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 产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事关西吉县生态文明建设 和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 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 划(2021-2025 年)》、《固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西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 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 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西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西吉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细化落实了 自治区及市级规划的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细化管控措施,合 理确定西吉县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优化开发结构布局,为西吉 县矿业权登记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 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
《规划》适用范围为西吉县境内的矿产资源(除石油、天 然气、放射性矿产)。《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规划基期 为 2020 年,目标年为 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规划》经西 吉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由西吉县人 民政府发布实施,西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