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细则2023
(广东省)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细则
Ⅰ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湾区城际铁路“安全可靠、功能合理、运行高效、融合创新、经济适用”的基础功能要求及“网络化、公交化、一体化管理”的互联互通发展需求,规范湾区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与内容,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包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的文件组成三个部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粤港
澳大湾区新建城际铁路设计,省内其他地区新建城际铁路设计可参考执行。
三、城际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决策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小型项目或工程简易的项目可适当简化,在实施阶段开展施工图设计,其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要求。
四、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要更加注重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环境评价等新理念新方法的应用,更加注重防控项目建设实施风险。围绕项目建设必要性、方案可行性及风险可控性三大目标开展系统、专业、深入论证。开展项目论证时,需要重点把握“七个维度”,其中,项目建设必要性应从需求可靠性维度研究得出结论,项目方案可行性应从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和影响可持续性等五个维度进行研究论证,项目风险可控性应通过各类风险管控方案维度研究得出结论。
应根据国家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进行社会、经济和运量调查,综合考虑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从技术、经济、社会、环保、节能、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进行基础性设计。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含:落实各研究年度的客运量:确定速度目标值、动车组选型及列控制式等主要技术标准,研究明确线网节点互联互通方案、车站配线.列车运行交路及开行方案,稳定线站位方案、动车段(所、场) 选址及布局方案,确定轨道、路基桥梁、隧道及车站土建工程方案(重点桥渡、重点隧道应选定桥址及隧址方案、初步拟定桥式方案,车站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初拟站区规划及车站建筑设计方案)和机电设备系统方案:研究明确综合开发方案及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方案:提出运营服务及公共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概数、主要材料概数、拆迁概数、用地概数、施工组织方案、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融资方案:提出满足项目用地预审要求的土地利用资料:提出建设及运营管理体制的建议:阐明对环境与水土保持的影响和防治的初步方案以及节约能源的措施:进行财务分析和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作为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总投资的控制依据。
五、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依据,应根据可行性研究进行现场调查,对局部方案进行比选采用定测资料,依据批准的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通航论证报告等,进行比较详细的设计。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含:确定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落实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提出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及总概算:确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节约能源以及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修改、批准后,作为控制建设规模和总预算的依据。
六、施工图文件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应根据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采用定测及补充定测资料编制,为施工提供需要的图表和必要的设计说明,并依据施工图工程数量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文件应详细说明施工注意事项和施工安全风险防范的措施,说明运营维护应注意的事项。
七、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应根据审定的勘察大纲开展工作,为设计工作提供详实的地质资料。)充分、合理运用综合勘探手段,查明与工程有关的地质条件,尤其是影响线路方案选择的地段、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重点工程地段的地质条件必须详细查明。对开展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铁路
建设项目应结合地勘监理的意见,完善或细化勘察工作。
八、铁路勘察设计应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保护自然生态和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满足行洪、泄洪要求。要完善穿越特殊环境敏感区的线路方案,注重沿线耕地补充复垦和绿化,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自然景观等特殊环境的保护。对线路穿越的各类敏感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各项保护、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九、铁路勘察设计除满足行业相关要求外,应按国家规定,协助做好规划选址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影响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工作,并在设计中提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做好防护和保护工作;在初步设计前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含三电、地下管线)、交叉跨越等工作并与地方签定协议。
十、本编制细则是按一般情况制定的,具体应用时,各篇、章、节的组成与内容在不影响文件编制深度的原则下,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内容。
十一、各阶段的研究文件、设计文件均应有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和委托单位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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