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4-08-10 1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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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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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大牛工程师

苏建科〔2023〕153号大牛工程师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资料下载_工程资料_资料共享

  为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号)、《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苏建科〔2023〕10号)要求,规范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助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本导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实施,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技术解释。施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我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联系电话:025-51868661、5186857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苏建科〔2023〕153号 附件: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0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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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苏建科〔2023〕153号)

2023年9月20日  大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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