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4-09-23 18:12:10
收藏
前言
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
详情
| 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 交通 服务 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甘政函〔2019〕86号、甘政函〔2020〕50号、甘政函〔2020〕105号、甘政函〔2020〕130号、甘政函〔2020〕129号、甘政函〔2022〕27 号、甘政函〔2023〕121号、甘政函〔2023〕132号等 |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每小时1~14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甘发改价格〔2022〕603号、兰发改〔2019〕420号、酒发改商价〔2018〕872号、新政发〔2021〕17号、张发改价格成本〔2021〕25号、嘉发改物价发〔2023〕17号、市发改价费〔2023〕292号、金发改〔2022〕287号、临州办发〔2022〕97号、庆市发改〔2022〕197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交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否 | 否 | 否 |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1类至6类车辆基价分别为280、400、600、850、930、1000元/车·次,拖行费9、11、14、17、19、20元/公里,空驶时5、7、9、11、12、13元/公里。特殊情况和企业运营可按照文件规定浮动。 | 甘发改价格〔2020〕434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吊车费 | 1类至6类车辆基价分别为700、1000、1500、2100、2400、2600元/车·次,超时作业费100、150、200、250、300、350元/小时,空驶时5、7、9、11、12、13元/公里。特殊情况和企业运营可按照文件规定浮动。 | 否 | 否 | 否 | ||||||
|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客运代理费费率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7%,四级站和四级以下站6%。客车发班费、行包运输代理费费率最高为客运费的6%。车辆清洗费每辆次5~8元。车场卫生费每日每辆1元。车厢内清洁费每辆次3~5元。车辆停放费每日每辆2~10元。加收车辆保温费2~3元。车辆安全服务费每辆次3~5元。晚点费、脱班费15~3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 甘交运〔2021〕第7号 | 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 补票手续费0.50元。退票费:客运班车当次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收;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旅游客车、包车,开车时间24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4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送票费每票1.00元。行包起运前行包变更手续费每票次2.00元,中途停运行包时,不收行包变更手续费,不退行包运费。行包装卸费每件每装车或卸车一次计收0.50-0.80元。客运站从行包提取通知发出或公告发布当日计算免费保管三天,逾期按每日每件1.00元计收费用,每件以10千克为计费单位,不足10千克按10千克计。小件物品寄存费:按每件10千克为计费单位,不足10千克按10千克计,每日每件计收1.00元。站台票:每张0.50元。旅客站务费、闭路电视、计算机售票、多媒体X光监控、X光危险品检查、车载GPS等,按市州批复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 甘交运〔2021〕第7号、甘发改服务〔2013〕2045号、天发改收费〔2013〕1180号、酒发改商价〔2013〕1282号、张价管发〔2018〕76号、武市价〔2013〕200号、嘉发改物价发〔2014〕47号等 | 否 | 否 | 否 | |||||
| 公用 事业 服务 收费 | 五、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1800~3000元/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 兰价办发〔2009〕137号、兰价商发〔2009〕127号、兰价办发〔2016〕38号、临州发改商价〔2010〕825号、武发改收费〔2018〕723号、金发改〔2014〕175号、张价管发〔2018〕90号、张发改价格〔2020〕1号、张发改价格成本〔2020〕21号、酒发改商价函〔2014〕582号、市发改价费〔2019〕567号、庆市发改〔2023〕228号等 | 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其他 特定 服务 收费 | 六、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甘发改收费〔2016〕1020号、甘发改价格〔2022〕151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否 | 否 | 否 | |||||||
| 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甘发改规范〔2017〕4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司法厅公告2022年第2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否 | 否 | 否 |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否 | 否 | 否 | |||||||
| 八、住房物业管理费 | 高层住宅(有电梯)收取0.6~1.9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无电梯)收取0.2~1.1元/月·平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甘发改价格〔2023〕5号、武发改价格〔2022〕248号、市发改价费〔2021〕300 号、嘉发改物价发〔2021〕25号、酒发改价格〔2022〕483号、兰发改收费〔2023〕320号、天发改价格〔2023〕203号、庆市发改〔2023〕233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九、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甘价服务〔2005〕84号、甘发改收费〔2020〕859号、定发改发〔2022〕23号、兰发改收费函〔2023〕6号、平发改价格〔2023〕54号、平发改价格〔2023〕115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环境保护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是 | 否 | 否 | |||||||
| 十、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 各地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0.50~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 甘发改价管〔2016〕259号、定发改商价〔2017〕370号、武发改价格〔2022〕247号、兰发改收费〔2022〕384号、市发改收费〔2021〕473号、嘉发改物价发〔2021〕45号、金发改〔2021〕275号、酒发改价格〔2021〕727号等 | 授权的市(州)人民政府 | 否 | 否 | 否 | ||||
| 注:上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