹集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4.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供应显著提升,销售规模历史新高。“十三五”时期,我区共办理18个住宅项目销售许可,销售许可总面积(不含车位、仓储等)155万平方米,16022套,销售许可总额845.11亿元,销售许可均价5.45万元/平方米。另外,在存量住房交易方面,每年交易量约为5000套,总体交易情况平稳。房地产市场销售规模较“十三五”初期快速增长,体现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卓有成效,在中心城区当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愈发增强。
“房住不炒”政策调控效果明显。2017年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后,我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调控不动摇,持续保持调控力度,全力以赴保持住房市场的平稳运行。持续增加政策性住房供应,二手房成交价格平稳;新房因部分项目供应位置优势,价格有所上升。总体来看,我区住房市场趋于稳定,从严调控政策效果显著,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已基本达到,“房住不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
5.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居住环境更宜更优
质量安全管理显著提升。我区定期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参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建筑品质、质量管理水平、实体质量水平和监管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分析住宅工程投诉信息,强化投诉热点问题施工过程的监管,通过开展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影响住宅工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确保北辛安、衙门口棚改安置房的顺利交付。强化质量监督执法手段,配置专业执法设备和移动检查终端,开发建设“石景山区建设工程监督指挥监控平台”系统。鼓励指导建设项目实现质量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开展创优争先工作,高检院582工程荣获全国建筑行业质量最高荣誉“鲁班奖”、全国安装行业质量最高奖“安装之星奖”;五里坨南宫嘉园项目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金奖”;首钢老工业区西十筒仓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荣获“全国冶金行业优质工程奖”;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西十冬奥广场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首钢滑雪大跳台荣获“全国优秀焊接工程一等奖”。
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我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北京市率先提出“住宅二星、公建三星”的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截至2020年底,共计49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高星级设计标识,建筑面积合计648.05万平方米。其中,京西商务中心是我区第一个取得绿色建筑公建三星级设计标识项目,也是国内最大体量的三星标准建设建筑群体,总建筑面积达到59.87万平方米;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作为北京市绿色生态试点区,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三星和国际LEED双认证。北京远奥置业建设的天著春秋项目取得二星级运行标识,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首钢作为冬奥会比赛场馆所在地和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正处于快速建设时期,针对首钢园区工业建筑的特点,我区启动了北京市地方性标准《既有工业建筑物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标准》弥补了北京市既有工业建筑改造绿色建筑标准的空白,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首钢老工业区改造西十冬奥广场项目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的 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装配式建筑形成规模。“十三五”时期,我区严格执行《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建筑;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2018年,我区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19个,实施装配 式面积119.12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开工面积的38.8%。2019年,我区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13个,实施装配式面积103.73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开工面积的36.8%,2020年,我区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26个,实施装配式面积142.1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开工面积的54%。铸造村4号楼和7号楼钢结构住宅项目,是北京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采取100%全钢结构进行装配,总建筑面积 35000 余平方米,装配率达到90%,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A级要求,也是我区第一个取得绿色建筑住宅三星级设计标识项目,成为北京市住宅钢结构装配式的样板工程,被住建部列为“北京市产业化住宅示范工程”。
图3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

6.强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深化落实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十三五”时期,我区新建居住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方面,加强前期研究和审核把关,在居住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区各相关部门召开配套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研究开发企业关于居住项目的配套方案。特别是坚持区域统筹配置,避免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零散分布、不成规模,同时按照“应配尽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在保证项目级配套设施全部配足的基础上,织补一些街区级和社区级配套设施。另一方面,严格做好建设移交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签订建设移交协议,约定配套设施建设的具体细节,确保建成后满足后续使用需求。同时在预售、备案竣工等环节,检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是否与住宅进度同步,对于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进度不一致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移交。
推动公共服务“质”“量”共同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区累计召开15个居住项目的配套联席会,确定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32.4万平方米,其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随居住项目配建12.41万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含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另外,西黄村、北辛安、衙门口等棚改和首钢东南区一级开发项目通过代征代拆的方式整理出一批公共服务配套用地,此类独立占地配套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为提高我区公共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的载体支撑。西黄村和北辛安已经确定引入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新址)等优质教育资源,衙门口和首钢东南区也正在积极进行方案设计和资源引进洽商。
7.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城市更新取得重大突破
提升民生福祉和城市品质。历史上我区共有63个自然村,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共有47个自然村实现搬迁改造,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区紧紧抓住全市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的有利契机,举全区之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改善百姓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上下功夫,着力打造首善宜居之区。“十三五”时期先后启动了西黄村、北辛安、衙门口、广宁村等一批棚改项目,搬迁改造西黄村、西井村、四平台村、杏石口村、北辛安村、衙门口村、广宁村等7个大规模自然村。累计改造4.6平方公里,为约1.3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拆除房屋建筑面积264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9982套,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重大成果,解决了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办成了多年以来想办成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促进多项事业共同提升。通过举全区之力实施棚改,不仅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其他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代征代拆方式整理出城市森林公园及绿化用地共计138公顷,实现了“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打造西长安街城市森林公园群、落实“一半山水一半城”做出了积极贡献。疏解千余家低端产业,规划新建120余万平方米优质产业载体,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重要支撑。同步规划配建42条市政道路和随路市政管线,织密了市政交通路网,完善了市政交通体系,增强了综合承载力,同时实施金安桥一体化和西黄村一体化项目,与地铁6号线、S1号线、11号线等轨道交通实施一体化建设,落实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理念(TOD),为带动区域整体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征收拆迁攻坚收尾成效明显。2019年5月区委区政府组建了重大项目征收拆迁收尾专班,由书记、区长亲自挂帅,区领导担任指挥长和执行指挥长,针对三个在施棚改项目和地铁11号线、苹果园交通枢纽等重大项目98个滞留点位实施攻坚行动。截至2020年底共完成93个点位的搬迁拆除工作,有效保证轨道交通M11号线、苹果园交通枢纽开工建设,为我区居民回迁安置、提升城市品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图4 石景山区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情况

8.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探索更新改造新模式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稳步推进。我区老旧小区共217个、1720栋、879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属产权小区143个、1036栋、547万平方米;本市和中央单位混建小区25个、392栋、232万平方米;央产小区28个、116栋、56万平方米;军产小区21个、176栋、44万平方米。“十二五”时期,针对1990年(含)以前建成的房屋进行节能改造、1980年以前抗震不达标的进行抗震加固改造;“十三五”时期,针对1998年以前建成,住宅楼房性能或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 标准50%的小区以及“十二五”时期已完成抗震节能改造,但基础设施、基本功能仍存在不足的小区,实施以“六治七补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已改造完成88万平方米,目前正在推进101万平方米改造。

图5 石景山各产权老旧小区面积(万平方米)及占比
大力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自2011年,我区探索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逐步总结出“四个一点”的资金筹集渠道,“四有”的服务管理标准。截至2020年底,我区共有23个老旧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体提升,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我区明确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针对已进行综合整治、有机更新的小区,物业企业按照《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进行管理,测评物业费用;暂未进行整治更新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四有”标准提升管理水平。2020年以来,我区着力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老旧小区全部落实项目负责人属地报到机制,全力推进小区封闭管理,全面按照“四有”标准提升管理水平。
(二)问题与挑战
1.四老四少问题突出,破解难题的资源禀赋有限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总结概括出我区“四老四少”问题,即“老旧小区多、老房子多、老厂区多、老龄人口多”;“好学校少、好医院少、好文化设施少、好人才少”。解决“四老四少”问题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努力奋斗的目标。“四老四少”问题是综合性发展问题,客观上来看当前我区破解难题的资源禀赋有限,包括财政资金、土地资源、区域吸引力等方面,因此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综合施策。
2.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城市开发建设受到约束
我区行政区域面积较小,可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十三五”时期,我区充分贯彻“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理念,大力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释放出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保障了我区开发建设的持续发展,但根据目前项目推进情况,储备的土地于“十四五”时期基本完成供地,后续土地资源相对紧张。
3.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房源筹集难度很大
我区现阶段公租房缺口依然较大,截至2020年底,公租房轮候家庭尚有6236户,同时参照“十三五”时期每年新增申请家庭数量推算,“十四五”时期预计还将新增4000套公租房需求,“十四五”时期公租房需求总量预计将达到10000套。仅靠集中新建或配建难以解决公租房轮候家庭和逐年增长的公租房需求,需要系统谋划思路,研究解决路径。

图6 石景山区“十三五” 时期新申请公租房户数(户)
4.老旧小区占比较大,改造任务仍然艰巨
我区老旧小区占比较高,占全区住宅小区的近一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时期要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十四五”时期,还需改造小区172个,面积690万平方米。后续工作任务依然量大且重。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基础设施陈旧、公共区域管理缺失等问题,且改造工作面临居民参与度不高、缺乏缴费意识、社会资本参与路径不清晰等问题,特别是央属产权小区推进难度大,部分央属产权小区只将管理权移交首开集团,产权并未划转,增加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难度。
5.西部和中东部发展不均衡,宜居城市建设有待加强
与快速发展的中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比如,现状道路网密度4.28公里/平方公里,低于全区的4.75公里/平方公里,交通体系亟待完善;规上企业31家,占全区的3%,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虽然自2009年实施五里坨一级开发项目以来,西部地区的区域环境和民生保障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一部分甩项的自然村和边角地,拆迁整理出的公共服务配套用地建设进度较慢,对西部地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更新提升有一定影响,同时西部地区蓝绿交织的山水优势有待发掘,商业配套存在缺失,西部地区的承载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图7 五里坨现存自然村和边角地情况
6.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发展
我区大规模的棚改和一级开发项目相继启动实施,为土地供应、住房建设、产业引进带来了发展机遇。但部分滞留地上物制约了整体开发建设进度。“十三五”中后期我区组建了重大项目征收拆迁收尾专班,攻坚完成了93个点位,取得了重大进展,西黄村棚改实现清零,但当前仍有一些滞留点位,主要分布于老古城、五里坨、刘娘府和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现阶段中东部仍有一定的平房区暂未实施更新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品质提升。

图8 棚户区改造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滞留户台账(户)
7.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与住房开发建设不完全同步,影响入住后实际使用
“十三五”时期,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其中新改扩建主干路12条,建设里程约23.27公里,长安街西延石景山段、北辛安路北段、古城南街、永引渠南路、京门新线、高井规划一路、北辛安路南段、锅炉厂南路等道路稳步推进;冬奥、石龙、群明等变电站相继投入使用,用电保障得以增强;石景山水厂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也全面启动建设。但客观来看,我区西黄村、北辛安等一些集中连片开发区域,市政配套和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配套与地块开发建设进度不完全匹配。此类项目大多为政府投资项目,在当前全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的情况下,审批程序多、时间长,需要各行业部门加快研究谋划和实质推进,保障回迁安置房、商品房的居民入住后的实际使用需求。

图9 重点开发建设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道路条数(条)
8.产业载体总量相对较少,职住关系需进一步优化
截至2020年全区已建成商务楼宇面积300余万平米,空置可利用载体约90万平米,体量占比与其他中心城区有一定差距,同时受疫情影响空置率有所上升。通过开展商务楼宇抽样调查,以局部来反映基本面,我区商务楼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入驻企业行业类别相对较杂;二是入驻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大;三是单位面积产生税收贡献相对较小。此外,近年来先后实施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征地物业返还的方式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较大规模的产业载体,已交付29万平方米,另有65万平方米将逐步建成交付,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这些产业载体不同程度存在入驻率不高、入驻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面临形势
(一)以新版总规和分区规划为引领,高水平建设首都城市西大门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提出了城市内涵提升的要求,明确了城市发展方向。同时新版控规的编制为分区规划的具体实施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路径。特别是西部1601-1603街区试点控规编制,为石景山区推进解决“四老四少”问题、推动城市更新、促进中东部均衡发展、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等方面带来了重大机遇。
(二)紧抓筹办冬奥会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两大历史机遇,借力资源聚集提升地区影响力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石景山区作为冬奥组委驻地和雪上项目的所在地,在借势冬奥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石景山区综合实力和发展速度。新首钢作为石景山“一轴四园”的四园之一,是石景山区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布实施,《加快新首钢地区工程建设攻坚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的出台,确定了今后三年新首钢地区“冬奥会保障、生态保障、工业遗存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十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已经全面提速,为石景山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推动城市结构调整和品质提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北京市委市政府锚定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推进城市发展方式由依靠增量开发向存量更新的转变,制定《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随着北京市城市更新政策陆续出台,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聚焦传统老工业区疏解转型,存量土地孕育后发优势
“十三五”时期我区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一批一般制造业企业相继疏解,谋求转型发展,目前仍有较多工业存量土地可支撑石景山区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老工业厂房”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石景山区发展带来了后发优势,有助于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产业载体和发展空间。
(五)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及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为实现多渠道保障提供有利平台
“十三五”末期,石景山区和北京市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成功组建区级保障房运营机构,该机构的建立有助于我区借助市保障房投资建设中心的管理优势和政策优势,提高我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收购、运营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实现资源整合,助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通过租、购、改多种方式织密住房保障网,实现百姓安居梦。同时,“十三五”时期积极研究制定住房保障指导性文件,为“十四五”时期全力推动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提供清晰的工作路径,包括正在制定的指导“十四五”时期加快保障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石景山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及企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同时也正积极探索适用于我区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管理机制。
(六)老旧小区基础工作扎实,为后续推进积累有益经验
“十三五”时期石景山区实施了一批综合整治、有机更新、老楼加梯和长效管理项目,特别是鲁谷六合园等项目成功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鲁谷模式”。同时研究制定了《石景山区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石景山区老楼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石景山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长效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2019年建立与首开集团的战略合作,区企双方高位谋划,制定了《石景山区与首开集团战略合作行动计划》,对于老旧小区建设管理探索出一条崭新的道路;2020年颁布实施《石景山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有机更新和长效管理实施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十三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率先基本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积极融入首都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两大机遇”,加快推进“三区建设”,以首都发展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服务保障冬奥筹办和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为重点,以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为关键,立足本区住房供需现状,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效对接多层次的住房需求,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建好首都城市西大门,建设京西品质之城,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供求关系
以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发展目标和方向,切实履行好政府住房保障职责,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元化需求。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努力解决轮候家庭和新增申请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充分考虑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有效解决低收入、“夹心层”等人群的住房问题,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
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住房民生属性,以城市更新为重点,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落实居民安置,改善居住条件;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升居住品质,进一步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持产城融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居住项目和产业项目融合发展,以住房供应支撑产业发展。立足石景山区实际,充分考虑人才住房需求,创新职住对接机制,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促进符合石景山区产业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优秀人才入驻。
4.坚持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韧性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基础上,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百年住宅建设等方面的不断提高,实现建筑品质迈上新台阶。坚持“应配尽配、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做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有效提高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将石景山区建设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典范。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领域的总体目标是: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更新成效显著,棚户区改造和一级开发基本完成收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率先基本完成,商务功能区与周边居住协调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末期,石景山区城市品质明显提升,民生福祉显著增进,城市功能更加完善,通过住房建设领域的努力推动,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有效破解“四老四少”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住房供应目标
加快建设住房约358.38万平方米,包括完成“十三五”时期结转的220.11万平方米项目建设以及加快2021-2025年计划供地的138.27万平方米住宅项目建设,为解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提供支撑。
2.住房保障目标
到2025年,新建成政策性住房规模达到106万平方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租售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方式,拓展保障房源筹集渠道和方式,重点解决“十三五”时期存量轮候家庭,力争解决“十四五”时期新增轮候家庭。同时兼顾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助力解决“好人才少”问题。
3.住房品质目标
完善石景山区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体系,力求住宅百年品质,努力实现施工质量明显提高,常见质量问题明显改善,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4.城市更新目标
坚持“螺蛳壳里做道场”,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力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率先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简易楼改建,完成在施棚改项目收尾,实现居民全部回迁入住,持续推进平房区改造,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居住品质的需求。同时加快老旧厂房、老旧楼宇、低效园区、传统商圈等升级改造,优化职住关系,提升区域发展质量。
四、“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推动居住和产业均衡发展,着力优化职住关系
1.加快推动居住项目有效供应,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
加快建成“十三五”时期结转的地上面积220.11万平方米的商品房、限竞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居住项目,在“十四五”中期全部形成有效供应,重点推进五里坨、北辛安和首钢东南区等项目,提升区域形象。按照2021-2025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积极推动地上建筑规模138.27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企业服务和业务指导,加快供地后开工和工程建设,促进投资尽快落地。刘娘府项目充分发挥八大处和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的品牌优势,继续打造西山脚下的高端居住样本;广宁项目结合西山风光和冬奥周边的区位优势,建设成为服务首钢产业发展的高端居住区;衙门口项目结合大尺度绿化等优质资源,建设成为“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典范。同时把握好产业项目和居住项目开发时序的匹配,根据商务功能区建设程度分批释放居住用地,为高端人才、就业人群提供通勤距离短、居住品质优的住房,优化职住关系。
图10 2021-2025年住宅供地计划,“十三五”时期住宅类别结转项目
2.全面推动商务功能区的开发建设,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区在途469.41万平方米(地上规模337.46万平方米)产业项目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全部建成,重点推动银河商务区天安人寿大厦、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苹果园交通枢纽、苹果园大悦城、新首钢北区、首钢东南区以及北辛安等在施棚改项目的产业载体建设。二是优先安排产业用地供应及开发建设,加快推进2021-2025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中的153.08万平方米建筑规模产业用地的供地和开工建设。三是充分考虑“产城融合、业城均衡”的发展形势,加强在途和规划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加快引进更多的优质企业和就业人群,进而提高我区就业人口在我区居住的比例,促进重点商务功能区就业与居住空间的匹配融合。
图11 2021-2025年产业供地计划,“十三五”时期产业类别结转项目
(二)落实“住有所居”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坚持“租购并举”,多渠道解决基础住房保障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公租房轮候家庭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重点解决‘十三五’存量轮候家庭,力争解决‘十四五’新增轮候家庭”为目标,研究解决路径并逐年安排实施。二是依托区级保障房运营机构加快转化区内各类剩余房源,通过收购区内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剩余房源、趸租社会闲置房源、对接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加强与门头沟等周边地区协调,改建非居住建筑用于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三是建成东下庄、铸造村、首钢东南区等共有产权住房,满足无房家庭自住需求,进一步加大住房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有购买能力的公租房轮候家庭,通过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充分利用以租金补贴为补充的住房保障机制,以本市调整市场租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为契机,鼓励公租房轮候家庭通过市场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五是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建成古城、八宝山、五里坨等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9.65万平方米,1154套。统筹考虑园区就业人员、本区公租房备案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等租赁需求,加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和供需对接引导工作。
2.谋划人才住房保障机制,为人才就业发展提供居住支持
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房源筹集力度,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实施方案转化落地,力争基本满足“十四五”时期引进产业的人才住房需求,为解决“高端人才少”问题贡献力量。一是充分考虑人才的多样化居住需求,分层次分类型完善人才住房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为人才住房保障落地奠定基础。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动力和活力,吸引区域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创新人才、科研人才、海外人才等多类型人才。二是加快新首钢国际人才社区建设,配套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生活设施,营造优质宜人的居住环境和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吸引符合我区产业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高端国际人才入驻我区。三是进一步总结完善2020年我区首次通过市场趸租房源面向人才配租的经验做法多渠道筹集和精准化对接,不断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
3.落实调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一是按照“因区施策”原则,编制长效机制方案和调控目标,实施动态调整,加强市场监测。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实行“一地一策”,即根据不同地块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土地竞买或房屋销售条件,如设定地价上限、竞政府共有产权份额、竞建高品质住宅、竞建人才公租房、竞企业自持房屋比例等,将房地产调控落实落细。
(三)持续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
1.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推动落实长效治理
一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专业支撑、建管一体、共同缔造”的工作原则,发挥好与首开集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建研院等单位的战略合作,力争“十四五”期间率先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简易楼改建。二是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石景山模式”,全面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鲁谷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政企协作,吸引社会资本,打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石景山样本”,大幅度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三是推进老年友好宜居环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积极融入适老化元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老年友好城区和“为盲者开道、让残者畅行”的和谐宜居之都。
2.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平房区改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三感”
一是基本完成西黄村、衙门口、北辛安、广宁村等棚户区改造,加快安置房建设、土地入市、安置房去化和成本统筹等工作,实现项目结案。重点建好北辛安三四五期、50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和衙门口东区、29万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实现北辛安、衙门口、广宁、刘娘府等地居民全部回迁入住。二是实施黄庄村棚户区改造,实现500余户居民搬迁上楼,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市面貌。三是全盘理清区内现状平房区情况,分类梳理实施任务,推动规划实施。用好西黄村、北辛安、衙门口等棚改项目和刘娘府、五里坨、东下庄、二管厂等一级开发项目存量的4156套、28.46万平方米安置房源,按照全区安置房源统筹利用的思路,在后续项目的推进当中优先使用存量房源,尽可能减少新增安置用地,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产业、商品房及配套的开发建设。
3.深入挖潜存量土地资源,推动产业空间提质增效
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盘活存量资源,带动投资落地和产业升级,提升区域发展活力,促进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职住关系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一是因类施策、有序做好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加快石景山热电厂、北重、巴威和北锅厂区等规划研究和改造提升,激活和释放发展新空间新动能,实现以新首钢为重点带动京西八大厂全面转型取得重大成果,打造北京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石景山城区整体复兴初步实现。二是持续推动老旧楼宇和低效产业园区改造提升,为培育壮大“1+3+1”高精尖产业体系,提供优质载体支撑。建成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楼宇经济体系,全区楼宇经济规模、实力进一步提升,布局业态进一步优化。三是鼓励支持传统商圈围绕商业业态优化、空间品质提升、营销模式创新、区域品牌塑造、管理服务精细、开放水平提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造和升级,持续挖掘和激发消费增长潜力。
(四)紧紧围绕“三区定位”,推动东西部均衡发展
1.大力推动西部地区规划建设,促进西部地区快速崛起
牢牢把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西部发展、率先编制西部街区试点新版控规的先发优势,以全市大力推动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西部地区规划建设和片区整体更新。按照统筹发展、有序开发原则,发布实施《石景山区西部地区发展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新首钢、五里坨、广宁地区规划建设整体考虑、一体化推进,明确年度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建设时序,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城市更新先行先试、产业载体有序供应、住宅配套同步实施,促进西部地区职住平衡,激发西部地区发展活力。全面建成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的五里坨组团一和组团二项目,儿童福利院及救助站建成投用,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一期交付使用,五里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成。同时,结合西部1601-1603街区控规,推动西部片区城市更新,深入研究五里坨一级开发后剩余的边角地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遗留问题,打造五里坨建设区崭新的城市面貌。建成高井规划一路,推进109快速联络线和永引渠南路西延规划落地,进一步完善西部地区交通体系。通过西部地区全方位综合提升,进一步凸显西部地区旅游休闲和生活娱乐等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山水资源优势,实现“望的见山、看的见水,也留的住人”,打造“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宜居典范。
2.保持中东部强劲发展势头,补齐补足发展短板
继续加强中东部地区的项目储备和滚动开发,推进中东部地区良性可持续发展。抓好现有项目的收尾,加快推动刘娘府、苹果园、玉泉新城二期等一级开发项目,推进滞留户征收拆迁,谋划玉泉路11号院等新项目,加快项目启动和开发建设。紧抓石景山区文化中心建设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机遇,充分发挥模式口文保区修缮整治和环境提升项目专班作用,打造首都知名的历史文化示范街区。建成M11线西段(模式口站-新首钢站)、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北辛安路南段、锅炉厂南路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完善石景山区综合交通体系,努力实现主干路“五横六纵”的交通路网。新建苹果园等4座110kV变电站,石景山水厂建成投产,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研究推进中东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中遗留问题的解决,梳理中东部地区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遗留的边角地和城中村,研究实施路径,腾退出的土地优先安排城市绿地和三大设施用地,补齐补足中东部地区发展短板。
(五)推动公服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依托公服配套载体加快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一是针对首钢东南区、衙门口、五里坨等项目整理出的教育用地、医疗用地,积极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为破解我区“高端学校少”“高端医院少”的问题提供支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二是针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独立占地公共服务配套,要充分发挥我区重大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调度机制,加快项目的协调推进,特别是加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学校、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新址)等重大民生项目。三是加快完善北辛安、衙门口和首钢东南区等集中连片开发区域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对开发企业配建的公共服务配套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公共服务配套与居住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移交,满足居民回迁、交付入住后的生活需求。
2.统筹推进配套市政建设,提升市政综合承载力
一是统筹好主干路与集中连片开发区域周边次干路、支路建设的关系,着力提升交通路网整体通达性。在建成锅炉厂南路、北辛安路南段等重要主干路的同时,重点推进首钢东南区14条、北辛安15条和衙门口22条城市道路建设,为后续企业入驻和居民入住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二是加强与供电、燃气、热力、自来水、排水等专业公司的沟通对接,研究梳理土地一级开发周边大市政的投资机制和建设进展,避免因投资主体不明确影响项目工期。根据居住项目交付入住时间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居民入住接入正式的水电气热等各类能源,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三是推进轨道交通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有关措施落地,推进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TOD),加快苹果园交通综合枢纽、中海环宇荟、首创西黄村商业综合体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同时努力实现一体化项目与周边产业载体的互联互通,带动提升区域的整体发展。
(六)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力求住房百年品质
1.不断丰富质量监督管理手段,持续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提升
一是构建并运用“1+N”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监理单位、风险评估机构(TIS)、专项检测机构力量,实施关键环节反馈、TIS月度跟踪等机制。二是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的落实,通过引入独立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最大程度的降低住宅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质量风险,并针对出现的住宅质量问题,保险机构先行赔付或上门维修,有效减少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三是建立和动态更新我区施工质量正、负面清单,运用到质量、安全、资质等领域,多维度运用到施工阶段及建筑寿命周期管理当中。四是做好北辛安、衙门口安置房等重点工程监督管理,强化政策性住房分户验收质量控制。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住宅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我区住宅工程参建主体质量意识显著增强。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鼓励项目制定创优工作目标并积极争取行业质量奖项,持续提升全区建筑工程质量。
2.深入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进一步提升建筑性能品质
一是继续坚持住宅二星级、公建三星级的绿色建筑高标准实施,鼓励推动首钢工业建构筑物落实《既有工业建筑物绿色改造标准》。在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申报落地工作,并积极为项目单位的申报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对取得绿色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的项目,按照项目获得的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和建筑面积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支持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推动我区绿色建筑事业再发展、再升级、再上新台阶。二是推动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在新增住宅项目中大幅提升装配式建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比例,努力保持装配式建筑比例全市领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工作。三是在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动住宅产业化的同时,大力推进装配式装修,特别是在保障性住房中予以应用,降低后期维护维修成本,鼓励支持商品房等其他居住项目采用装配式装修,减少装修垃圾和二次污染,保障施工过程绿色环保节能。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协同联动、主动推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势,举全区之力落实好住房事业发展。
(二)强化规划联动
增强本规划的引导和约束功能,梳理各级各类规划关系,强化规划联动性,加强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石景山分区规划、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衔接,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制定任务目标
逐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项目和年度任务目标,将规划切实转化为工作实际,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一件抓落实,保障“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实现落地。
(四)完善评估机制
建立“两年一评估”的常态化评估机制,年度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住房建设实施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确保住房建设规划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规划实施工
作进行有效的反馈和修正。
(五)优化奖惩机制
严格监控落实情况,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检查,对落实规划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