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任务,高度重视、高位部署并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确定的目标指标基本完成。但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为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确定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立足县情实际,聚焦我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编制《华池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文件、政策和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2021 年-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