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宏观调控,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提高全县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业转型与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合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合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号)要求,结合合水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合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合水县落实矿产资源发展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范围为合水县所辖行政区域(除石油、天然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