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4:41
收藏
详情

将乐县人民政府文件

将政规〔 2025 〕 6 号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现将将乐县2024 年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成果予以公布,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将政规〔2023〕5 号)同时废止。有效期内如遇新一轮基准地价调整或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1.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将乐县城镇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5 年12 月15 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表1 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土地 级别 范围

①北至当溪-北门街-县政府,南至滨河北路,东至上河洲公园,西至人民路- 实验幼儿园-华山路所围成的区域;Ⅰ

②北至金溪,南至龙井路-闽江小区-程门路-华宏路,东至天源水都-立雪路- 幸福家苑,西至溪垅路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南至当溪,东至县中医院,西至龟山桥所围 成的区域;②北至华山公园山边,南至滨河北路,东至华山路-实验幼儿园-人民路,西至 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所围成的区域; Ⅱ③北至金溪,南至汽车站-金华大道,东至金河湾-五十坑-水南中学-金华大 道,西至玉华大道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香山美地-山边,南至当溪-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东至恒鑫木业- 和平村,西至当溪所围成的区域;②北至社会福利中心,南至当溪,东至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 西至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Ⅲ

③北至金溪河,南至体育中心-杨时大道-杨时文化园,东至老虎山山边,西至 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①北郊工业园区片;

②茶林新村-张公村片;

④将乐高速口-物流园片。

⑤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

Ⅴ 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古镛镇、水南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五级地。

表2 居住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土地 级别 范围

①北至当溪-华山公园,南至滨河北路,东至上河洲公园,西至人民路-实验 幼儿园所围成的区域;Ⅰ

②北至金溪,南至龙井路-闽江小区-白云路-华宏路,东至华宏路-金华大道- 幸福家苑,西至溪垅路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南至当溪,东至县中医院,西至龟山桥所围 成的区域;②北至华山公园山边,南至滨河北路,东至实验幼儿园-人民路,西至吉祥大 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所围成的区域; Ⅱ③北至金溪,南至汽车站-金华大道,东至金河湾-五十坑-水南中学-金华大 道,西至玉华大道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香山美地-山边,南至当溪,东至恒鑫木业-和平村,西至当溪所围成的 区域;②北至社会福利中心,南至当溪,东至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 西至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 Ⅲ③北至金溪河,南至体育中心-杨时大道,东至老虎山山边,西至向莆铁路所 围成的区域;①北郊工业园区片;

②茶林新村-张公村片;

④将乐高速口-物流园片。

⑤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

Ⅴ 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古镛镇、水南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五级地。

表3 工矿和仓储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土地 级别 范围

①北至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南至滨河北路,东至上河洲公园,西至华山公 园-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所围成的区域;Ⅰ

②北至滨河南路,南至汽车站-金华大道,东至金河湾-五十坑-水南中学-金华 大道,西至玉华大道所围成的区域。③开发区化工园

①北至香山美地-山边,南至当溪-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东至北郊工业园- 和平村,西至当溪所围成的区域;②北至社会福利中心,南至当溪,东至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 西至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 Ⅱ③北至金溪河,南至体育中心-杨时大道,东至老虎山山边,西至向莆铁路所围 成的区域;①元宝新村片;

②茶林新村-张公村片;

④将乐高速口-物流园片。

⑤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

Ⅳ 除一至三级土地以外,古镛镇、水南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四级地。

表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表土地 级别 范围

①北至当溪-北门街-县政府,南至滨河北路,东至上河洲公园,西至人民路- 实验幼儿园-华山路所围成的区域;Ⅰ

②北至金溪,南至龙井路-闽江小区-程门路-华宏路,东至天源水都-立雪路- 幸福家苑,西至溪垅路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南至当溪,东至县中医院,西至龟山桥所围成 的区域;②北至华山公园山边,南至滨河北路,东至华山路-实验幼儿园-人民路,西至 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所围成的区域; Ⅱ③北至金溪,南至汽车站-金华大道,东至金河湾-五十坑-水南中学-金华大道, 西至玉华大道所围成的区域;①北至香山美地-山边,南至当溪-龟山东路-将乐实验小学,东至恒鑫木业-和 平村,西至当溪所围成的区域;②北至社会福利中心,南至当溪,东至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五马山山边, 西至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 Ⅲ③北至金溪河,南至体育中心-杨时大道-杨时文化园,东至老虎山山边,西至 向莆铁路所围成的区域;①北郊工业园区片;

②茶林新村-张公村片;

④将乐高速口-物流园片。

⑤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

Ⅴ 除一至四级土地以外,古镛镇、水南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五级地。

表5 将乐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元/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金融 娱乐 其他商业服 务业

修正 幅度零售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 网点

地面 地价

地面 地价Ⅰ 1800 3600 1710 3420 990 1980 930 1860 1450 2900 1440 2880 1360 2720 900 1800 ±20%Ⅱ 1130 2260 1070 2140 620 1240 590 1180 920 1840 900 1800 860 1720 570 1140 ±18%Ⅲ 670 1340 640 1280 370 740 350 700 540 1080 530 1060 520 1040 340 680 ±16%Ⅳ 460 920 440 880 260 520 250 500 390 780 370 740 360 720 230 460 ±14%Ⅴ 290 580 280 560 150 300 150 300 200 400 190 380 180 360 145 290 ±12%

表6 将乐县城区居住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元/平方米

居住用地

修正幅度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Ⅰ 900 1800 630 1260 450 900 ±20%Ⅱ 640 1280 440 880 330 660 ±18%Ⅲ 460 920 320 640 240 480 ±16%Ⅳ 290 580 200 400 150 300 ±14%Ⅴ 160 320 110 220 80 160 ±12%表7 将乐县城区工矿和仓储用地土地级别地面基准地价表

单位: 元/平方米

工矿用地 仓储用地

修正 幅度

部分分割 转让Ⅰ 180 200 175 195 190 215 185 205 ±18%Ⅱ 150 170 145 165 160 180 155 175 ±16%Ⅲ 135 150 130 145 140 155 135 150 ±14%Ⅳ 106 120 106 120 110 125 106 120 ±12%备注:工矿和仓储用地租金标准和弹性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在不同供应方式折算到最高年期土地价格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明确价格(租金)标底。工业用地的价格(租金)不得低于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 可以采取片区内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

1、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 50 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 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 50 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 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2、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转出让后,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鼓励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

3、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表8 将乐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地面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修正 幅度级别 机关团 体用地

社会福 利用地Ⅰ 540 480 450 490 420 470 460 ±20%Ⅱ 390 340 310 350 290 330 320 ±18%Ⅲ 290 250 220 260 200 240 230 ±16%Ⅳ 190 165 150 170 140 160 155 ±14%Ⅴ 145 130 115 130 110 125 120 ±12%

表9 将乐县城区其他类型用地级别地面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用地类型 Ⅰ Ⅱ Ⅲ Ⅳ Ⅴ交通运输用地 320 230 180 145 115殡葬用地 - - 200 170 140特殊用地

其他特殊用地 220 190 170 150 130公用设施用地 380 260 190 130 12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20 110 100 90 80备注 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土地级 别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致。

表10 将乐县城区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基准地价表

用地类型 备注属于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的项目用地 参照工矿用地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参照科研用地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新产业、新 业态用地

属于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环境保护及 污染治理中的排水、供电及污水、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理 以及通信设施的项目用地

参照公用设施用地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参照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表11 将乐县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面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用地类型

商业服务业用地 地下一层 435 260 160 105 65商业服务业用地

(仓储、车库或车位) 地下一层 290 180 105 70 45城镇住宅用地 (车库或车位) 地下一层 280 170 100 65 40

①商业服务业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地面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级别 保持一致;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地面住宅用地土地级 别保持一致。 ②地下二层基准地价按照地下一层基准地价减半确定;地下三层基准地价按 照地下二层基准地价减半确定。备注

表12 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用途修正系数表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用途修正 系数(K) 比准用途 土地使用 年限 容积率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201 铁路用地 1.0 50 年 1.0

1202 公路用地 1.0 50 年 1.0

1203 机场用地 1.0 50 年 1.0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1.0 50 年 1.0

1205 管道运输用地 1.0 50 年 1.0

交通运输用地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1.0 50 年 1.0

120801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0 50 年 1.0

120802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0 50 年 1.0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0 50 年 1.0

50 年 1.0

1301 供水用地 1.0 50 年 1.0

1302 排水用地 1.0 50 年 1.0

公用设施用地

1304 供燃气用地 1.0 50 年 1.0

50 年 1.0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用途修正 系数(K) 比准用途 土地使用 年限 容积率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306 通信用地 1.0 50 年 1.0

1307 邮政用地 1.0 50 年 1.0

1308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1.0 50 年 1.0

1309 环卫用地 1.0 50 年 1.0

1310 消防用地 1.0 50 年 1.0

1311 水工设施用地 1.0 50 年 1.0

1312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0 50 年 1.0

1401 公园绿地 1.0 50 年 1.0

绿地与开敞空 间用地1402 防护绿地 1.0 50 年 1.0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50 年 1.0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1.0 50 年 1.0

1502 使领馆用地 1.0 50 年 1.0

特殊用地-其 他特殊用地15 特殊用地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1.2 50 年 1.0

50 年 1.0

表13 将乐县乡镇综合土地级别范围表乡镇 土地级别 区域范围

一级 北至天安街-安福路,南至新安路-翔安路,东至晖安路-镇政府,西至振兴街所围成 的区域;二级 北至林业检查站-万安村部片,南至花园路,东至敬老院-山体,西至河流所围成的 区域;万安镇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万安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天安街-安福路,南至新安路-翔安路,东至晖安路-镇政府,西至振兴街所围成 的区域;二级 北至余家新村,南至省道204,东至茶乌苑,西至龙栖山管理所所围成的区域; 白莲镇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白莲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金溪,南至烟草站,东至幸福院,西至镇政府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金溪,南至嬴里新村,东至金溪,西至泉兴木制品厂所围成的区域; 黄潭镇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黄潭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新街,南至省道204,东至荷月花苑,西至镇政府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河流,南至上坊新村,东至管尾新村,西至中心幼儿园所围成的区域; 高唐镇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高唐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主街,南至新安街,东至镇政府,西至肖厝巷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中心校,南至村道,东至客运站,西至瑶珑新村所围成的区域; 光明镇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光明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村道,南至兴源街沿街第一排,东至太平桥,西至乡政府所围成的区域;二级 北至山边,南至卫生院,东至大源新村,西至大源水厂所围成的区域; 大源乡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大源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乡政府,南至荣华路,东至卫生院,西至漠源村部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福银高速,南至沙将路,东至河流,西至河流所围成的区域; 漠源乡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漠源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派出所,南至松南路,东至卫生院-山边,西至镇政府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南一桥,南至南三桥-温坊桥,东至山边,西至中心校所围成的区域; 南口镇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南口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杨坑边,南至建设路沿街第一排,东至乡政府,西至卫生院所围成的区域;二级 北至中心校操场,南至河流,东至安福小区,西至村庄所围成的区域; 安仁乡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安仁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乡镇 土地级别 区域范围

一级 北至金溪,南至山边,东至烟草站,西至乡政府所围成的区域;

二级 北至金溪,南至山边,东至健康公园,西至村庄所围成的区域; 万全乡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万全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一级 北至乡政府,南至林业站,东至余坊街沿街第一排,西至新建路沿街第一排所围成 的区域;二级 北至派出所,南至河流,东至山体,西至污水处理厂所围成的区域; 余坊乡

三级 除一至二级土地以外,余坊乡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土地为三级地。

说明: 乡镇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以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参照城区最末级基准地价执行。

表14 将乐县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元/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 娱乐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 业用地 乡镇 级别

修正 幅度

零售商业 批发市场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 网点用地

地面 地价一级 420 840 410 820 260 520 260 520 340 680 340 680 330 660 250 500 ±20%二级 330 660 320 640 220 440 210 420 280 560 270 540 260 520 200 400 ±18% 万安镇三级 260 520 240 480 170 340 160 320 220 440 210 420 200 400 150 300 ±16%一级 420 840 410 820 260 520 260 520 340 680 340 680 330 660 250 500 ±20%二级 340 680 330 660 220 440 210 420 280 560 270 540 260 520 200 400 ±18% 白莲镇三级 270 540 250 500 170 340 160 320 220 440 210 420 200 400 150 300 ±16%一级 390 780 380 760 240 480 240 480 320 640 320 640 310 620 230 460 ±20%二级 320 640 300 600 210 420 200 400 260 520 250 500 240 480 190 380 ±18% 黄潭镇三级 250 500 230 460 160 320 150 300 210 420 200 400 190 380 140 280 ±16%一级 450 900 420 840 270 540 270 540 360 720 360 720 350 700 260 520 ±20%二级 360 720 330 660 220 440 220 440 290 580 280 560 270 540 210 420 ±18% 高唐镇三级 280 560 260 520 180 360 170 340 230 460 220 440 210 420 160 320 ±16%一级 340 680 320 640 220 440 210 420 270 540 270 540 260 520 200 400 ±20%二级 280 560 270 540 180 360 170 340 230 460 220 440 210 420 160 320 ±18% 光明镇三级 230 460 210 420 150 300 140 280 190 380 180 360 170 340 130 260 ±16%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 娱乐用地 其他商业服务 业用地 乡镇 级别

修正 幅度

零售商业 批发市场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 网点用地

地面 地价一级 340 680 320 640 220 440 210 420 270 540 270 540 260 520 200 400 ±20%二级 280 560 270 540 180 360 170 340 230 460 220 440 210 420 160 320 ±18% 大源乡三级 230 460 210 420 140 280 130 260 180 360 170 340 160 320 120 240 ±16%一级 310 620 290 580 200 400 190 380 260 520 250 500 240 480 180 360 ±20%二级 260 520 240 480 160 320 150 300 200 400 200 400 190 380 140 280 ±18% 漠源乡三级 210 420 190 380 130 260 120 240 170 340 160 320 150 300 110 220 ±16%一级 430 860 410 820 270 540 260 520 350 700 350 700 340 680 250 500 ±20%二级 360 720 340 680 230 460 220 440 290 580 280 560 270 540 210 420 ±18% 南口镇三级 280 560 260 520 170 340 160 320 230 460 220 440 210 420 150 300 ±16%一级 350 700 330 660 220 440 210 420 290 580 280 560 270 540 200 400 ±20%二级 290 580 280 560 180 360 170 340 230 460 230 460 220 440 160 320 ±18% 安仁乡三级 230 460 210 420 150 300 140 280 190 380 180 360 170 340 130 260 ±16%一级 330 660 310 620 210 420 200 400 280 560 270 540 260 520 190 380 ±20%二级 270 540 250 500 170 340 160 320 220 440 210 420 200 400 150 300 ±18% 万全乡三级 220 440 200 400 140 280 130 260 180 360 170 340 160 320 120 240 ±16%一级 340 680 320 640 220 440 210 420 290 580 280 560 270 540 200 400 ±20%二级 280 560 270 540 180 360 170 340 230 460 220 440 210 420 160 320 ±18% 余坊乡三级 230 460 210 420 140 280 130 260 180 360 170 340 160 320 120 240 ±16%

表15 将乐县乡镇居住、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建筑平方米,元/平方米

居住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工业、采矿、物流仓 储和储备库用地 部分分割转让 机关团体、科研、教育、医 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乡镇 级别

修正幅度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一级 300 600 130 140 290 260 ±20%二级 250 500 115 125 240 210 ±18% 万安镇

三级 210 420 96 106 200 180 ±16%

一级 310 620 130 140 290 260 ±20%二级 250 500 115 125 240 210 ±18% 白莲镇

三级 210 420 96 106 200 180 ±16%

一级 250 500 130 140 240 210 ±20%二级 220 440 115 125 210 190 ±18% 黄潭镇

三级 170 340 96 106 160 140 ±16%

一级 310 620 130 140 300 270 ±20%二级 250 500 115 125 240 210 ±18% 高唐镇

三级 210 420 96 106 200 180 ±16%

一级 210 420 130 140 200 180 ±20%二级 170 340 115 125 160 150 ±18% 光明镇

三级 140 280 96 106 130 120 ±16%

居住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工业、采矿、物流仓 储和储备库用地 部分分割转让 机关团体、科研、教育、医 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乡镇 级别

修正幅度

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地面地价

一级 210 420 130 140 200 180 ±20%二级 170 340 115 125 160 140 ±18% 大源乡

三级 140 280 96 106 130 120 ±16%

一级 180 360 130 140 170 160 ±20%二级 140 280 115 125 130 120 ±18% 漠源乡

三级 130 260 96 106 110 100 ±16%

一级 300 600 130 140 290 260 ±20%二级 250 500 115 125 240 210 ±18% 南口镇

三级 210 420 96 106 200 180 ±16%

一级 210 420 130 140 200 180 ±20%二级 170 340 115 125 160 150 ±18% 安仁乡

三级 140 280 96 106 130 120 ±16%

一级 190 380 130 140 180 160 ±20%二级 160 320 115 125 150 140 ±18% 万全乡

三级 130 260 96 106 130 110 ±16%

一级 210 420 130 140 200 180 ±20%二级 170 340 115 125 160 150 ±18% 余坊乡

三级 140 280 96 106 130 120 ±16%附件2

将乐县城镇基准地价使用说明一、基准地价覆盖范围

将乐县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两个城区(古镛镇、水南镇)和十一个乡镇(万安镇、白莲镇、黄潭镇、高唐镇、光明镇、大源乡、漠源乡、南口镇、安仁乡、万全乡、余坊乡)范围内的土地。

二、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将乐县基准地价用地类型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其中:

(一)商业服务业用地: 包括商业用地(细分至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5 个三级类)、商务金融、娱乐、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4 个二级类。

(二)居住用地: 包括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2个二级类,居住用地中租赁型商品房用地单列。

(三)工矿用地: 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2 个二级类。( 四)仓储用地: 包括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2 个二级类。

(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7 个二级类。

(六)特殊用地: 包括殡葬用地、其他特殊用地2 个二级类。(七)其他类型用地: 包括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

三、基准地价内涵

(一)评估基准日为2024 年7 月1 日。

(二)设定土地开发程度统一为“五通一平”,即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部土地平整。

(三)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为商业服务业用地2.0、居住用地2.0、工矿用地1.0、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公用设施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1.0、特殊用地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

(四)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 年、居住用地70 年、工矿用地50 年、仓储用地5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 年、公用设施用地50 年、交通运输用地50 年、特殊用地50 年、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0 年。

(五)本基准地价含土地取得费(包括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等,不含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基准地价以楼面地价、地面地价、片区价等形式相结合,分别测算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片区基准地价,居住用地的片区基准地价,工矿和仓储用地的片区基准地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片区基准地价。

(七)参照公布的基准地价进行一定的区位因素、个别因素、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修正得出具体宗地的地价。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参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执行。四、其他应用说明

(一)本次基准地价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土地清产核资中宗地地价评估,其中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的出让价格,按拍卖、招标、挂牌的实际成交价定价。

(二)对个人原划拨用地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以基准地价的40%计收。

(三)基准地价辅以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居住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工矿和仓储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乡镇综合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二者在实际应用中结合使用,级别、区片界线以图件成果确定的界限为准,文字描述为辅。

(四)本基准地价由将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五、关于新旧基准地价衔接过渡

对于已出具的评估报告或已委托评估且估价期日在文件公布之前,仍按旧的基准地价成果执行。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