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4-04-08 21: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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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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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生产之要和生态之基。流域作为 自然界中水资源的空间载体,承载着人类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孕 育出丰富多样的人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和 水生态治理,多次视察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滇池、洱海、丹 江口等重要湖泊水库,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持续做好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立足新发展阶段,为落 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要求,切实改善水 环境质量,突出太湖、丹江口、滇池、洞庭湖等重要湖泊保护治 理,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旨在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落实重点流域 保护治理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引导作 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重要湖泊和 大江大河综合治理,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规划范围涵盖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澜沧江以西)、黄河流 域及西北诸河、淮河、海河、珠江区及西南诸河区(红河流 域)、松辽区、太湖与东南诸河区,涉及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 区)。其中,太湖流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 3 省市的 51 个县 (市、区),总面积 3.18 万平方公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包括河 南、湖北、陕西 3 省的 46 个县(市、区)及四川、重庆、甘肃等 省市部分乡镇,面积 9.52 万平方公里。洞庭湖区涉及湖南、湖北两省 30 个县(市、区),总面积 6.05 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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