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林芝市波密县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西藏自治区)关于林芝市波密县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4日在波密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波密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大会,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财政预算编制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了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提质增效、注重结构调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力支撑,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性运行,高水平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二)2023年度预算收支安排
从财政收入来看,我县2023年年初预算总财力为177,21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6,529万元,增长26%。从财政支出来看,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基层“三保”、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教育、应急救灾、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债务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保障需要加强。
总体来看,2023年度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科学合理编制好预算,切实保障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总财力情况: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77,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259万元,增长2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万元(包含税收收入6,000万元、非税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上级补助收入96,104万元;税收返还收入75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654万元;上年结转21,700万元。
支出需求情况: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7,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900万元;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4,508万元;本级预备费2,284万元;上级已安排的专项资金26,556万元;2021年度资金原渠道使用5,367万元;2022年度资金原渠道使用29,940万元;县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23,961万元(详见附表3);2022年结转资金21,700万元。
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34万元、国防支出1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442万元、教育支出25,9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9,9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7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7万元、预备费1,884万元、工资预留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财力为605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万元(包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2022年基金结转本年使用4941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05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财力为7.6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65万元,2022年结转7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7.65万元,均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所需。
需特别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因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我县已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支出。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持续加强对独立核算单位的监管。
(二)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完成。切实抓好财源建设,做好税收入库监管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税收政策调整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积极消化减收因素,认真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收入预算并力争实现超收,同时,狠抓支出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完成财政支出任务。
(三)强化财会监督。面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持续开展指导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管,对发现违反财税法规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允许把财经纪律当“稻草人”,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做好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完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有序地化解存量债务。
(五)增强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的财力保障。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稳定。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并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充分调度可用财力,强化财政资金保重点、补短板的鲜明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依法依规对结余一年、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收回,切实保障好基层“三保”工作。
(七)抓紧抓实突出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敢于较真碰硬,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改合力,既抓好问题本身的整改,又从政策制度等层面深入分析,完善体制机制,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八)坚决落实稳经济若干措施。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稳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波密新篇章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