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资料分享]
发表于:2024-09-23 18: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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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青海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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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客车收费标准:0.40元/车公里~1.21元/车公里;0.45元/车公里~1.36元/车公里;0.48元/车公里~1.45元/车公里。 货车收费标准:0.45元/车公里~1.25元/车公里;0.48元/车公里~1.05元/车公里;0.48元/车公里~1.07元/车公里。 | 青政函〔2021〕77号、青交便函〔2021〕1005号、青政函〔2021〕93号、青交〔2021〕317号、青政函〔2022〕31号、青交〔2022〕140号、青政函〔2022〕64号、青交〔2022〕253号、青政函〔2023〕20号、青政函〔2023〕80号、青交〔2023〕61号、青交〔2023〕192号 | 省交通运输、价格、财政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地上停车位最高限价:100元/月·个;地下停车位最高限价:260元/月·个。其他:2~10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青发改价格〔2017〕597号、宁发改价格〔2020〕286号、宁发改价格〔2018〕496号、宁发改价格(2017)609号、东发改价格〔2019〕261号、宁发改价格(2012)823号、东发改价格〔2022〕347号、互发改价格〔2022〕240号、互发改价格〔2023〕42号、民政〔2020〕358号、互发改价格〔2022〕262号、互发改价格〔2023〕157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 | 是 | 否 | 否 | 含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2~10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00~6.00元/户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青政办〔2018〕45号、宁计价字(2004)147号、格政办〔2007〕61号、乌政办〔2008〕33号、茫政办〔2008〕17号、柴行发统字〔2018〕134号、德政办〔2011〕94号、都政办〔2011〕157号、共计经价〔2013〕41号、兴发改经商(2013)94号、贵政发计(2005)108号、同发改经信〔2017〕167号、刚发改〔2018〕368号、晏政发经字(2006)113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40~90元/吨等; 2. 餐饮业、娱乐业、其他营业网点每月每平方米按0.30~1.5元收取; 3. 各类建筑、装修垃圾、渣土按实际垃圾量收取30~53元/吨等; 4. 各类零星占道摊点按实际占道面积每天每平方米按0.6~2元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是 | 否 | 否 | ||||||
| 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居民用户主终端为每户每月25元,副终端为每户每月7元。 | 青发改收费〔2009〕1083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广电部门 | 否 | 否 | 否 | 除居民以外的商业用户、集体用户及其他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执行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 |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五、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青发改收费〔2012〕1592号、青发改价格〔2017〕526号、青发改函〔2011〕273号、青发改函〔2013〕264号、青发改函〔2015〕435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国资委、自然资源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六、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青发改收费〔2013〕1335号、青发改价格〔2017〕526号、青发改价格〔2022〕904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是 | 否 | 否 | |||||||
| 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青发改价格〔2017〕308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是 | 否 | 否 | |||||||
| 八、住房物业管理费 |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0.35~2.5元/平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青发改价格〔2016〕982号、东发改价格〔2019〕401号、互政〔2020〕440号、民发改〔2019〕208号、循政办〔2020〕261号、化发改〔2020〕354号、柴行发统字〔2013〕50号、都政〔2005〕71号、南发改〔2022〕3号、贵政发改〔2018〕230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否 | 否 | |||
| 九、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1. 住院床位1.06~2.67元/床日; 2. 无病床或病床数少的医疗机构70~5000元/年。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青政办〔2004〕63号、宁发改价格〔2016〕570号、东发改价格〔2018〕362号、西发改价〔2016〕478号、格发改〔2016〕200号、南发改价格〔2018〕14号、北发改〔2016〕421号、南发改价格〔2018〕14号等 | 授权的市(州)、县人民政府 | 卫生计生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危险废物分类处置收费:1.2~10元/公斤。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 青政办〔2004〕63号、宁发改价格〔2015〕396号、格发改〔2016〕200号等 | 是 | 否 | 否 | |||||
| 注:上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