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安康市平利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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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07-25 1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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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安康市平利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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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4月5日在平利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 陈晓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平利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防控、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等叠加因素影响,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紧扣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目标,狠抓增收节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着力防范财政风险,充分发挥以财辅政职能,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了财政力量。
2022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897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7.3%,财政总收入中留归地方本级财力25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2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24万元。当年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41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2268万元,政府债券资金收入55781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2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94万元,上解支出5116万元。全县财政总财力预计达到3512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财政总支出达到3512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目标。
(一)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8973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083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7%;财政部门完成76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4.7%;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05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入库9106万元,恢复增值税留抵退税301万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7万元,同口径相比增长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3.7%,同比下降0.3%;非税收入完成19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4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9.7%,比上年下降5.7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23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4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65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212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46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8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收入212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16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预计292384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2384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因2022年年度决算正在进行,市对县暂未最终结算,以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327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706万元,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41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56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总计28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8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上年结余16281万元,本年收入85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182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520万元,利息收入186万元,转移收入12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本年支出6914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金支出6459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344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06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本年结余16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926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165万元,本年收入1761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574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1583万元,利息收入179万元,其他收入109万元。本年支出143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133万元,其他支出198万元。本年结余32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52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2年,本年收入1850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909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876万元,利息收入41万元,其他收入496万元。本年支出1850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55781万元,其中:当年新增一般债券6867万元,当年新增专项债券41099万元,借新还旧债券7815万元。政府性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一般债券项目建设支出6867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7815万元,安排平利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5000万元、平利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1500万元、县城东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5000万元、平利县中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4500万元、平利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00万元、平利县陈家坝绿色产业园数字经济创新平台综合体项目3900万元、平利县老县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6000万元、长安富硒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4000万元、平利县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2400万元、平利县职业教育中心迁址新建项目5400万元、西康高铁项目1399万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收支平衡。
截至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91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89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250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债务余额为2798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债务余额209172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余额70676万元。
(七)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密切部门协作,深挖涉税信息,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22年实现财政总收入38973万元,同比增长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407万元,同口径增长6.7%。二是抢抓机遇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争取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41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2268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1099万元,一般债券资金6867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压力。三是全面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超期收回”机制。2022年盘活收回存量资金21262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疫情防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升级等亟需资金支持领域。四是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7.9%。
2.坚守三保底线,民生保障持续发力。一是坚持“三保”优先,确保预算不留缺口。严格对照“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全面实行清单制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2年年初预算“三保”支出达到174480万元,做到了应编尽编。二是认真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在足额保障教育经费的基础上,筹措资金2008万元用于教育质量提升、校园安全防控、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补助、城区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等,争取到位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万元用于第四幼儿园和职教中心建设。三是努力推进卫生健康建设。县级财政筹集资金1755万元用于医疗设备购置、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和卫生系统县级养老统筹改革遗留问题等。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500万元用于三家公立医院建设。四是坚持把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活就业创业潜力。下达创业贴息资金376万元、再就业资金1780万元、新社区工厂奖补资金20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五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22年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253万元、退役安置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661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由全省统一的129.5元提高到136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3.巩固脱贫成效,加力推进乡村振兴。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思路,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保持过渡期内县级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粮食安全两条底线。创新“四手”共抓工作机制,强化巩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和充分肯定。2022年,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3400万元,全年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达到29008万元,其中:用于支持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农业五大产业和山林经济发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19323万元。同时,县级财政积极筹集资金5440万元,用于设立防止因病返贫救助基金和全域旅游发展、农业产业发展、组织文化和人才振兴、蒋家坪建设专项,补助脱贫户有线电视和“四支队伍”工作经费,有力支持了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4.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2022年,我们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资金资源,竭力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733万元,其中:用于一线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484万元,重点人群隔离及转运费用496万元,免费核酸检测费用1039万元,交通查验点建设及闭环管理费用258万元,防疫物资储备购置339万元,防疫救治体系建设及提升1128万元,西安、紫阳在平集中隔离费用106万元,支持学校、村社区等人群密集场所防疫经费358万元,疫苗接种支出525万元,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5.突出减负纾困,助力稳住经济大盘。2022年,高效推动留抵退税工作,完成退税1274万元,惠及企业81户,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办理缓缴税费2333万元,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严格贯彻落实对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减免6个月的优惠,对符合减免房屋租金的28户承租户减免租金83万元,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纾难解困。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政策,全年下达直达资金89200万元,完成支出86232万元,支出进度97%,做到第一时间惠企利民。受理55户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完成担保贷款29户7201万元,下达稳经济增长工业发展资金2213万元,倾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放“游中国最美乡村·品平利特色美食”电子消费券500万元,提振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消费规模显著增长。
6.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理念进一步夯实,预算管理的顺向控制、逆向追溯更加透明;持续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范围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达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预算执行效率逐步提高,财政支出序时进度加快,库款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入围全国前200名,荣获财政部表彰和奖励。二是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成效显著。2022年累计完成项目评审152个,送审金额15.1亿元,审减1.286亿元,审减率8.5%。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完成了县本级涉及拥有国有房地产的216家单位最新国有房地产信息的清查、整理采集及房屋租金清收工作。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按照既防控财政金融风险,又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2022年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0201万元,超额化解隐性债务18341万元。政府债务评级控制在黄色低风险区,守住了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五是政府采购管理卓有成效。2022年办理采购项目439个,采购计划金额3.5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5亿元,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5%以上。通过832平台线上采购农副产品总金额371万元,率先在全市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六是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紧扣“三全”绩效体系建设,明确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设置了部门支出综合绩效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稳步开展,结果应用充分,全面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财政运行的巨大压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依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财政“紧平衡”成为常态,收支矛盾依旧突出。一方面财政增收渠道十分狭窄,另一方面刚性支出逐年增长迅猛、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等财政支出需求不断膨胀,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预算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约束不够有力、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不力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同时更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深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支出精准高效;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预算安排的原则为:一是压减一般,突出重点。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努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二是科学精准,强化执行。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直达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积极拓展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加大国有资产清查和动态监管力度。三是规范透明,提升绩效。落实预决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整合资源,促进发展。进一步加大资源资产统筹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大力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努力实现资产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五是严守底线,规避风险。严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防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2023年财政收入预算
2023年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议对财政收入预算,继续以持续稳定收入质量为目标,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5%的增幅安排,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建议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7000万元,其中:上划中省市收入174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8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000万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具体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财政总收入26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万元。
财政部门,财政总收入4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财政总收入17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5000万元,收高新区旧宅腾退交易指标收入2000万元。
(三)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
通过测算,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规模为333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00万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财政总收入中留归地方财政收入296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0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3328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0000万元;
政府债券收入7001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收入12011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收入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50000万元;
清理盘活预算单位存量资金2000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7万元;
减:上解上级支出27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4058万元。
1.保基本民生支出(上级政策规定及民生领域县级配套资金)14748万元
(1)社会保障安排支出7439万元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县级配套32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465万元;
农村户籍曾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养老金工龄补贴县级配套711万元;
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965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052万元;
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缴费县级配套资金9万元;
离休干部医疗费12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县级配套1700万元;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经费补助200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费15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375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贴11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级配套10万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经费县级配套10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配套15万元;
襄渝线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394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县级配套200万元;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奖补15万元;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3万元;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50万元;
农业保险补贴县级配套资金74万元;
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补贴30万元。
(2)教育提升安排支出1685万元
教育质量提升专项300万元;
中高考及高中会考工作经费50万元;
全民健身活动经费50万元;
县级承担的地方课程教材70万元;
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专项补助12万元;
中药材实验示范基地建设(秦创原)补助经费30万元;
高中阶段助学金配套55万元;
高中公用经费补助290万元;
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18万元;
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19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305万元;
义务教育助学金配套162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经费8万元;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补助136万元;
学前公用经费补助180万元。
(3)卫生健康安排支出1142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财政补助20万元;
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提标县级配套9万元;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补助38万元;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22万元;
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71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补偿16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170万元;
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400万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97万元;
村医补助112万元;
村医养老保险补助28万元;
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
(4)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安排支出2790万元
镇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460万元;
镇级河长制经费55万元;
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费590万元;
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费500万元;
环境卫生保洁经费500万元;
垃圾填埋场运营费500万元;
河长制专项经费100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2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项目20万元;
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监督员报酬23万元。
(5)民生事业发展专项经费953万元
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费250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38万元;
食品抽检经费25万元;
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9万元;
村级(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经费20万元;
老年公寓运营补贴30万元;
县级领导春节慰问专项60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安排261万元,其中:粮食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粮油储备专项经费130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126万元;
县城交通信号灯及违停抓拍系统建设200万元。
(6)乡村振兴专项安排支出739万元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739万元。
2.保工资支出(人员经费)77699万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经费63754万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2140万元;
离休人员经费2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7520万元;
遗属及60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费245万元;
镇级两名工勤人员及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补助465万元;
辅警人员经费补助926万元;
特岗教师经费补助569万元;
乡村教师补助235万元;
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超比例划转配套412万元;
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单位配套263万元;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补助经费40万元;
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资115万元;
税务部门人员经费补差991万元。
3.保运转支出(运转经费)8587万元
其中:县镇两级(除学校和医院)公用经费3117万元;
县镇两级保留公车运行经费108万元;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经费116万元;
村级及社区经费(含离任社区人员补助)3016万元;
村组道路养护费58万元;
镇级专项运转经费170万元;
新社区安全管理经费152万元;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850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7136万元
其中: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196万元;
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940万元。
5.县委县政府决策事项安排12088万元
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经费5813万元;
列入财政预留的部门创建和工作类经费725万元。
其中: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经费200万元;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及工作保障经费90万元;
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经费50万元;
病媒生物防治经费5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经费50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40万元;
国家农业产业园创建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
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50万元;
供销系统原所属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经费25万元;
自动气象站运营及气象事业保障经费2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
列入财政预留的县委县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专项5550万元。
其中:人才经费200万元;
信访工作经费200万元;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专项100万元;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700万元;
市政维护专项经费400万元;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及新冠病毒感染等疫情防控经费1000万元;
招商引资专项300万元(其中:经开区60万元,经贸局40万元);
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
党建经费500万元;
商贸企业及电商发展专项500万元;
创业就业和社区工厂发展300万元;
老县镇重点信访矛盾化解100万元;
教育名师工程100万元;
天然气价格倒挂补贴100万元。
6.预备费3800万元。
7.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安排专项支出预计130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9000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6863万元
其中: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超支结转支出784万元;
旧宅腾退补偿支出670万元;
脱贫攻坚县级配套3400万元;
全域旅游发展专项2000万元;
蒋家坪建设1100万元;
长安镇重点镇建设200万元;
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奖补资金200万元;
扶贫救助基金25万元;
洛河小学滑坡体治理200万元;
普济寺标准化厂房及物流园和长安富硒产业园二期等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费安排支出3000万元;
工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
市交投集团入股本金500万元;
农业产业发展奖补专项500万元;
五峰山森林公园建设250万元;
大型医疗设备购置1000万元;
交通、水利、民政历史债务化解200万元;
失地农民“政策保”834万元。
2.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50000万元;
3.专项债券债务利息支出213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政府债务利息支出800万元。
(七)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规模为333858万元,2023年全口径预算支出预计为333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00万元,年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八)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6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85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7006万元、利息收入203万元、其它收入3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46万元。当年结余2223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014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377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650万元、政府补助收入11590万元、利息收入1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377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累计滚存结余4452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14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87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725万元、利息收入17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75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14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九)政府性债务预算草案
2023年年初预算预计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0011万元,其中: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1201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8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50000万元。预计2023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50000万元,最终发行金额以实际到位情况按《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当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7001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债务还本支出12011万元,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建设支出58000万元。
三、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县聚力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关键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要求,全面树牢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效能,助推县域经济实现有效提升和快速增长,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平利高质量提供强有力支持。
(一)聚焦经济建设,强化财政保障。一是财政收入要有新目标。始终把收入组织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强化税收征管,培植重点财源,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和存量资产,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力促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收,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二是资金争取要有新突破。吃透中省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大项目策划、包装、申报力度,竭尽全力争取中省市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建立资金争取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年度资金争取任务取得新突破,全面增强县级可用财力。三是压缩支出要有新成效。坚持“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入在改善民生上。四是助企纾困要有新举措。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加大中小企业发展、旅游发展、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培育税收新的增长点。五是盘活存量要有新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或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二)聚焦重点支出,全面优化结构。一是坚守“三保”底线。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坚持“三保”在预算的优先位置,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节用裕民,聚焦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领域,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民生福祉。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为统揽,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延续整合试点政策,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确保衔接资金年度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推动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五是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要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科学统筹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城区道路改造、西大桥建设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聚焦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效能。一是加快建立“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谁支出、谁负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以有力措施,倒逼部门优化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和约束,坚决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确保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提高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紧盯直达资金管理流程和管理薄弱环节,严格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善资料,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做到资金“快、准、足”直达基层、直拨企业、直接惠企利民。四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杜绝以各种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严控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做好债务动态监测,对当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逐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债券“借、用、管、还”一体的闭环管理模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底线。五是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盯财会监督重点任务的三个方向,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机制建设,力推财政创新。一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政策落实。二是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三是探索建立资产与资金预算相衔接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连通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之间的阻塞,强化资产集中管理的资源配置地位。四是紧扣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依据新的政策制度要求,消除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力诚信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2023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谱写平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