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陇南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陇南市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0日在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陇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面对国际国内复杂环境和疫情灾情多重困难对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和改革管理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1-11月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市累计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57.45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6.05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7.8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4.47%,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2.12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3.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28亿元,同比增长8.39%,增支21.69亿元。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亿元,同口径增长3.5%;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44亿元,同比增长12.45%,增支35.92亿元。
全市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3.82%,同比下降21.05%,减收2.48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14亿元,同比增长38.69%,增支18.17亿元。
全市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13.49%,同比增长355.91%,增收0.29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7亿元,同比增长244.06%,增支0.19亿元。
全市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0.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9.9%,同比下降6.2%,减收4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18亿元,同比下降8.4%,减支5.4亿元。
(二)1-11月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市级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2.49%,同比增长3.18%,增收0.12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3亿元,占变动预算的80.73%,同比增长15.46%,增支4.62亿元。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36%,增收0.21亿元;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4亿元,占变动预算的88.43%,同比增长6.86%,增支2.35亿元。
市级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0.07%,同比下降23.44%,减收0.4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1亿元,同比增长660.46%,增支9.83亿元。
市级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4.19%,同比增长400.36%,增收1105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万元,同比下降86.78%,减支302万元。
市级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1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6.72%,同比下降9.3%,减收3.92亿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31亿元,同比下降14.4%,减支5.75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省上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0.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17亿元,专项债券40.9亿元。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亿元,专项债券7.6亿元。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全市共计偿还或核销债务本金17.05亿元,支付债券利息9.01亿元,其中:市级偿还或核销债务本金4.78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1.25亿元。
一年来,我们围绕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防范风险、深化财政改革,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面对今年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市县财税部门始终坚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财政底线,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稳妥化解财政和债务风险,持续保证财政良好运行。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共计退付增值税留抵税款6.05亿元。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截至10月底,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0.5%,将节省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通过采取“专班调度、专人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各类资金,促进债券等各类专项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9月底,全市第一、二批专项债券已全部实现支出,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狠抓支持政策落地,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支持政策导向,主动谋划汇报与我市发展需求契合的项目资金,努力在谋划争取项目资金上下功夫。截至11月底,省上共计下达我市各类补助资金284.78亿元,其中: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10.3亿元,增量位居全省第2;专项转移支付24.03亿元,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同时,把申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途径,全市共争取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7亿元,比上年增加16.57亿元,同比增长49.46%,其中:专项债券40.9亿元,一般债券9.17亿元。积极争取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结合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链长制目标要求,谋划申报乡村振兴子基金,我市花椒产业子基金作为全省首批6支子基金之一,子基金规模1亿元,其中母基金投资3000万元。
三是狠抓财政资源统筹,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有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投入的精准性明显提升。聚焦“三抓四提”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预算2亿多元,支持山地特色农业提质增效、传统优势工业提级转型、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新型数字产业提速崛起,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保障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需要,促进“铁公机”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持构建陇南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整合资金500万元,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组建“陇南市油橄榄产业创新联合体”,着力解决制约油橄榄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全面提升油橄榄产业的品牌影响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培育壮大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
四是狠抓重点支出保障,支持改善民生提质增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的投入,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31.6亿元,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3%。其中:教育支出47.47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完善教育资助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教育民生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亿元,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创业,推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将省定低保标准从4788元提高到5268元,落实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保障待遇,连续20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卫生健康支出34.35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全力保障省市为民办实事,市级财政共计筹集资金0.78亿元,确保省委省政府10件、市委市政府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五是狠抓重点领域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做细做实偿债计划,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部按时兑付。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明确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规范用途调整,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对15项申请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压减资金1368万元,压减率46.5%。加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根据《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提前谋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资产盘活注入组职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共清查资产资源607亿元,完成资产资源注入315亿元。
六是狠抓财政财务监督,理财行为日趋科学规范。坚持把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作为对财政管理的全面体检,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保障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财经秩序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复查抽查,找准突出问题,厘清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着力解决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擅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良好的财经秩序。对人大常委会审查反馈和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结合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二、202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承担的使命更加光荣。从宏观大势看,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尤其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回稳向好的态势必将进一步巩固。随着“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经济带、“双碳”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必将为我市“三城五地”建设和财政发展带来新的更大机遇。从财政自身看,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2023年财政收入有望实现持续稳定增长,财政运行环境渐趋平稳。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重点领域和民生兜底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加之债务还本付息负担加重,财政收支矛盾显得更加突出。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资源统筹,加大部门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非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切实增强对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绩效情况等,综合平衡统筹安排支出预算。推进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管理改革提质增效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三保”优先原则。在预算编制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工资及各项附加性支出,退休人员养老金缺口打足打实,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将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严控新增原则。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在大力压减部门原有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上,从严控制新增支出事项,对立项依据不充分,以及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原则上不新增预算。三是保障重点原则。将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的首要任务,统筹各类资金和资产,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特色山地农业、文旅康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期费、乡镇干部周转房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四是全面绩效原则。在预算编制中,要求所有项目资金都要设置绩效目标,并进行绩效自评,新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开展入库评审,规范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没有绩效目标的,不得申报预算。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
(一)2023年全市代编财政预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9.18亿元,同比增长6%,加上省级补助、调入资金、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80.82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6.83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总计20.46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54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4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5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3.2亿元,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7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4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市预算由市级预算和县区预算汇总形成,县区预算由县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报告中全市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市级财政代编。
(二)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36亿元,同比增长5%;加上省级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总财力21.2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1.29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9亿元,下降8.54%,剔除上年预计再融资债券(一般债券还本2.99亿元)因素,比上年增加1亿元。分市本级支出、对县区转移支付和上解省级支出反映,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5亿元,对县区转移支付1.14亿元,上解省级支出0.5亿元。
市本级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1.3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亿元,增长9.72%。(1)工资福利支出9.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7亿元,增长10.22%,主要增支因素为2022年工资普调(月人均增资300元),提高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正常增人增资。(2)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3亿元,增长7.4%,主要增支因素为预算一体化3.0系统上线后,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由原基本工资的4%统一调整为工资总额的4%。(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3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4亿元,增长18.32%,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0.8亿元,比上年增加0.62亿元。
市级部门一般性支出0.3亿元,比上年增长9.77%,剔除职工教育培训费增长因素,与上年持平;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0.15亿元,比上年下降1.62%;市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6亿元。
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亿元;国防支出0.0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38亿元;教育支出2.3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6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16亿元;农林水支出1.6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03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7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3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4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3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3亿元;预备费0.1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9亿元;其他支出0.55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3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1亿元(市级组织收入2.51亿元、武都区上划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2亿元,专项债券项目收益0.57亿元,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0.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4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16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专项债券利息支出0.28亿元,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安排的利息支出0.5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1亿元,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0.0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5亿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1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4亿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4.86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28亿元。
(三)2023年市级财政重点支出方向
2023年,市级预算支出安排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的基础上,突出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共计安排重点项目资金5.6亿元。
一是支持现代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安排特色山地农业引导发展资金0.3亿元,助力推动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安排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0.25亿元,引导和推进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安排工业入规和商流企业上限奖励资金0.1亿元,推动传统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提级转型;安排数字经济发展资金500万元,推动新兴数字产业提速崛起。
二是支持项目攻坚蓄势增能。支持发展就要支持项目,把抓项目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支撑。继续安排县域经济发展和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前期费0.5亿元,支持包装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国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质量,提升项目命中率,使更多更好的项目落地陇南,不断夯实工业园区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继续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0.71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安排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经费520万元,更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治理,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安排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0.26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南北两山生态绿化和沿江湿地修复,支持智慧河湖管理,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努力实现防治护绿保存量,生态添绿扩增量,助力生态环境提质行动。
五是支持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项目支出1.55亿元。其中:安排教育专项资金0.22亿元,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缺口补助0.8亿元,足额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需求;安排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配套120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配套120万元,将康复医院床位补贴提高到1.2万元/年,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六是支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安排债券还本付息、化解存量债务、消化暂付款等1.82亿元,其中:2023年到期一般债券利息0.4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85亿元,到期专项债券本金0.6亿元(按80%预计争取再融资债券0.48亿元,自有财力还本0.12亿元);化解存量债务0.4亿元;按政策应消化的暂付款900万元,将到期债务本息和消化暂付款资金列入预算,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债务风险。
另外,市级预算对部队保障、公共安全、粮食风险基金、重要民生商品及农资价格调控资金等支出都相应做了安排。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进入新阶段、锚定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围绕市委“三城五地”建设发展定位和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对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深谋细算抓管理,担当有为守底线,着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陇南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抓增量、盘存量,更高水平统筹用好财政资源。全面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及接续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培育财源。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努力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结合市场形势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加大供地规模,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合理增长。扎实推进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坚持盯近抓远扩量相结合、前后串链成势相结合、产业数智赋能相结合,紧贴“11条优势产业链”谋划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坚持市县联动、部门配合,加强与省财政厅及省上对口厅局的汇报衔接,争取明年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优结构、保重点,更实举措支持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围绕市委“三抓四提”等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财力,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投入的精准性,通过增列专项预算、整合项目资金、安排符合政策要求的专项债券等方式,集中财力支持重大项目、特色产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需要,进一步支持特色山地农业、传统优势工业、文旅康养产业和新型数字产业发展壮大,着力构建符合陇南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重节约、讲绩效,更严标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构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升级上线,实现与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将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作为新的增支政策前置环节,增强支出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增支政策,一律不安排预算。
(四)兜底线、防风险,更有成效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开好“前门”、堵住“后门”,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按照既定化解方案,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杜绝虚假化债、数字化债问题发生,确保完成分年度化解任务。
(五)强监督、堵漏洞,更大力度推进关键领域改革。积极配合开展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积极探索推进财会监督,构建内嵌一体化的财会监督体系,以财政资金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为监控主线,聚焦资金流向,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安全规范、成本效益进行全方位监控,重点围绕社会治理和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社会保障、教育、住房保障等与老百姓利益攸关的重点领域实行“四不两直”的穿透式监管。通过财政全方位实时监控、资金全过程闭环管理、绩效评价全生命周期覆盖,倒逼预算单位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安全高效。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正当时,扬鞭奋蹄自发力。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迎难而上、勇毅前行,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主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后的收入总额。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具体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彩票公益金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上解收入:是指根据确定的财政体制,由下级财政向上级财政上缴的收入。一般指财政体制上解,以及企业隶属关系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调整、专项扣款等形成的上解。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上级财政总收入的来源之一,但不属于上级算收入。
税收返还:是指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后,按照保证既得利益的原则,对税收收入按新体制划分分别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同时对在原体制下应当属于下级财政的收入确定基数后,通过年度财政决算予以返还。
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有关经济指标,通过规范的测算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后,对标准收入小于标准支出的下级政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补助资金用途。
增值税留抵退税: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期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以后纳税期间抵扣。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即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照财政部要求,财政部门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项基金。
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零基预算:是指年度预算编制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式。
民生支出:根据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变化情况,包括11类民生支出。具体是: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境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部门预算:是以部门为单位,将部门的所有收支在一本预算中全面反映,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改革有助于增强预算的统一、完整、科学性,强化部门的预算责任和意识。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性支出:按财政部规定,一般性支出是指反映在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30204“手续费”、30218“专用材料费”、30225“专用燃料费”、30228“工会经费”、30229“福利费”、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1“房屋建筑购建”、31002“办公设备购置”、31013“公务用车购置”、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支出。
新增债券:是指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市县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按照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把各级财政和相关预算单位结存尚未使用的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重点环节。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