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庐政办秘〔2021〕53号
为了全面推动庐江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茶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茶产业振兴的意见》(皖政办秘〔2021〕28号)、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印发庐江县2021年“510+”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1〕22号)和《庐江县“十四五”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庐江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推进茶产业现代化、市场化为中心,以“优品种、提品质、稳规模、育龙头、延链条、拓市场、强品牌、富茶农、美农村”为方向,以“一个工作专班、一支专家团队、一个区域公用品牌、一套产品标准、一批龙头企业、一片示范基地”为抓手,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大力推进茶叶绿色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茶旅融合,大力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树立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茶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县茶产业逐渐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注重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条,打造茶产业品牌,使茶产业成为我县山区乡村振兴的支柱性产业。到2023年,茶叶一产产值达到5亿元,茶叶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茶产业产地认证覆盖率达90%以上,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实现茶叶“二品一标”(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二)具体目标
1.茶园绿色防控体系逐步建立。到2023年,我县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0%,病虫绿色防控效果达85%以上,除草剂和化学农药零使用,茶树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监局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使我县茶叶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2.茶叶加工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全面推进茶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加工环境、设备、能源、原材料、生产过程清洁化。到2023年,我县茶叶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智能化生产线达到10条,茶叶加工产值与一产产值之比达到2∶1。
3.茶叶龙头企业实力加快壮大。坚持重点培育、招商引强。通过资本运作、产业延伸、加工转化等方式,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到2023年,超亿元茶企达到1家。
4.茶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茶业与文化旅游资源深度融合,打造一批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名茶特色小镇、名茶主题庄园,培育3条交通便捷、线路合理、文化浓郁、景点差异的茶旅线路。
5.茶产业带动能力显著增强。通过茶叶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和巩固脱贫作用持续增强。到2023年,我县茶叶一产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茶园亩均产值达到5000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
(一)推进生态茶园示范区建设
在核心产茶镇,每镇规划建设1000亩左右生态茶园示范区。鼓励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茶园按照生态茶园示范区打造,按照“生态美化、立体种植”要求,鼓励茶园按照栽培技术要求套种桂花、绿梅、山核桃、红枫、兰草、大豆、玉米、花生、紫云英等植物,推广林、茶、草并存的生态立体种植模式。推广施用饼肥和经正规绿色认证的茶叶专用肥,逐步提高生态茶园规模。
1.实施坡地茶园改造工程。在示范区中对坡度25度以上坡地茶园,按照“立体栽培、植被护塝、水土保持、等高梯级”要求进行修复改造;对规划的茶谷沿线缓坡茶园实施“坡改梯”工程,集中连片开辟梯级茶园。对坡地茶园进行“坡改梯”改造2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每亩补助3000元。
2.新建标准化茶园。在示范区或产茶镇的山坡地新建50亩以上标准化茶园验收达标后,每亩奖补3000元(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第三年500元)。新建标准化茶园全县每年度不超过500亩计划的总量控制。
3.推进老茶园改造。对示范区中20年以前栽植的连片15亩以上的老茶园实行改造的,经验收达标后给予奖补。一是经营主体对连片15亩以上的老茶园改造的,每亩奖补1000元(第一年500元、第二年500元);二是经营主体对连片15亩以上的老茶树实行台刈改造的,每亩奖补1500元(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500元);三是经营主体对连片15亩以上的老茶树(30年以上)实行改植换种的,每亩奖补3000元(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第三年500元)。
4.推广茶园绿色防控。由安农大庐江名优茶产学研联盟作技术支撑,在示范区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茶园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模式,科学防治茶园病虫草害。科学合理设置粘虫黄板、杀虫灯密度和位置。粘虫黄板和杀虫灯由县统一招标采购(粘虫黄板每亩费用20元,每20亩安装1台杀虫灯、费用3000 元)。县财政补贴总费用的2/3,经营主体承担1/3费用。对落实绿色防控制度的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绿色防控茶园卡”。鼓励经营主体和农户参加茶叶政策性农业保险,减少重大病虫害、倒春寒、旱涝灾害中遭受的损失。
(二)推行茶叶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茶叶质量追溯体系,以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生产为基础,促进“二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增加茶叶产地认证覆盖率,尽快实现茶叶“二品一标”产品全程可追溯。首次通过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ISO14000
(GB/T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的,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每项复审通过减半奖补。对饮用水一级保护区范围茶园严禁施用农药和化肥;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只允许使用饼肥或经正规绿色认证的茶叶专用肥埋施,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茶园管理符合环保要求(“二品一标”奖补执行庐办发〔2021〕22号文件)。
(三)加快培育龙头企业
全县选择2-3家规模较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省、市级茶叶龙头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扶持,着力培育茶企“甲级队”“排头兵”。
1.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信贷支持、资产转让和申报项目等形式做大做强茶叶龙头企业。用足用活国家税收、用地、用电、金融、科技等优惠政策措施,营造茶企安心创业软环境。到2023年新增1家国家级、2家省级、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执行庐办发〔2021〕22号文件)。
2.鼓励茶叶加工厂改造或新建。改造提升达到县示范茶厂标准并在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建茶叶加工厂,达到县示范茶厂标准并在车间设置隔离参观通道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四)加快组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
鼓励支持汤池、万山和柯坦镇茶叶重点村、茶叶龙头企业组建茶叶社会化服务组织或茶事服务中心。在安农大庐江名优茶产学研联盟指导下,开展茶叶代管代加工、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中耕、修剪、机采等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要求茶叶社会化服务组织经工商注册,从业服务技工等人员5人以上,购置茶叶中耕、修剪、机采、喷生物农药和农用运输的机械、车辆8台套以上,企业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年综合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年服务费1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财政奖补40%给茶叶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茶叶社会化服务组织最高奖补10万元。
强化县茶叶协会组织职能,发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作用,鼓励协会向政府购买服务。县茶叶协会要加快搭建季节性采茶工信息平台,建立采茶工信息档案,及时发布采茶信息需求。
(五)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1.加快推进茶叶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利用充足的夏秋茶鲜叶资源,大力发展黄茶、红茶,开发茶功能饮品、速溶茶、茶酒、茶化妆品等,开发形形色色的花草茶,不断创新袋泡茶的花色品种,做好茶花、茶籽、茶渣等茶资源的利用。按照“提升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县茶叶初精制厂清洁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
2.积极发展茶产业链配套。加强茶叶包装设计,倡导简约大气、低碳环保的风格,开展各类设计包装创意大赛。实施茶叶伴手礼工程,通过鼓励和支持茶叶企业结合我县景区景点特色开展专柜销售和专项推介,力争成为我县游客必带伴手礼和纪念品。以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加快小型化、轻型化、便捷化装备研发,加快“机器换人”进程。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推广目录中茶叶机械扩大宣传,应补尽补。
3.大力推进茶文旅融合。按照茶旅融合发展思路,在核心产茶镇山区或山坡地,利用原有茶园或规划新建300—500亩高标准茶园,配套改造、建设现代化茶叶加工厂、茶叶交易市场、茶文化休闲景点、民宿驿站等设施,做好节点互相连接,打造合肥庐江茶谷主题公园。积极打造一批集茶园农业、休闲文旅和田园社区于一体的茶乡田园综合体。依托企业、合作社和家庭茶场,建设集生产、观光旅游、体验、养生、餐饮于一体的名茶主题庄园。鼓励茶叶企业在旅游景点开设特色各异的徽韵名茶店、茶楼、茶馆,尤其是鼓励开设传播我县茶俗、茶礼、茶歌舞文艺的徽韵茶艺馆,使之成为徽茶文化传播窗口。遴选一批茶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名茶特色小镇和名茶主题庄园,作为重点招商项目对外宣传推介。
4.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企业提高市场细分研判能
力,做好产品结构调整,拓展我县茶市场。支持企业巩固和加强实体营销。大力推进茶叶电子商务,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依托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开好线上旗舰店、加盟店。正确引导和运用“网红经济”,依托微博热搜、抖音、网络直播等社交媒体,开展选款和视觉推广,对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充分整合全产业链资源,开展从收购、加工、研发到平台建设、物流配送、终端销售的一体化服务。引进茶业大企业来我县开展名优茶跨境电商和出口茶贸易业务。
(六)加强白云春毫公共品牌宣传
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庐江白云春毫茶文化旅游节,开拓采茶、制茶、评茶等大赛活动。组团赴重点主销地区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宣传庐江白云春毫名茶,推广茶旅精品路线,提升我县白云春毫名茶的市场影响力。
支持茶企在合肥政务区、滨湖新区、市区一环内主要街道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集茶叶专卖、会客招商、休闲品茗为一体,加大庐江茶叶宣传推介力度。茶舍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经营1周年以上的,每店奖补实际年租金的70%(每舍每年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按实际连续运营,连续奖补三年。
鼓励茶企到省内外举办或参与形式多样的展销会、茶博会、研讨会,由县供销社组织参加的县内、省内、省外、国外展示展销活动,每场每个主体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6000元一次性补贴,单个主体年度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于参评获奖企业,按国际权威最高奖、国家级最高奖、省部级最高奖,依次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补,若同一企业同一品种茶叶同时获得多种奖项,只能按照最高级别奖补,不重复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庐江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茶产业发展格局。将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重点产茶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建立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正常增长机制,在基地建设、企业培育、品牌打造、市场开拓、责任目标考核等关键环节上给予政策扶持,切实推动茶产业发展。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为企业提供融资和安全保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带动社会投资。
(三)加强科技人才支撑。依托安农大、中茶所等人才聚集和研发优势,充分发挥茶叶科技创新团队的作用,研发推广先进适用、节本高效、绿色环保的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引导龙头企业加强自身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茶叶加工等新型研发机构;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加快培育本地用得上、留得住的茶产业本土专业人才,把人才培养植入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力争每年为我县茶企定向培养人才20人,全县茶业从业者每年参加1-2次茶叶种植、加工、营销、茶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技术培训,造就多元化、多层次的茶叶人才队伍。
五、相关要求
(一)本政策由县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申报上级奖补政策的,县级不重复奖补。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且3年内禁止申报单位申报茶叶项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项目申报审核过程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审核严格、及时高效。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
茶叶奖补项目验收标准
一、坡地茶园“坡改梯”
基本按照等高线要求,对有坡度的现有茶园进行梯田整治,成片规模20亩以上,梯面宽1.3-1.8米,梯高不大于1.8米,水土保持措施较好。
二、新建标准化茶园(老茶树改植换种)
严格按照《庐江县无公害茶园的建立标准》(安徽农业大学教授编制)的要求,新建标准化茶园,不符合标准不予验收。新辟茶园要连片50亩以上(老茶树改植换种连片15亩以上),按机械化采收要求,建立主道1条以上(宽度4米以上),支道2条以上(宽度2米以上)和地头道(宽度1米以上),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统,开垦深度0.6米以上,施足底肥,选用适宜我县种植的国家级良种茶苗,单行双株条栽,行距不大于1.5米,株距不大于0.25米;坡改梯面宽1.3-1.8米,梯高不大于1.5米,茶苗当年成活率达85%以上,第二年和第三年保存率达90%以上。
全县新建标准化茶园实行500亩计划总量控制,面积超出部分按照比例同减。
三、老茶园改造
严格按机械化采收标准进行改造。要采取改土、深翻、修剪、台刈、施肥等技术措施综合治理,更新复壮、改善茶园面貌,连片面积不少于15亩;园中要有宽度不少于2米主道1条以上,宽度不少于1米支道1条以上,茶园四周有宽度不少于1米地头道;主要依托茶园道路建立能蓄能排的水利系统;园中茶树不缺行空穴,茶树没有病虫草害,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四、茶园绿色防控
(一)粘虫黄板每亩安装40片以上;
(二)杀虫灯每20亩安装1台,安装在茶园适宜位置,稳固有效。
五、改造或新建县示范茶厂标准
(一)取得SC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加工车间不小于300平方米,鲜叶凉青间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鲜叶凉青间(原料门单设)、加工车间更衣室、消毒洗手间、加工车间、成品库和隔离参观通道等应合理分设,达到机械化和清洁化要求;
(三)隔离参观通道设置要求:能参观浏览茶叶加工整个流程,通道宽度2米以上,装璜应简捷大方,安全耐用。
六、组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
要求茶叶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工商注册一年以上,从业服务技工等人员5人以上,购置茶叶中耕、修剪、机采、喷生物农药和农用运输的机械、车辆8台套以上,企业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年综合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年服务费10万元以上。
七、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
茶企在合肥政务区、滨湖新区、市区一环内主要街道开设悬挂“庐江·白云春毫茶舍”,集茶叶专卖、会客招商、休闲品茗为一体。茶舍经营面积90平方米以上、经营1周年以上,茶叶专卖、会客、品茗设施齐备,年租金真实(自有房经营参照补助),企业营业执照、简介和品牌荣誉应上墙展示。
附件2
茶叶奖补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新建标准化茶园(老茶园改造、坡地茶园改造工程)
(一)申报时间: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在镇(园区)政府初审推荐,当年9月30日前上报初审汇总表等到县供销社。
(二)申报资料:各镇(园区)汇总上报的《茶园建设项目初审汇总表》(镇政府签字盖章),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看后退还、下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规模连片的土地流转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新建茶园、老茶园改造、坡地茶园改造工程的小班位置示意图等。
二、茶园绿色防控
示范区和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当年7月30日前自愿申报需要的粘虫黄板和杀虫灯数量登记表,经所在镇(园区)政府审核汇总(镇政府签字盖章)报到县供销社。
三、改造或新建县示范茶厂
经营主体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镇政府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sc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改造或新建示范茶厂竣工决算报告等,上报县供销社。
四、组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
经营主体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镇政府签字盖章),上年度或当年1-10月份会计报表,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从业人员登记表等,上报县供销社。
五、开设“庐江·白云春毫茶舍”
经营主体当年9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镇政府签字盖章),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的原件、复印件等,上报县供销社。
- 有关管理认证
经营主体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镇政府签字盖章),营业执照、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ISO14000
(GB/T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的原件、复印件等,上报县供销社。
七、展示展销活动和茶叶品牌获奖
经营主体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庐江县茶叶协会签字盖章),营业执照、茶叶品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展示展销图片等,上报县供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