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庐江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
工作机制》的通知
庐政办秘〔2021〕55号
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及驻庐有关单位:
《庐江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庐江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合政秘〔2021〕37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服务监管职能,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现制定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达产一批”的思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扣项目谋划、前期、建设、竣工等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项目全周期、全链条管理。
(一)加强项目谋划生成。对标对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防洪保安、“两新一重”、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重大项目谋划论证,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聚焦重点产业链加大“双招双引”和项目转化力度,建立招商—落地—建设—投产“工作闭环”。
(二)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各有关单位、镇(园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把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发挥部门间协调机制作用,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保、节能评价、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准备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三)加快项目建成达产。各部门要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在建项目施工监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整理和依法统计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归档等;强化延伸服务,解决从竣工到正式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二、工作机制
(一)监测分析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分行业项目数据,及时做好新项目更新,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序时进度。建立重点项目月度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分析行业投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协调调度制度。建立分层分级调度机制,原则上县主要领导双周调度,县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每周调度或随时调度,各镇、园区根据推进情况随时调度,及时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调度情况及时报送至县督查考核办,县督查考核办要及时汇总梳理,筛选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重大项目(事项),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题调度。
(三)督查督办制度。县督查考核办、县发改委要会同大建办督查项目情况,现场督查开工、推进、入统情况,每月通报督查结果并报县领导,并每月跟踪督查问题解决情况。要会同县投资促进中心督查新签约项目履约情况,跟踪近年来已签约的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签约重大项目常态化专题调度,力争更多项目落地。按月对项目进展、行业投资、问题解决情况等开展督查督办,并在县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服务。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招商政策工具,提升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项目商谈、签约跟踪服务,推动尽快落地。各部门要主动协调服务,对涉及项目审批、投资、环评、能评等有关政策,加强指导协调,创新思路,积极帮助支持。县数据资源局要加大审批协调督办力度,督促各项目审批部门,高效限时办理重点项目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资规局要做好土地保障,督促指导各镇、园区尽快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土地组卷报批等工作,争取已上报方案早日获批,已获批方案早日供地。县财政局要做好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会同县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并要牵头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积极拓宽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三)强化属地责任。各镇(园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备案审批、施工环境保障等前期工作。主动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全程帮办、代办、协办、跟办,加快项目进场前置环节办理。
(四)强化投资统计。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资统计工作。县统计局要加强对镇、园区统计工作指导,从部门领导开始提升统计业务素养。各部门要主动指导项目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统计资料报送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五)强化统筹协调。县发改委要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等工作,加强入库项目管理。会同县统计局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按月分行业、分区域通报项目和投资情况。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重点行业投资工作分工表
重点行业投资工作分工表
|
序号 |
行业 |
牵头领导 |
重点投资领域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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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 |
孔 斌 |
电力建设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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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传 |
制造业、采矿业 |
县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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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业与生态 |
孔 斌 |
矿山修复 |
县资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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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宏 |
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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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仓储 |
县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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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伟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
县沿湖治理建管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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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教 卫体 |
何江宏 |
医疗卫生 |
县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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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 |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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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旅游和娱乐业、住宿业 |
县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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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林水与民政 |
叶 秀 |
农、牧、渔业 |
县农业农村局 |
|
林业、园林 |
县林业和园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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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居民服务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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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类 |
孔 斌 |
重点工程建设 |
县重点工程建管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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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场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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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朝传 |
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 保障性住房 |
县房产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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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镇截污,水气热的生产、供应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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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江济淮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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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水运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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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 |
县水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