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
《 武山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6月28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武山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进一步保障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天水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武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全县残疾人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这一目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县残疾人生活状况持续改善、保障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改革创新,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全面完成县残联改革,配备乡镇残联理事长15名,专职委员370名,建设“六有”村残协355个,建立了助残志愿工作联络总站1个、联络站355个、联络点355个,残疾人服务资源有效聚合,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残联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聚焦民生福祉,残疾人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全县5051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人数是“十二五”期间的2.3倍,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救济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住院报销比例比“十二五”时期提高20%。残疾人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各类补助比“十二五”时期增加20%。400名残疾人享受托养补贴,105名残疾人得到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
(三)突出服务供给,残疾人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县180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500名,比“十二五”时期增加10%。8500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和辅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85%以上。120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实现了应救尽救。300名重度残疾人及家属得到康复训练和心理咨询服务,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两倍。710名贫困残疾学生享受教育补助,是“十二五”时期的5.3倍。
(四)加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236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法律救助服务。村(社区)残疾人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城乡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26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家居无障碍改造,残疾人燃油补贴发放率达100%。完善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平台,残疾人信访办结率达到100%。
(五)注重氛围营造,残疾人精神面貌显著变化。组织实施20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文化项目“五个一工程”。创新文化服务工作模式,陆续打造“共享芬芳、残疾人艺术汇演”等品牌,建立健全特殊艺术人才库,培养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辅导员11名。创建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1个,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心怀梦想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营造了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持证残疾人12535人。“十四五”时期,我县残疾人事业面临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是残疾人中仍有428名边缘易返贫、126名脱贫不稳定和5名突发严重困难残疾人家庭收入低,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不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渠道单一,残疾人托养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三是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办公经费匮乏,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津贴偏低;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有线电视收视等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落实方面仍需加大力度;五是县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短板差距,康复中心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残疾人多样性需求还未得到很好满足。
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武山新征程中,绝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让残疾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共建相结合。既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基本权益;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
——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着眼于全县残疾人事业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又要充分考虑乡镇间的差距,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县各项事业相协调、相适应。
——坚持依法推进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既要加快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又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各个领域和环节,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文化体育更加丰富活跃,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升,社会参与度更加广泛深入,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全县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实现以“普惠+特惠”为特点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以“专业化、精准化”为目标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再完善,以“消除歧视、促进平等”为诉求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以“深度融合、全面共享”为特征的友好环境建设再深化,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专栏1 武山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收入和就业 |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 | 与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1000 | |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 | >90 | |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
8.残疾人托养服务人(万次)数 | ------- | 0.1 | |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7 | |
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 | >85 | |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0 | >85 | |
1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350 | |
13.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 | ------ | 县域启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 | |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1.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重点监测人群,及时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对农村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纳入一类或二类低保施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残疾人,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和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乡村富民产业计划、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车间(乡村就业工厂)”增加收入。继续把残疾人帮扶作为东西部协作工作重要内容,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不断提升帮扶实效。
2.强化社会救助保障。继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户保障政策,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残疾人综合救助格局。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
3.完善福利保障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有线电视、通讯业务资费优惠等福利和优待政策。推行公共停车场按比例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对于残疾人专用车辆限时减免停车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收养、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等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旧房改造统筹考虑残疾人无障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4.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城镇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好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政策,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医保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自愿投保并符合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的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5.落实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构建科学化残疾评鉴、制度化退役安置、规范化收治休养、标准化待遇的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体系。落实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等现实困难。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促进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6.加强突发事件保护。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在应对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在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培训,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 4.残疾人通讯业务资费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流量资费,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资费。 5.残疾评定补贴。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二、服务类 1.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发现、反映和解决问题。 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辅助性就业等相结合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 4.突发公共事件急难救助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
(二)健全教育就业促进体系,着力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
1.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中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及家属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健全完善盲人保健按摩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指导支持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康复托养中心和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盲人按摩服务。
专栏3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依据促进就业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助盲就业补贴。组织盲人按摩培训,支持盲人就业创业,打造“盲人按摩品牌”。 6.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
2.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面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持续推进农村残疾人科技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创建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家庭农场和种养殖能手,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3.加强就业保障服务。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40人以上(含40人)的县级党政机关,编制45人以上(含45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创建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技术院校、国家(省级)残疾人培训基地、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大力推进盲人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就业执业,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加大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就业服务。 7.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8.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县域内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
4.深入开展融合教育。贯彻落实天水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促进残健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
专栏5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规范设立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服务。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4.手语盲文推广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手语翻译认证审核和注册管理,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活动,发放简单通用手语手册,举办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培训班。 |
(三)健全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
1.着力提供全周期专业化的康复服务。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分级制订年度康复服务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等力量,通过上门服务、实施转介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护理、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并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服务。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有效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
2.着力提供全覆盖高质量的辅具适配。创新发展辅具适配新模式、新技术,大力推动“互联网+”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建立康复服务网络平台,提高康复服务效率、质量。加强基层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开展辅助器具精准服务调查摸底,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根据《天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租赁、回收、咨询和维修等服务。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做好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3.着力提供广角度多渠道的残疾预防。全面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健全康复与预防联动机制,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日,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运用各类传播方式、技术,广泛开展康复知识和政策宣传,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的残疾监测网络,推动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举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培训班,积极为残疾人及家属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4.着力提供广受益多元化的托养服务。积极发展残疾人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残疾人照护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县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在做好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县级统筹、乡村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打造“残疾人之家+乡镇全覆盖+红色代办”产业托养模式,不断扩大托养服务供给,提高托养服务质量。
专栏6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重点项目 |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彩助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放宽残疾儿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等限制,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和康复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推广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加大对康复专业人才的进修培训力度。 6.残疾人托养服务。乡镇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现有资源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
5.着力提供多层次特色化的文体服务。加强残疾人思想文化引领,开展“残疾人文化季”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搭建残疾人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平台,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加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残疾人艺术团体建设,积极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为残疾人免费开放,建设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普及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的康复体育健身项目。加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大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培养,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康复体育全面发展。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3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文化设施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推动基层创建2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推动各级图书馆全部设置残疾人阅览区,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电影院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加强残疾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扶持县电视台全部开播复播国家通用手语新闻或实时字幕栏目。 4.特殊艺术推广项目。扶持各级文化艺术团体和残疾人艺术团体创编残疾人精品舞台演出剧目,开设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师资培训班,培育“中国梦·我的梦·自强梦”文化艺术品牌。 5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2个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扶持2名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二、残疾人体育发展 1.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提升行动。完善残疾人体育竞赛训练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选拔培养,拓展推广项目,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冰雪运动季”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
6.着力提供全方位法治化的权益保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治理,配合县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老旧居住区加装电梯,进一步扩大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将信息无障碍纳入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机构和设施信息无障碍能力、加强无障碍软件推广使用,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水平。
专栏8 无障碍重点项目 |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区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逐步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城市公园、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无障碍服务 县上“两会”和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国家通用手语翻译,110接处警、119火警、120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实现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言语残疾人报警和急救需要,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提供字幕提示同步语音服务,帮助更多残疾人接受便捷的社会服务。 |
(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着力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形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县政府残工委每年召开1—2次会议,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健全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投入机制,县政府每年从福彩、体彩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维权、专项救助和体育事业。建立稳定的残疾筛查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经费机制。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享受当地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床位补贴的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3.拓展智慧服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实现助残服务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和社会化发展。
4.增强服务能力。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线上、线下服务网络。乡镇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将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加强走访探视,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
5.深化残联改革。深入推进残联系统改革,配齐配强基层残联领导班子,推进康复托养人才队伍建设,配强县康复中心力量,提高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待遇,落实乡镇残联理事长待遇,采取购买服务,以公开招考方式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每年举办1期全县残联干部培训班,组织基层残联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6.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弘扬扶残助残和自强不息传统美德,定期举办“最美系列”“自强系列”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实施好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县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认领任务、细化措施,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全面抓好规划的落实。
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向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