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对地方发展十分重要。为进一步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应,推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矿业绿色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和《额尔古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额尔古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额尔古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其它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衔接。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额尔古纳市所辖行政区范围。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