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兰州市永登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永登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1月28日在永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登县财政局局长 李远顺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1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财政工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县域经济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全县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99827万元,同比增长6.2% 。预计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247万元,占年计划的102% ,同比增长7.5%。预计全年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5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8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72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7059万元。2021年,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705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92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计完成社保基金支出45759万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19589万元(其中上解支出5700万元),较上年增长1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6170万元,较上年增长3.7%。
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21年底,预计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3408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2337万元,专项债券71945万元,置换债券964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0160万元。全县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在全市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小的调整,财政总收入、总支出也相应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加强收入征管,促进预算平衡。全县的财政收入与其它地区一样进入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以前年度一次性收入形成的基数过大带来的问题继续凸显,财税部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压减任务的思想,明确提出“指标不降,任务不减”,彰显了敢于担当,砥砺奋进的良好财税风貌。创新征管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抓征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税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扩大联合办税业务范围,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坚持依法征收。依托税收征管系统,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动态监控,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积极开展清收欠缴各类税费,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切实保障了年初预算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保障。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防风险”的支出原则,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改善、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勤俭办事的原则,针对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提出“优先保障刚性支出”分配方案,民生资金安排做到“三个优先”,即:配套资金预算优先安排、专项资金领导优先审批、国库资金拨付优先调度,确保民生各类支出按时有序执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2967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57227名;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629万元,惠及152所学校,学生16276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43万元,补助学生2409人次;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258.4万元,补助学生2584人次。社会保障力度不减,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828万元,惠及群众7071户,16199人;拨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及护理补贴资金1010万元,惠及1167户,1253人;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3889万元,惠及城乡居民66000人,其中拨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369万元,惠及高龄老人5755人;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37万元,参保资助和住院救助113019人次;拨付 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50万元,惠及退役士兵116人,拨付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1325万元,保障了539名退役士兵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的补交接续,有效解决了我县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坚持生命至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新冠疫情突袭而至,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临严重威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1000万元,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拨付调度,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取消、停征及减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涉企收费全部落地实施。严格对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抓好组织征收,通过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扩围提速,切实规范非税征缴行为,提高资金收缴入库效率。一以贯之地加大跑省进市步伐,研究出台《永登县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办法(试行)》,积极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和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达20亿元以上,争取一般债券资金8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1200万元,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财力保障。持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全年拨付城区道路改建资金2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西城区幸福大道、树屏产业园道路改造等工程推进和实施。投入3800万元建成永登县小马场沟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投入2400万元完成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工程,投入5000万元提标改造永登县污水处理厂,投入10000万元建设永登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城市整体面貌得到全方位提升;预计全年节能环保支出达到7780万元,治污降霾和清洁能源改造成效显著,人居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717万元用于全域城乡融合环境综合整治,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加大涉农整合,助力乡村振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年投入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接续资金31076万元,其中中央8371万元,省级2487万元,市级4600万元,县级专项资金15618万元。同时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3600万元,确保产业扶贫力度不减、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得到改善,小额贴息、扶贫工厂等财政投入持续加大,有力地巩固了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全面提升“一卡通”服务能力,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957万元、种粮一次性补贴84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42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1209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投入资金1554万元,完成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项目41个,对村级道路硬化、田间渠道和亮化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按照预算法关于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全面编制基本公共支出外,还将部门往年的固定项目支出、重大民生项目以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支出等全部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高效性。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效益,扎实组织预算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县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 对86个项目支出进行了事前预算审核工作,涉及金额18719.35万元,节约资金515.13万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37186.68万元财政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结合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监控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了解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政策落实,强化工作举措,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账务处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冲击,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总的来看,全县财政状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受“减税降费”政策因素的影响,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大幅减少。疫情冲击带来的负面效应尚未完全消退,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财源结构相对单一,财税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均财力依然较低,财政需要保障的口子有增无减,收支矛盾依然在今后一段时间难以完全化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新阶段、新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财政工作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的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增强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财力保障,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抓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做到2022年预算收支平衡,为打造全域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县贡献财政力量。
根据经济形势和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大支出结构优化力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全县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率;认真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抓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确保2022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759万元,同比增长5%。预计上级提前下达2022年专项资金57852万元,本年总支出预计可达到189850万元。
具体分科目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85万元;教育支出4365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4万元;农林水支出95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40万元;其他支出7498万元。
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31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62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2101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226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性基金县级收支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9080万元,较上年增长7.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760万元,较上年增长5.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320万元,较上年增长9.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780万元,较上年增长7.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460万元,较上年增长4.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320万元,较上年增长8.2%。
(三)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举措
2022年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守住“六保”底线,保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强化收支管理,提升保障水平
开源与节流并重,继续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掌握和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坚持抓大不放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不必要开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经济形势,根据收入情况,适时调整财政收支预算。
优化资金调度,聚焦民生支出
在当前财政增收困难、财政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要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财政支出以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为方向,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抓好直达资金的落实,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投入,确保重点领域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着力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点民生和重点项目资金保障。
深化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最大限度地提升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落地实施,努力提高全县预算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完善资金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加快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严格控制结余结转,强化绩效管理。
强化监督责任,维护财经纪律
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完善财政内控内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定期组织开展内审内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风险管控,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抓好监督检查,强化对预算单位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定期对全县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毅前行、埋头苦干,严格预算执行,扎实推进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打造全域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县而不懈奋斗!
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可用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财政收入安排的具体方面,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形式反映,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
上解收入:是指根据确定的财政体制,由下级财政向上级财政上缴的收入。一般指财政体制上解,以及企业隶属关系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调整、专项扣款等形成的上解。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上级财政总收入的来源,但不属于上级预算收入。
税收返还:是指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后,按照保证既得利益的原则,对税收收入按新体制划分分别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同时对在原体制下应当属于下级财政的收入确定基数后,通过年度财政决算予以返还。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指标和政策,通过规范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的财力性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要求自主安排使用补助资金。
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民生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变化情况,2019年财政部将10类民生支出调整为11类民生支出。具体是: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性支出:按财政部规定,一般性指出是指反映在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5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支出。
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是指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的债务,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自身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新增债券:是指在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地方政府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按照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新增限额分配管理应当遵循立足财力水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省级及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向省级及市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针对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捆绑集中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汇入受益群众专门开设的银行卡、存折等支付工具的方式发放,极大地方便了受益群众。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是对各地隐性债务和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债务风险等级分为红、橙、黄、绿几个分线预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