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盖管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6-01-24 1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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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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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盖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

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 年8 月

根据《中共乌拉盖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乌拉盖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 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篇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乌拉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乌拉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

第一章 发展环境

进入新发展阶段,乌拉盖的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条件深刻变化,进一步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构建和谐乌拉盖的重要期,也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五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团结带领管理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锡盟委、行署的工作要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谱写了新时代乌拉盖发展的新篇章。

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2 亿元,年均增速6.5%,较2015 年增长2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7.6 亿元,年均增速36%,是2015 年的两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0 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排在全盟前列。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9:57:24。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现代精品农牧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深入实施“减羊增牛”战略,牧业年度肉牛存栏数量达到5.1 万头,建成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1 家,“华西牛”新品种培育取得重大成果。煤电清洁能源项目手续加快完善,贺斯格乌拉露天矿、鲁新井工矿取得核准和采矿证,乌拉盖2×100 万千瓦电厂取得核准批复,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繁荣发展,累计投入约6.12 亿元,成功创建了九曲弯、布林泉两个4A 级和乌拉盖贺斯格野生动植物园3A 级景区,获得了“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自治区优先发展旅游集聚区”等荣誉称号,年旅游人数突破100 万人次,累计实现旅游收入15.6 亿元。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餐饮等加快发展。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将50%以上区域面积划入生态红线。严格落实草原两项基本制度和草原补助奖励机制,高质量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已垦草原治理等工程,实施生态治理面积160 万亩,实施“三化”草地治理近4 万亩。建设首个国家级草原生态牧场标准化示范区,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草原生态持续好转,2020 年天然牧草盖度达到80.04%,年均饲草总产量在2 亿公斤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达标,乌拉盖河流域水质稳定在Ⅳ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建成巴音胡硕镇通往霍林郭勒机场、镇场、嘎查村的环形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606 公里。完成珠贺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铁路总里程达到77.15 公里,有力保障煤炭外运。乌拉盖通用机场列入自治区“十三五”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并启动建设前期工作。境内建成220 千伏变电站1 座,110 千伏变电站3 座,35 千伏变电站4 座,城乡供电等级和保障可靠率达99.96%。乌拉盖水库除险加固、贺斯格乌拉水库维修加固、巴音胡硕镇防洪堤加固等重要水利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累计建设通信基站达97 座,铺设光缆3089 公里,通讯信号实现镇场、嘎查村分场全覆盖。巴音胡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和哈拉盖图兵团小镇建设基本成型,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8%。先后荣获“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自治区级美丽宜居小镇”“自治区文明旗县城”等称号。

民生福祉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167 户416 名贫困边缘户全部实现稳定增收。全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883 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132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以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3%,参保人数达到18414 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889 人,参保率71.5%。实施棚户区改造1143 户。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坚持15 年免费教育,幼儿园三年入学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逐年提升并达到国家要求标准,本科录取率逐年上升。健康乌拉盖建设取得新成效,重大疫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荣获“国家卫生县城”“自治区卫生旗县”“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称号。改善升级图书馆、哈拉盖图农牧场兵团大礼堂、文化活动室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校园足球发展成绩突出。城乡居民两项收入分别达到44259 元、31074 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管理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乌拉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获得批准成立。全面完成国有农牧场草牧场确权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率达84%,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2.38 亿元。

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治乌拉盖建设稳步推进,权力清单、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局面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管理区综合实力、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我国正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自治区积极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全盟经济加快转型发展,为管理区推动资源、生态、区位等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创造了巨大空间。乌拉盖具备良好的资源禀赋条件,拥有保存较好的原生态草原等自然资源条件,特别是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草原、农垦文化和兵团精神相融合,现代精品农牧业、煤电清洁能源业、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依托邻近的霍林郭勒机场,联通周边的铁路、公路、航空等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已建成的电力设施和供电能力具备了支撑绿色转型发展的基础条件;城镇承载能力能够支撑以草原文化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发展需要。同时也要看到,乌拉盖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的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社会治理、人力资源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建设富裕繁荣文明和谐美丽的乌拉盖任重道远。管理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大环境下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以确定性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善于化危为机,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指导方针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导向。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构建锡盟面向东北开放的重要支点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发展壮大“三大主导产业”,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更加亮丽的风景线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征程谱写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领域、每一个产业、每一个行业,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转方式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长资源型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节能减排、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始终把服务国家安全大局摆在首位。更好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发展导向

“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适应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融入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

第三章 主要目标

未来较长时期,管理区必须紧扣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安排,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

第一节 2035 年远景目标

按照党中央的战略安排和自治区党委、锡盟委的部署,到2035 年乌拉盖将与全国、全区、全盟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经济总量进入全盟前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基本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乌拉盖基本建成;文化、教育、人才、体育、健康水平得到充分提高,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地区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持续稳定,美丽乌拉盖达到更高水平;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平安乌拉盖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军民融合发展更加深入;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 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管理区实际,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经济总量进入全盟中上水平,形成锡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为前提,保护好蓝天、碧水、净土、绿草的生态环境,大力推动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节能减排治污力度持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优化人居环境,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乌拉盖。

——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持续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融合多元发展,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产业发展较多依赖资源开发状况总体改变。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精品农牧业、煤电清洁能源业、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三大主导产业”,建设国家肉牛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创新中心和优质牧草种质资源收储扩繁中心,构建锡盟现代能源基地的重要支点,创建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示范区。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推动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落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促进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锡盟面向东北开放的重要支点更加牢固。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完善,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加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教育医疗水平迈上新台阶,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满足。

——治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大团结局面巩固发展,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拉盖。

第二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

紧扣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创新链,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创新基础、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环境建设,加快构建富有特色、体现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

第四章 推进产业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信息技术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转化应用,促进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构建富有地方特色、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第一节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借助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研所肉牛种业“国家队”,江苏能源集团煤电转化、蒙草集团牧草种业“专家组”,贺斯格乌拉绿色进出口公司、奥克斯牧业、乌牛牧业育种养殖“领军人”的科技创新优势,聚焦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牧业种质资源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新支点,把科技创新作为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围绕推进智慧矿山、绿色矿山和智慧旅游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科技项目,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科技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二节 大力推进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

积极落实国家种子安全战略,紧紧抓住国家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的政策机遇,推动国家肉牛种质资源保存创新利用中心项目2025 年落地建成,做好“华西牛”新品种命名验收工作,加快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肉牛种业体系,为全盟摆脱肉牛对国外种源的依赖作出贡献。强化优质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积极开展乡土优质草种驯化繁育工作,努力把乌拉盖建成内蒙古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牧草种质资源收储扩繁中心,为更好地保护草原生态和发展现代畜牧业提供支撑。抓好国内首次采用100 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褐煤锅炉、一次再热燃煤空冷机组、烟气冷凝水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在乌拉盖电厂项目中的运用,并积极探索碳捕捉、碳封存新技术,为国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做出贡献,打造低质煤建设大型煤电基地的国内标杆。深入推进旅游创新发展,丰富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与影视拍摄、体育赛事、民俗文化、农牧业生产等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乌拉盖智慧旅游体系建设,通过旅游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实现旅游综合信息同步对接。

第五章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科技对外合作,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第一节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全方位培养和用好、留住本土人才,大力引进培育本地急需的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高校毕业生返乡计划。大力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为人才的培养和创业提供平台支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事业单位职称评定、人才聘用机制制度,切实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系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编制和工资待遇,真正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用人环境。尊重创新创造价值,建立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要素的收益分配和成果分享机制,发挥人才创新活力,全面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汇聚力。

第二节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对创新项目(工程)及人才的支持力度,积极融入国家支持金融的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龙头企业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

第三节 积极促进科技开放合作

推动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促进科技开放合作,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机构来乌拉盖开展创新科研活动,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积极探索县域创新发展新路径;加强科普工作,鼓励全社会对创新产品的应用;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新、包容创新、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三篇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形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六章 发展壮大主导产业

立足地区资源和区位优势,持续抓好现代精品农牧业、煤电清洁能源业、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的转型发展,使三大主导产业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不断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一节 做优做特现代精品农牧业

以建设国家肉牛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创新中心和优质牧草种质资源收储扩繁中心为抓手,准确把握国家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自治区种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机遇,推动农牧业向优质高效转型。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继续深入实施“减羊增牛”战略,持续扩大优质纯种肉牛养殖规模,建设完成国家肉牛种质资源保存利用创新中心项目,加快培育“育种场+种牛场+核心群+扩繁群”四级繁育体系,利用国内大循环和锡盟优质肉牛产业培育政策,打造重要的种牛生产供应基地,稳步提升优质肉牛产业经营效益。积极创建锡林郭勒优质肉牛全产业链示范区,建设引种育种、扩繁育肥、加工销售、品牌开发全产业链条,实施乌拉盖肉牛肉羊产业化项目。到2025 年,纯种肉牛存栏规模达到3 万头以上,基本形成全国“华西牛”主要种牛繁育基地,年生产合格种牛2.6 万头,育肥出栏规模达1 万头,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90%。持续推进乌珠穆沁羊选育提高工作,推进实施乌珠穆沁良种肉羊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建立乌珠穆沁羊种羊场2 处、高标准乌羊核心群达15 群、乌珠穆沁种羊培育合作社1 家,年供优质种公羊能力达到0.3 万只以上。将经济杂交作为提高肉羊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之一,坚持市场导向,规范引导肉羊杂交育肥,每年经济杂交15 万只以上。鼓励引导接冬羔早春羔,推行补饲育肥提前出栏,每年提前出栏达到18 万只以上。

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建设优质牧草种质资源收储扩繁中心,构建种养加一体、农牧草结合的现代农牧业结构,推动传统粗放经营向精养优养转变,促进高质量畜牧业发展。到2025 年,饲草种植面积保持在20 万亩以上,天然打草场保有面积保持在150 万亩,建立以农牧户分散储草为主、国有农牧场集中储草为辅的饲草储备体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稳定并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落实粮食安全旗县长责任制,保障地区粮食安全,有效降低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环节损耗,开展节约粮食行动。

增加地方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供给。实施农牧业品牌战略,积极借助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区城公用品牌建设工程,结合管理区产品品质、产地环境和工艺技术,培育“乌拉盖”纯天然、绿色、有机畜产品区域优势品牌。积极推广应用地方和企业“双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企业品牌商标),推动农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加快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引导民族奶制品企业和小作坊标准化建设,提高奶业的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

第二节做大做强现代工业

以构建锡盟现代清洁能源基地重要支点为目标,加快完善煤矿和电厂的用地、节能、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大力推进贺矿绿色化矿山、鲁新煤矿智能化矿山建设项目,促进煤矿的合法化生产和电厂如期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按照以煤定电、以水定电原则,积极推进乌拉盖2×100 万千瓦电厂二期、鲁新坑口电厂、巴音胡硕镇热电联产机组等项目;谋划利用粉煤灰、电厂炉渣、脱硫石膏、砂石料等工业固废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和轻质复合材料项目,培育新型建材生产加工业,延长“煤—电”产业链条,同时注重抓好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运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努力提高工业经济的质量效益,增强工业经济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农牧业资源,围绕肉、乳、粮油、皮、毛、牛羊内脏、饲草等农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通过重点培育、科技应用、技术改造、品牌建设、营销创新等手段,重点搞好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加大矿泉水的开发力度,不断提高知名度和销售量。加快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培育绿色、有机、无污染的地区特色品牌。到2025 年,力争引进产值超亿元加工企业2-3 户,肉制品产量达到5000 吨,饲草料产量达到20 万吨。

第二节 做精做细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全盟“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总体布局,以创建自治区乃至国家级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草原公园为目标,持续在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公共服务上下功夫,做精做细全域旅游工作,努力建成国内外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知名目的地。重点抓好全域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规划上的空白和短板,强化规划的统筹性、前瞻性、保护性,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旅游政策及资金支持。

主动适应旅游消费需求变化,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高水平开发设计,切实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层次。积极争取接入“乌阿海满”旅游圈,打通阿尔山至乌拉盖环线。加快实施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质量提升项目,积极创建九曲弯5A 级景区,新增芍药谷、兵团小镇、乞颜部落3 个3A级景区,发展5 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景点,打造1 家5 星级宾馆,年接待游客保持在100 万人次以上。

充分发挥布林泉盟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重点景区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推动原生态草原文化、农垦文化与农牧业、工业的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冬季冰雪旅游资源,大力推进巴音胡硕镇冰雪场地建设项目,抓住寒假、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丰富冬季冰雪文旅活动内容。积极发展自驾探险游、健康养生游、摄影采风游、冰雪体验游等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业由“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实现旅游产业由“小旅游”向“大旅游”转型,把旅游业打造成为富民产业。

实施精准化旅游,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的旅游产品和更加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进一步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建立专业化营销体系,培育旅游节庆品牌,形成稳定东三省、拓展京津冀、延伸长三角的客源市场。打造具有特色的旅游消费“网红打卡地”,强化乌拉盖管理区全域旅游特色和魅力。

第七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紧跟时代步伐,围绕旅游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采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和传统企业,创新适应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经营模式,适度扩大规模,提升消费层次。加快商业消费综合体布局建设,提升商业网点快递收发、便民充值、休闲餐饮等功能。优化居住区商业、社区商业中心布局,促进商贸零售网点网络化、特色化、集约化经营,打造城镇便民生活服务圈。依托草原、农垦文化,差异化升级改造巴音胡硕镇、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商业街,进一步完善金融、商务、展销、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提升传统商贸业层次和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扶持一批酒店、餐饮、超市等服务业商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专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销售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加强农村牧区商业网络建设,推动物流快递、便民超市等商业网点向基层的延伸,实现有条件的嘎查村、分场全覆盖,最大限度发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方便农牧民消费。

第二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大力发展面向群众的高端化、专业化、数字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精品农牧业、清洁能源业、原生态草原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绿色发展水平。

加快金融业发展,构建金融有效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现有金融企业探索发展草原金融、能源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形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重点建设巴音胡硕镇、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两个物流枢纽,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等特色物流,积极争取建设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创新流通供应链,加快仓储设施、搬运设备、单元化物流器具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和资源协同共享。建设全面通达、普惠城乡的邮政快递网络,实施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重点在老旧小区完善智能信包箱、邮政综合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在新建小区布放智能快递箱格口,建设标准综合服务站,提升快件处理能力和末端收寄服务水平,升级农村牧区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建设旗县集散中心,到2025 年,管理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主体,支持科技咨询、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各类合作主体与区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合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载体,促进中试和产业化项目落地实施。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加强专业化设计企业和中心建设,提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提升商贸业发展水平。鼓励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搭建电子商务数据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应用。

强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和行业骨干企业示范效应,激发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活力,引导业内企业积极借鉴、优化创新,形成差异化的融合发展模式路径。

第三节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增加和健康、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物业等有关的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深度开发群众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家庭生活性服务。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母婴护理、病人陪护、家居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业态,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服务质量标准,培育一批地方家庭服务知名品牌,推动全行业规范化,提高居民便利化水平。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施策、分类指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按计划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因地制宜规范发展公租房,有效增加公租房供给,加强对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住房保障重点群体保障力度。着眼于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逐步由“保困难”向“保发展”转变。引导休闲度假旅游地产开发,促进房地产调结构、上水平。

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快件集散中心、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建设集餐饮、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托幼、维修等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实施巴音胡硕镇商贸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及中央厨房、公共配送中心、智能快件服务设施及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业管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第八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立足地区资源、产业优势,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建材、通用航空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推广应用第三方污染治理,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当地砂石料、煤矿剥离土、电厂炉渣、粉煤灰及脱硫石膏等废料,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和轻质复合材料,培育石材、环保砖等加工业。到2025 年,新型粉煤灰环保砖产量达到8000 万块。加快建设农牧业节能节水技术综合利用基地。发展农作物秸秆饲料、颗粒燃料及秸秆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完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营运体系,推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服务便捷化。推进低空飞行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低空空域网络。

第九章 加快数字化发展

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推进数字乌拉盖建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第一节 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加快4G 网络的延伸、5G 网络的建设,实现城镇、农村牧区、工矿企业全覆盖;实施千兆固网普及工程,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遍超千兆,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加强农村牧区光纤、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加快物联网基站建设与信号覆盖、政务服务网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应用的IPv6 升级改造。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支持鼓励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疫病快速诊断等方面集成应用,鼓励规模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煤炭等工矿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换、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提升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水平,推进煤炭等工业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建设。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升级服务业基础网络、智能服务终端,积极融入构建全区统一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骨干网和交通运输地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将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 应用场景等汇集园区,到2025 年,基本实现智慧工业园区。

第二节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在线课堂、智慧图书馆等,支持公共服务机构面向基层服务的延伸,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

加快建设智慧城镇。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因地制宜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加快传感器、地理空间信息、卫星定位与导航、新一代信息网络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实施新型智慧城镇建设工程,提升市政交通、公共安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等智慧应用水平。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大脑”建设。

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实现办事不出村。发展乡村数字化教育服务。加强农村牧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三农三牧”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实施农村牧区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工程,积极推广“草原110”模式,提供蒙汉双语的一键报警、一键服务、点对点呼叫等服务。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智慧民调系统。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应用,推广“警牧通”,建立群众问题由群众解决机制。

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

第三节 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府信息共建共用,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管理区、镇场全覆盖,社区、街道、嘎查村(分场)灵活接入。非涉密政务专网实现“应并尽并、应迁尽迁”。用好自治区“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平台,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宽松便捷、风险主动发现、执法跨界联动的多元共治市场监管体系。探索公安、司法等部门政务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实现相关证照办理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持续完善乌拉盖智慧党建平台。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延伸掌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蒙速办”“蒙企通”等手机APP 上线运行,实现“在线服务”向“掌上服务”转变。完善数字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整合部门数据资源,推动高效互通共享,加强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推动综治联动工作机制与网格化管理相融合,推广移动网格终端,实现治安防控、矛盾化解、特殊人群、实有人口和房屋信息采集管理数字化。

第四节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执行数据要素市场规则,营造规范有序政策环境,加强网络安全保护,营造开放、健康、安全数字生态。按照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和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拓展数据资源采集渠道,有序采集汇聚政务、社会数据。执行政务、行业、企业、互联网等数据采集、共享、开放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标准,提升数据资源规范化水平。落实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地方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构建流通交易标准规范体系。落实交易主体、交易平台、交易模式等规则制度,形成大数据流通交易的机制和规范程序。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落实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维护数据主体权利。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提升安全防护和维护政治安全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攻击溯源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妥善应对处置网络舆情,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第四篇 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 增创发展新优势

积极主动服务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挖掘消费潜力,推动对外开放合作,增创发展新优势。

第十章 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有效投资快速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促进生产和消费“双升级”。

第一节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作用。聚集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公共服务提标扩面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实施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推动4G、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向基层的延伸,新建信号发射塔20 座。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消除“断头路”,推进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提高交通通达深度,实施巴音胡硕镇-霍林郭勒市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布林分场-贺斯格乌拉牧场公路、巴音胡硕镇-农乃庙公路、贺斯格乌拉牧场芍药谷公路以及农村牧区乡村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四级以上公路建设254 公里。加快办理乌拉盖通用机场前期建设手续,争取规划期末建成并投入运营。进一步完善城乡电网建设,不断提升供电保障服务能力,与蒙西电网同步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低碳、智能互联的国内一流配电网,实施乌拉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户用电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库、防洪堤等重要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精准对接国家重大建设规划,完善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拓展投资空间。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快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健全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建设的长效机制。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用好各类招商平台,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推动多维联动招商,形成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滚动发展格局。

第二节 推进消费提质扩容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提升传统消费,加快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执行强制报废制度,健全完善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发展服务消费,全面落实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推动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消费提质扩容,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扩大节假日消费,落实节假日制度,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扩大电子商务向农村牧区的延伸,改善县域消费环境,推动农村牧区消费梯次升级。落实增加居民收入与减负并举等措施,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消费评价体系和维权机制,落实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十一章推动对外合作开放

坚持对外开放战略,依托管理区自然资源禀赋和绿色优势,加强与东三省、京津冀的开放与合作,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实锡盟面向东北开放重要支点这篇文章。

第一节 加强产业合作

面向全国提供优质良种肉牛。继续加快肉牛良种繁育及经营市场化进程,调动广大农牧民和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保持和深化与国家级畜牧科研院所及肉牛产业协会联盟建立长期合作,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继续举办全国种牛拍卖会,进一步提升国产种牛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乌拉盖肉牛种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乌拉盖管理区优质良种肉牛推广和肉牛种业加快发展。打造国家级优质良种肉牛育种繁育示范基地和全国优质肉用种牛拍卖基地,全面提升乌拉盖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和肉牛种畜品牌影响力。

面向重点区域提供能源输出。组织实施好煤电一体化项目,继续落实好东北保供的政治任务,保障煤炭能源外运供应;抓好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项目建设投产达效,尽快实现“蒙电送苏”的清洁能源输出。

面向全国打造区域旅游协调发展。加强旅游区域协作,深化与阿尔山、霍林河等蒙东六旗(市、区)区域旅游战略合作机制,整合草原、森林等特色旅游资源,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促进区域旅游协同发展。不断强化旅游宣传推介和精准营销,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扩大宣传,持续提升“天边大草原·纯美乌拉盖”品牌形象。深化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努力提高跨境旅游合作能力,强化整体旅游促销品牌,营造开放有序的旅游发展环境。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加强与盟内和周边地区的合作。依托近几年形成的旅游优势和毗邻兴安盟、通辽市的区位特点,继续加大与盟内各旗县及周边地区的合作,特别是加强与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等地区的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板块。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盟内外的商品交易会、展览会、特色民族产业博览会等,与外地企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产业产品推荐与合作,促进经贸洽谈融合发展。

积极面向东北及京津冀等地区开放。依托毗邻东北、渤海湾经济圈的特殊区位,积极融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参加展览会、博览会,召开推荐会等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争取在旅游、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等方面共建共享有所突破,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构建面向东北、京津冀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开放格局,全面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第三节 加强人文交流合作

依托丰富的草原、农垦文化,积极“走出去、引进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文交流合作。向邻近的呼伦贝尔、赤峰、阿尔山等地学习,借鉴其发展草原旅游的成功经验,深入挖掘管理区草原文化底蕴,丰富旅游内容,促进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业的繁荣发展。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巴彦淖尔磴口县等兵团、垦区的联系,赴延安、井冈山等革命老区和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大力弘扬兵团、垦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提升乌拉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第五篇 持续深化改革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第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调整优化国有经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创新发展,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第一节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和国有农牧场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经济的支撑作用;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国有农牧场公司制改革和集团化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有序推进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平等保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运营和监管机制,深化效率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

第二节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执行机制、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消除民营企业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贯彻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税费融资等政策落实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各项成本,增加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壮大企业家队伍。

第十三章 完善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更好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财税金融制度。

第一节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增强管理区重大项目财力保障能力,按照上级部署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牧业、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资金统筹,增强落实重大战略任务和基层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贯彻落实上级与管理区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坚守节约裕民之道,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搭建政府采购一张网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现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办理。

第二节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好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健全高质量税费征收管理体系。加强税源建设,做好税源管理和服务,跳出财税抓财税,通过紧盯项目涵养财源,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财源培植环境。

第三节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围绕地区特色产业,打造草原特色金融服务模式,用好各类产业基金,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加快构建融资担保体系,稳步扩大管理区担保公司融资规模,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更好满足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等领域融资担保需求。持续扩大银行业规模和覆盖面,积极引进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政策性金融,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规范、常态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第十四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进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第一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坚持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项目,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对国家支持的产业(房地产开发除外)项目用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吸引社会资本。落实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自治区内流转交易制度。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工业园区用地纳入管理区本级用地统一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政策引导协同,丰富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优化资本市场融资激励机制,打造“扶龙头、强产业”的高质量企业发展模式。

第二节 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转变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逐步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完善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制定要素价格。继续深化用水、用电价格改革。创新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监管方式。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健全应急价格调控机制。

第三节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

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运行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合作,提升服务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加大要素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推广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健全要素配置领域信用承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第十五章 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一节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平等适用各类支持发展政策。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健全执法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第二节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镇场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效能。抓好管理区、镇(场)、嘎查村(分场)“三位一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网通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营商环境。

第三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落实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功能。全面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实现“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查询。完善“信易贷”平台,加强各类信息归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社会治理模式,依法依规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地,注重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深入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强化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和旗县(市区)信用监测。

第六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牧区现代化

落实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方针,全面推进乡村牧区振兴战略,进一步夯实农牧业产业基础,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牧区现代化进程。

第十六章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持续巩固农牧业基础地位,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农牧业产业振兴。

第一节 丰富农村牧区经济业态

大力发展休闲农牧业、观光农牧业、特色农牧业等新型农牧业业态,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壮大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特色富民产业,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信息化推进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乡村牧区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牧业产业模式,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引导农村牧区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第二节 创新发展农牧业服务体系

加强农牧业良种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培育种业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牧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方式,建设智慧农牧业。加强植物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提升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水平。强化农牧业气象服务。继续加大水源井、棚、圈、机械等农牧业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农牧业防灾抗灾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培育壮大以龙头企业、生态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稳定在85%以上。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由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牵头开展的农牧业服务组织。

第十七章 补齐发展短板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牧区发展短板,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一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按照管理区乡村牧区振兴战略规划要求,明确各嘎查村发展定位,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导乡村建设的实施。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乡村牧区,进一步完善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有重点、分阶段推动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补齐农牧区基础设施短板。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通嘎查村组、分场硬化路建设,打通农村牧区“断头路”,管理区、镇场、嘎查村(分场)三级交通物流进一步畅通。统筹规划农牧区客运线路,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客运站。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成果,实施国家乡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供水小站18 处,新打水井140 眼,解决550 人饮水安全。加大农村牧区电网和新能源改造升级力度。实施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大力提高农村牧区、旅游景区、沿线公路4G 信号覆盖面和无线网络的安装率,推进“互联网+政务、电商服务”向各镇场、嘎查村分场的延伸。

第二节 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启动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户厕改造、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畜禽粪污处理,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镇场所在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形成“农牧户集、嘎查村(分场)收、镇场转运、管理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继续推进乡村牧区“厕所革命”,确保乡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对于具备旅游发展条件的乡村牧区,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手段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深入推进村庄洁化和绿化,切实增强农村牧区的宜居性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到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秸秆粉碎还田和饲料化利用比重,到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推进乡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通过结构调整、地力提升、精准施肥,逐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使用降解地膜和标准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通过改变乡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改善乡村牧区土地水体大气环境。

第三节 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牧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做好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广乡村牧区意外伤害险、健康保险等,通过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结合,为参保农牧民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减轻农牧民医疗费用负担。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将进城落户农牧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多层次乡村牧区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鼓励支持“三农三牧”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推出具有乡村牧区特色、深受农牧民欢迎的优秀文化作品和文化产品,繁荣发展乡村牧区文化旅游市场,加强乡村牧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推动“扫黄打非”工作进包入户。大力培养新型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农牧业经纪人、乡村旅游人才、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补齐人才短板,推动乡村牧区人才振兴。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持续不断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

第十八章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破除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

第一节 加强农村牧区发展要素保障

制定人才下乡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开展“百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引导和促进城市人才投身农村牧区发展。落实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依法开展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牧民房屋财产权和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优化重要农资和农副产品供应服务,带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牧区现代流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第二节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在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土地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探索建立县级服务平台参与“两权”抵押。完善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继续深化国有农牧场改革,巩固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成果,积极构建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引导农垦经济向集团化方向发展,不断做大做强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活力。建立符合农牧区实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扶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推行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开展动物诊疗、兽药销售、消毒药浴和托管代养、人工授精、饲养管理等生产技术推广,以及打储草、饲草料配送等各类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农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和用好农牧业保险。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健全农牧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第十九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管理区贫边户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防止因大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致贫返贫问题。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节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贯彻落实消费帮扶政策,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和规模。发展壮大农村牧区特色产业。优化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劳务输出、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等方式,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吸纳更多农村牧区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第七篇 优化空间布局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深入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生态红线划定范围,提升管理区“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带保护”的协调发展能力。

第二十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不可逾越的红线,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总体空间布局

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立足地区资源和区位优势,深入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城镇生活区三大空间格局,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措施和工程任务落实力度,促进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并定居、落户;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前提,加快推进现代精品农牧业、煤电清洁能源业、原生态草原旅游业“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禁止全地域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城镇生活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是建设地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带动和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二节 重点产业布局

农牧业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生态环境的优劣,将农村牧区规划为禁牧区、草畜平衡区、优先发展区三个类型。禁牧区,主要指根据管理区确定的生态移民区域和有暗沙带的区域。草畜平衡区,主要指生态功能比较脆弱,需要加强保护的区域。优先发展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以外的区域为优先发展区,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开发条件较好的地区。

工业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发展原则,规划建设形成“三园”的空间布局。贺斯格乌拉工业园,以煤电一体化项目及下游产品综合利用为主要开发方向,促进管理区工业经济绿色、清洁、低碳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科技园,以纯天然、绿色、无污染的农畜产品为基础,构建集农畜产品屠宰分割和精深加工、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的工业产业链体系。中小企业创业园,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基础,提供创业策划、人才培训、技术支持、融资担保、政务代理、市场开拓、政策咨询等服务。

服务业加快培育管理区的服务业体系,形成现代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商业核心区、农畜产品交易市场、老年服务业等各具特色的服务业“功能区”,促进服务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巴音胡硕镇:依托重点镇优势,重点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商贸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修理修配基地等。哈拉盖图农牧场:依托区位优势和兵团资源,重点建设旅游服务次中心、现代物流园区和农畜产品交易园区等。贺斯格乌拉牧场:依托煤电及下游产业的开发,重点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等。

旅游业依托境内丰富的旅游资源,构建“两心一环三大核心景区”的总体旅游发展空间布局。“两心”即巴音胡硕镇镇区和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两个中心,建设成为乌拉盖的旅游文化展示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一环”即依托管理区境内的公路和景区打造形成黄金旅游环线,同时与周边区域旅游线路贯通,打造乌拉盖最具特色的草原休闲度假旅游线路。“三大核心景区”即着力打造布林泉、九曲弯、贺斯格野生动植物园三个重点景区。

第三节 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城镇体系规划形成“一主两次三区”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主”即巴音胡硕镇镇区;“两次”为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区域和贺斯格乌拉牧场场部区域;“三区”为北部旅游与生态保育区、中部能源与农牧发展区、南部综合服务发展区。通过交通轴线连接,加强巴音胡硕镇与哈拉盖图农牧场和贺斯格乌拉牧场的空间联系,形成扇形外延式空间发展形态。

第二十一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

第一节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为目标,加快补齐城镇化短板弱项,积极培育创建高质量特色小镇。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美好社区建设步伐。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持续不断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镇公共厕所,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建设成果。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停车场、充电桩、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城镇智慧化改造,实施巴音胡硕镇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和提升改造工程,增强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建设韧性智慧宜居城镇。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住房建设管控,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牧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建立健全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第二节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不断提升城镇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城镇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社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提升城镇智慧化水平,推行城镇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动智能建造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做好城镇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建美好家园。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第八篇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提升地区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强区建设,坚决扛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富民强区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第二十二章 深化文明乌拉盖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第一节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实施思想铸魂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人心、落地落实。加强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提高各层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深化巡听旁听、定期通报、理论测试、年度考核制度。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

第二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创新教育方式和实践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深入挖掘乌拉盖地区的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史、农垦发展史等方面的历史底蕴,多方位弘扬兵团艰苦创业精神,打造哈拉盖图农牧场红色文化、乌场民俗文化体验、贺斯格乌拉牧场生态研学游三个基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第三节 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实施学习教育、爱国爱乡、遵规守法、礼仪礼节、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健康生活、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十大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弘扬兵团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科学技术教育,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程,强化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推动科技知识的传播普及,到2025 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全盟要求。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健全突发敏感事件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重大舆情会商工作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家庭创建与评选表彰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各级工作机构实体化建设,盘活资源,整合阵地,构建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媒体服务“六大平台”,持续提升动员、整合、引导、服务、创新和保障能力。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建立健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长效机制,打造以“乌兰牧骑+”为核心服务内容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二十三章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全面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建强用好乌拉盖融媒体中心,全面推行“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运营模式。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管理区、镇场、嘎查村(、社区、分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兵团史展览馆)、文化站硬件建设和服务管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考评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积极争取旗县流动图书车文化车配备,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建立常态化群众文化活动保障机制。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对图书馆进行智慧化改造,智慧博物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建设公共文化云。推进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加快“智慧广电”发展。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档案事业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节 提升文艺作品创作质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优秀剧本孵化和生活采风。推动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改进重点作品创作引导机制,建立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滚动扶持机制。加强文化文艺场馆建设。制定文艺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文化润心工程,以文艺创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品质量,丰富网络文艺内容。搭建文艺精品遴选、展示、推出平台,大力实施文艺惠民演出和地方戏传承创新工程,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乌拉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运营。

第三节 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乌兰牧骑发展的正确方向,加快推进乌兰牧骑队伍的建设,把乌兰牧骑建设成党的声音和主张的宣传队、服务基层群众的文艺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队、弘扬新时代精神的奋斗队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队。开展“乌兰牧骑+”综合志愿服务、“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等活动。推进乌兰牧骑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设乌兰牧骑艺术中心项目,提升服务效能。办好乌兰牧骑艺各项演出活动,规范开展乌兰牧骑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动乌兰牧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网上乌兰牧骑”建设。加强乌兰牧骑理论研究。

第四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传承

实施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建立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加强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建设管理。推进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和振兴,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实施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传统节日礼仪礼节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章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推动传统文化业态改造提升,培育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网络音频、网络视频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对草原、兵团、农垦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第二节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依托丰富的原生态草原和兵团、农垦等文化,积极主动与相邻的盟市、旗县沟通合作,打造跨区域“黄金旅游路线”,建设以生态为底色、以文化为特色、以旅游为产业支撑的文旅融合发展格局。树立“快旅慢游”理念,打造差异化的全域旅游示范区。丰富创新高品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发展中高端旅游,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商务游、度假游、研学游、自驾游、房车游等特色旅游产品。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开展文化演艺和文创产品进景区活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培育以“牧人之家”为代表的乡村牧区旅游融合发展示范点或示范区。实施文化和旅游品牌战略,统筹做好旅游营销。实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建立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库。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向上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九篇 坚持绿色发展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着力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十五章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建设节约社会,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用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能耗源头管控,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深挖节能潜力,实施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达标对标及能效提升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全面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强化新建项目节能审查约束,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推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全面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耗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改善和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严格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落实情况监察力度。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刚性约束。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着力确保生态基本需水、粮食生产合理需水,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以水为限合理规划人口、城镇和产业发展,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到2025 年,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规模以上工业水循环利用率、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全盟规划标准。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大力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发展绿色矿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到2023 年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第二节 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大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的推广力度。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推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鼓励粉煤灰、煤矸石、煤泥及尘泥、煤电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到2025 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牧业,建设农牧业循环体系,深入推进农牧业生产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实施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镇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水利用,工业生产、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再生产品和再生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和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第三节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法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倡导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六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和势头,深化污染防治行动,全面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严格环境分区管控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好上级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水定容、以水定产,对新建项目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实行工业、生活、农业面源差别化、精细化排放管理。

第二节 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战

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严守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和余热尾气回收利用工程,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确保“十四五”期间坚持投产的江苏能源乌拉盖电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持续推进常规污染源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全面达标。

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境内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乌拉盖河、色尔吉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和巴音胡硕镇、哈拉盖图农牧场场部、贺斯格乌拉牧场场部等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处理厂技能改造,继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建设,提高中水利用水平。到2025 年城镇及农牧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强化土壤环境保护。以农牧业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鼓励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政府出政策、社会出资金、企业出技术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场机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大对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设“无废城镇”,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牧区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加强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监管。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力度,城镇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构建乌拉盖煤电一体化的低碳能源体系,控制重点用能单位等工业领域排放,有效降低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商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排放,推动地方和重点行业落实自主贡献目标。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农业林业和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第四节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

第二十七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增强乌拉盖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乌拉盖湖、乌拉盖河、色尔吉河流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集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

第一节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注重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把保护草原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落实好全盟关于新能源布局的部署。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核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实施草原保护和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好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行林(草)长制,加强林草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持续开展城镇绿化行动。对境内重要生态景观带实行围封禁牧、科学轮刈,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乱挖,全力保护和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第二节 推动水系流域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乌拉盖河、色尔吉河流域及乌拉盖湖生态带建设,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推进干支流一体化治理,创新区域系统治理和流域整体治理举措,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强化河湖长制,积极争取实施重点水系综合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促进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组织实施好京津风沙源、草原生态修复及乌拉盖水系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第二十八章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加大生态保护和节约型社会的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生态文化,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行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举报、听证、公示、专家咨询及基层民意调查等制度,扩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环境权益。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生态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

第二节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民行动,在城镇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标准。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行绿色设计和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度弃物产生,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广网络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鼓励绿色出行。开展绿色消费行动,倡导节俭消费、理性消费,制止餐饮浪费。

第三节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

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落实,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环评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落实治污属地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构建权威统一的资源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综合惩治力度,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环保公益诉讼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谋划建立智慧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快林草生态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监控智能化体系建设。健全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地面应急防治体系。

第四节 落实生态文明法规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加强对涉及改变基本草原、林地用途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严格落实草原、林地、湿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进资源环境领域管理标准化。

第十篇 提升人口素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乌拉盖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加快青年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第二十九章 加快发展高质量教育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行动计划,健全完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增强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五育并举”,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突出抓好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推进“阳光体育”“校园足球”“艺术展演”“劳动实践教育”等系列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支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增加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加强对学前教育指导管理,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到2025 年,管理区学前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着力推动管理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保障城乡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持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不断改进完善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实现校际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落实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项举措,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5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健全保障机制,推动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各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煤矿、电力等大企业与区内外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发展职业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快建设中小学“智慧课堂”,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倡导家庭教育,家校社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支持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第三节 强化教育事业保障机制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教学专业化程度、师资培训质量,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和待遇。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各级各类生均拨款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教育各类经费需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精准资助。持续推动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实施蒙古族学校初中综合楼及塑胶运动场、中小学教学楼、餐厅及多功能室建设项目。

第三十章 推动健康乌拉盖建设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实施健康乌拉盖专项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实施人民医院综合楼、传染病区、中蒙医院、疾控妇幼设备采购及医疗垃圾收储运等一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慢性病职业病防治等职能,全面提升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鼠疫、新冠等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防范传染病发生的重大风险,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管理区本级应对传染病救治能力,积极开展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运输能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筹资新格局。建立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和鼠疫、布病等专业防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大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控能力。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构建多层次、多模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癌症和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培育蒙医药预防、保健、教育、文化、养老、旅游及产业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蒙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挖掘、传承、创新蒙医药发展。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诊所)为补充,基本建成完善的管理区、镇(场)、嘎查村(分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三级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管理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三级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大力发展智慧医疗、远程诊疗,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继续实施农牧区贫困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积极发展社区医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依托镇场卫生院,建设流动卫生服务站。推动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第三节 推广普及健康生活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家庭和个人健康知识技能。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质。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建设基础,推广普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节 发展体育事业

大力开展健身指导、身体锻炼、养生保健、体质监测等全民健身运动,引导健身健康文明新风。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深化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扶持发展行业体育协会、老年体协、社会指导员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突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提高健康主题公园、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补齐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加强足球、摔跤、射箭等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发展健身休闲、户外运动等体育产业。

第三十一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稳定人口规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贯彻落实国家人口生育和婴幼儿发展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鼓励提倡适度生育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做好生育支持政策与经济政策有机衔接,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人口流动更加有序、人口规模平稳增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强化有关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降低出生缺陷,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期望寿命持续提高。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年轻人流入,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第二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探索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支持,做好老年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 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加快为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章 保障重点群体权益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基本权益,推动青年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相互关心关爱的良好氛围。

第一节 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婚姻财产和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牧区妇女土地草牧场权益。积极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积极申请创各类妇女创业基地。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生育关怀、法律援助,提高城镇低保家庭妇女和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人群覆盖率,对“两癌”患病低收入妇女实施救助。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儿童发展差距。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探索以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实施农村牧区幼儿园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加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提升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水平。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监管,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儿童网络素养,严厉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建设旗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加大在城乡社区建立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力度。

第三节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践行党管青年原则,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青年就业服务,推动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

第四节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社会化助残、法律维权等服务,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深化基层组织专项改革,规范镇场残联和嘎查村(社区、分场)残协组织建设。以基本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探索建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实施“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助残行动,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构建弱有所扶制度体系和残疾人帮扶制度。

第五节 支持家庭文明发展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家庭教育支持服务计划。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促进家庭和睦、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加大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风,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建设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家长学校,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健康发展。

第十一篇 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努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三十三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多渠道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第一节 完善就业政策服务体系

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企业稳岗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健全各管委会就业议事协调机构。加快镇(场)和嘎查村(分场、社区)公共就业平台建设,推动服务平台规范化、服务城乡均等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精细化。依托自治区信息采集、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就业创业多样化服务,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十四五”时期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800 人。

第二节 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等计划,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统筹推进实施农牧民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和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农牧民工融入城市。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落实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扩大公益性岗位等援助措施。做好“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累计达到300 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500 人次。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构建更具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积极建设“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园,推动实施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支持各类劳动者创业。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加当地人员在煤矿、电厂等大企业技术岗位的就业人员数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趋势,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

第三十四章 优化收入分配制度

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第一节 拓宽居民收入增长渠道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高城镇职工工资性收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制度,构建国有企业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健全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拓宽城乡居民依靠合法动产和不动产获得收益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救助水平和覆盖面,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推动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完善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以土地草牧场承包权等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依法保障农牧民草场耕地承包权收益,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深入落实草原生态补奖、粮食补贴等政策,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机制,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

第二节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制度,多渠道增加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收入。加快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优质就业岗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稳定增长。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第三十五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落实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被征地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措施。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落实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增强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到2025 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达到1470 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00 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5 人。

第二节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落实治区级统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接入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第三节 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档或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供养人员、孤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开展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救助制度整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重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第三十六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总结提炼基层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正确处理好共性和个性、党建和业务、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社区和农村牧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三节 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县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治理方式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县域社会治理难题,提升县域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社会治理有关平台一体化运行,构建贯通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县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第十二篇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汇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第三十七章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节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主题,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认识,切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深入挖掘各民族文化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和守望相助理念,实现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第二节 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

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贯穿于学校、单位、家庭、社会各方面,有计划、分批次、持续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要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实际教育效果。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必学内容,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网络,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强化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入脑入心。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让守望相助理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在各族人民心中深深扎根。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队伍和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利用多种途径,加快培养造就更多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专业人才,建立民族理论重点人才库,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同性问题开展研究。

第三节 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规划布局建设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中华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工程项目。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过程。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实现精准传播,有效覆盖。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滴灌式”宣传和全媒体产品生产,制作一批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唱响互联网平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旋律。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讲好乌拉盖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用文化浸润民族团结,办好民族体育赛事和各类民族文化活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

第三十八章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一节 建立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

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鼓励各族群众在有序流动。做好城镇民族工作,让城镇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镇社区。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实现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

第二节 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打造中国标志。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积极稳妥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深化双语教学模式改革,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提倡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着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打牢守边固边的民族团结基础。

第三十九章 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第一节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全面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嘎查、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 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镇场、嘎查村、分场、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拓展到新经济组织。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创建力度。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建设旗县级教育基地。

第二节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建设

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导向,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积极参与创建示范嘎查村(分场、社区)、示范镇场。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鼓励各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全国、全区、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同级劳模待遇政策。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事迹和精神,形成万众一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推动具体政策举措和实现形式与时俱进。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畅通各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节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抵制和纠正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第十三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拉盖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平安建设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乌拉盖。

第四十章 维护国家公共安全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强边固防的实施意见,强化边境管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边境管控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区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强化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健全完善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体制机制,提高重要人防设施军民兼用水平,统筹推进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和改革发展,不断提升“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能力水平。

第四十一章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巩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营造军民融合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宣传解读,搞好正面引导,创造充满活力、健康有序的融合氛围。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程、计划、项目,形成整体合力,不断开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筑牢边疆稳定安全屏障。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一节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健全安全评审制度,完善预警应急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在生产、仓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专项整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配套设施与新建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第二节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执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管理区、镇场两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装备和技术建设力度,实施科学监管、智慧监管,全面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安全评价,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防范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和“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药品全程可追溯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节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能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发展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构建立体化的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灾种救援能力。针对新时期“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要求,切实保障消防经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配置专业车辆及器材装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完善农村牧区消防安全体系,优化消防队站建设布局,完成农村牧区“一村一站”建设任务,全面提升镇场火灾防控力量建设水平。搭建消防信息数据平台,完成“智慧消防”体系建设。深化普及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面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管理区火灾形势稳定。

第四节 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活、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管理区、镇场两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平台、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应急产业等基础能力建设。重点防控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完善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提升应急处突能力。重点推动建设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完善救援体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加强现代化气象站场建设,升级改造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建设,更新购置气象设施设备,大力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旱灾、洪灾、雪灾、沙尘暴、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病虫鼠害、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等的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优化应急物资品种和储备布局,合理确定初步规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第四十三章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社会安全网。

第一节 加强法治乌拉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乌拉盖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合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乌兰牧骑”建设;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展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民主法治社会。

第二节 推动平安乌拉盖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造网上网下一体化作战防控综合治理模式。加强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能力建设。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矿区、平安医院等创建活动。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公安、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边境边界管控工作新格局,加强军警协作,切实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完善与相邻旗县之间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加强边境检查站、马背警队边境管理工作力度,优化边境警务工作模式,动员边境沿线农村牧区广大群众参与治安防控和矛盾化解共治,推广“护边员”等经验做法,不断完善边境联防联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和打击黄赌毒、新型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乌拉盖建设。

第十四篇 健全工作机制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本规划是指导乌拉盖管理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四十四章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第一节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本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

第二节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管理区各族人民要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现代化乌拉盖不懈奋斗。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内生激励机制,健全激励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时效的速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力度,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落地见效。

第四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政策保障、考核监督机制。

第一节 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本规划是管理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乌拉盖管理区的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乌拉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乌拉盖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发展规划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管理区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总遵循。

第二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该规划由管委会批准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逐项落实,建立分工负责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各部门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配置效率,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实施,及时向管委会报送规划实施情况,并报送管理区发展改革部门和上级对口部门备案。

第三节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本规划由管理区发改委实时监测。组织开展本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五年总结。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批准机关报告,同时抄送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各类规划。经中期评估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必须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发展规划修订后,相关各类规划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加强评估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第四节 强化规划考核监督

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把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入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管理区党工委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管理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建设富裕、繁荣、文明、和谐、美丽的乌拉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附件
乌拉盖管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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