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北京和内蒙古的对口帮扶合作由来已久,迄今已达25年。25年的携手共进,让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的发展血脉相连。
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东西扶贫协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北京对口帮扶内蒙古的贫困旗县,京蒙两地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
1997年初,两地签订了《扶贫协作和经济技术合作会谈纪要》,宣告两地正式展开“对口帮扶”之旅。北京市以内蒙古的18个贫困旗县为重点,进行全方位帮扶。
为了提升京蒙帮扶合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两地决定,从“十二五”起,对两地原结对关系旗县进行适当调整。2010年双方签署《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空前扩展。协议明确提出,京蒙对口帮扶的对象从原来分属8个盟市的18个贫困旗县,调整为重点帮扶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实现了对赤峰市、乌兰察布市16个国贫旗县的全覆盖。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内蒙古“十二五”时期对口帮扶合作工作启动大会举行,全面推进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各项工作,标志着京蒙两区市新一轮对口帮扶合作正式步入实质性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