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中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是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里程碑。
目前,我国农村水污染物排放量维持高位,占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50%。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 年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6 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达到202 万吨,2010~2016 年复合增速超过 10%,预测到 2020 年可达到接近300 万吨。由此可见,农村污水排放体量着实惊人。
2018 年 9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标志着国家有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对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突破当前农村污水治理的瓶颈,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历史性的意义。
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进行了全面部署,将补齐“三农”短板作为国家战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之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和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眉县在广泛收集整理县级的城市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等方式了解各乡镇实情及需求,围绕“与上位规划充分衔接,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宝鸡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相关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注重与县域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布局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针对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标准建设和正常运转,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功效的基本目标,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理念和方法,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的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引导和规定。
眉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结合眉县实际情况,以设计经济、布局合理理论为指导,以现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为基础,致力于做好整个市域农村污水治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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