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兵健推委办发〔2022〕1 号各师市健康兵团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兵团行动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
现将《兵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周治
电话: 0991-2896915
邮箱: btwjwjdc@163.com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徐宏杰
电话: 0991-2896823
邮箱: faguichu12@163.com
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霞
电话: 0991-2896620
邮箱: Btylc@163.com
兵团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娟
电话: 0991-2899257
邮箱: bthbjwfc@sina.cn
兵团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程继锋
电话: 0991-2358519
邮箱: 78675315@qq.com
兵团医保局联系人:李亚宁
电话: 0991-2890995
邮箱: 648723651@qq.com
兵团总工会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 0991-2896541
邮箱: 519005543@qq.com
兵团团委联系人:薛皓
电话: 0991-2890680
邮箱: 139012109@qq.com
兵团妇女联合会联系人:刘博华
电话: 0991-2896534
邮箱: 1067720002@qq.com
健康兵团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6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兵团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 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按照全国爱卫办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 2019 〕 3 号)、《关于印发健康兵团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发〔 2020 〕 2 号)要求,推动兵团企业全面落实健康主体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实施 “ 健康中国 ” 战略和 “ 健康兵团 ” 决策部署,将大健康理念融入企业管理运行全过程,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展企业健康文化,创建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企业建设与劳动者健康协调发展,助力健康兵团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健康优先,全面融入政策。将保障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管理融入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福祉。
2. 坚持党政领导,企业自主负责。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政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形成健康企业建设良好氛围。
3. 坚持技术引领,实现创新发展。关注新业态新工艺等产业结构调整产生的健康新问题,创新建设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力度,提高健康企业建设质量。
4. 坚持属地管理,聚焦重点行业。健康企业建设面向全兵团各级各类企业开展,坚持属地化管理,以师市为基本单位,鼓励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
(三)建设目标
健康企业建设采取 “ 分类推进、逐级储备、面域结合、质效并重 ” 的方式,按 “ 师市 — 兵团 ” 逐级组织推进实施。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健康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健康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健康文化,营造健康工作环境和条件。聚焦职业健康保护,引导企业做好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健康培训率、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职业健康监护率、职业病危害检测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 三同时 ”实施率,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 十四五 ” 期间,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内容
根据全国爱卫办等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兵团实际,组织制定兵团健康企业建设细则,具体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 60 项指标。
(二)建设程序
1. 企业自主申请。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向所在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近 3 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及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及突发环境事件、未出现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开展 “ 职业健康达人 ” 评选活动;对照《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自评分在 800 分以上。
中央驻兵团企业、兵团直属企业对照《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自评分在 950 分以上,可直接申报兵团级健康企业。
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兵团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 1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申请表》(附件 2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附件 3 )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 9 月底前。
2. 师市级全面复核。师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对申请企业逐家进行现场复核,并在《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的师市级复核栏中填写分数。复核得分 900 分及以上的,可评为师市级健康企业;复核得分 950 分及以上的,由师市向兵团推荐。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兵团健康企业复核意见表》(附件 4 )和《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附件 5 ,按复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于每年 10 月底前一并报送兵团卫生健康委。
3. 兵团级抽样复核。兵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健康企业复核组,以师市为单位,按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申报企业,开展现场复核( 100 家及以上抽取 6% 、 100 家以下 50 家及以上抽取 10% 、 50家以下 20 家及以上抽取 20% , 20 家以下抽取不少于 4 家)。按照现场复核的通过率核减该师市申报兵团级复核企业数量。按师市级复核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核减后数量为兵团级健康企业数量。
三、管理要求
健康企业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建设措施,原则上每年组织 1 次新增健康企业的复核认定,每 3 年组织 1 次复审。兵团健康企业应当每满 3 周年,需提前 3 个月内向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和《兵团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 6 ),并依复核程序上报。满 3 周年未提交附件 3 和附件 6 的,或 3 年内有以下退出情形之一的,将退出兵团健康企业名录,并以师市为单位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兵团卫生健康委报送《退出兵团健康企业名单》(附件 7 )。兵团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公布退出的兵团健康企业名单。
退出兵团健康企业情形:
1.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 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 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6. 有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 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 发现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否决项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师市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健康兵团行动考核范围。各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创新健康企业建设举措,牵头做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督查指导和复核等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活动落实落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工会要积极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企业参评 “ 模范职工之家 ”“ 安康杯 ” 竞赛全国及兵团级优胜单位、优胜班组、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评选的参考,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员、妇女、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 健康达人 ” 等活动,助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 石大一附院、兵团职防院作为全兵团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单位,牵头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参与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复核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师市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师市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复核复查、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各师市要结合实际,委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健康企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复核,不断完善健康企业建设体制机制。
(三)开展宣传动员。 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劳动者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师市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研究激励措施,促进兵团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 及时总结报送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等,兵团卫生健康委将择优向国家相关部门及媒体推荐。
附件: 1. 建设兵团健康企业承诺书
2.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申请表
3.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
4.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意见表
5. 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
6. 兵团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
7. 退出兵团健康企业名单附件 1
建设兵团健康企业承诺书
本人作为( xxx 企业) (xxx 职务),秉承以人为本的方针,在此郑重承诺本企业自愿开展兵团健康企业建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近 3 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等事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没有接尘工龄不足 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按照要求开展了 “ 职业健康达人 ” 评选活动。
本企业将把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制度并持续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健康、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福祉。
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人:(企业公章)年 月 日附件 2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申请表
申报时间: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社会信用
统一代码 企业规模 企业注册类型 注册时间 年月日行业分类 年末职工总人数
5 年内新发接触职业病危
职业病人害因素人数
工人数总数 接尘工龄不足 5
职业健康达人年的劳动者新 发尘肺病人数
数量
健康企业建设
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负责部门
健康企业建设 特色亮点介绍 不少于 1000 字,可附页申报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1. 企业名称:指法人证书上企业名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指法人证书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 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 2011 〕 75 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4. 注册类型:按市场监管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5. 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17 )填报,行业填报至大类。如制造业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 年末职工总人数: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工。附件 3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表
一、基本条件
健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基本条件。有一项不符合,则不具备兵团健康企业申请基本条件,停止复核。
基本条件 企业自评结果 师市级复核结果 兵团级复核结果
企业主要负责人书面承诺组织开展健康 企业建设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近 3 年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 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和群体性食源 性疾病等事故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责任事故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近 3 年内未发生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突 发环境事件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近 3 年未发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 者新发尘肺病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二、具体指标及赋分标准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 5 分;负责人非法定代表 人或法人委托人担任,扣 5 分;领导小组成员视覆 盖主要部门程度,扣 1-5 分;每年未召开 1 次以上 专题会议部署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扣 5 分。
1. 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负 责人。
20 分 资料审查
组织
保障
( 40 分) 2. 明确健康企业建设管理部门 及职责。
未以文件等形式确认,扣 5 分;无固定的办公场所, 扣 5 分;工作职责不明确具体,扣 10 分。
资料审查
20 分
现场勘察
管 理 制 度 (
配备专 / 兼职管理人员人数不符和要求,扣 5 分;职 责任务欠明确、具体,扣 5 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网络未深入到班组的,扣 5 分;未配备专 / 兼职管理 人员,不得分。
20 分 资料审查
( 20 分)
分 )
15 分 资料审查 缺工作计划或配套实施方案,扣 10 分;计划或实 施方案欠规范和具体,一项扣 2.5 分,扣完为止。
制度
保障
每缺一项制度,扣 1 分;未以发文、公章等形式确 认,每一制度扣 0.5 分;未及时根据最新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完善和修订,每一制度扣 0.5 分;针对性
30 分 资料审查
( 60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不强,扣 5 分;扣完为止。 分)
6. 落实企业民主协商制度,建 立企业、工会及全体员工共同 参与健康企业建设的协商协调 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无协商制度,扣 5 分;该制度未以发文或会议纪要 等形式确认,扣 5 分;缺乏健康企业建设协商运行 的痕迹,扣 5 分。
资料审查
15 分
访 谈
经费
经费不能满足健康企业建设专项工作需要,包括办 公、健康检查、健康宣教、健康评估、健康相关设 施设置与维护等,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20 分
保障
访 谈
( 20 分)
随机抽查 20 例(含各形式用工人员), 1 例未签扣 2 分;合同欠规范,内容欠全面, 1 例扣 1 分,扣完 为止。
8.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5 分 资料审查
合同 及参 保情 况 ( 40 9.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保费。 15 分 资料审查 随机抽查 20 例(含各形式用工人员), 1 例未规范 缴纳扣 2 分,扣完为止。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分) 10. 按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职 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10 分 资料审查 随机抽查 20 例(含各形式用工人员), 1 例未参保 扣 1 分,扣完为止。
全员
建言献策、参与活动的激励措施需三种以上,缺一 种扣 5 分;活动目标人群参与率 90% 以上,每降低 10% ,扣 2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20 分
参与
访 谈
( 20 分)
1. 工业企业:厂区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 无乱堆乱停, 1 项不符合扣 2 分;缺阅览室,扣 5 分;生产生活卫生辅助用室, 5 分,缺 1 项扣 1 分, 扣完为止。
12. 基础设施完善。 20 分 现场勘察
健 康 环 境 (
一般
2. 非工业企业、租赁办公楼的企业:缺阅览室,扣 10 分;缺必要的休息室或茶歇区,扣 10 分。
环境 ( 17 0 分)
平面布置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竖向布置合理,一项不 符扣 10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20 分
分 )
现场勘察
14. 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15 分 现场勘察 缺规范制度与完善记录,扣 5 分;垃圾未分类规范 收集清运,扣 5 分;存在卫生死角,扣 5 分。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1. 工业企业绿化覆盖率 35% 及以上、绿地率 30% 及 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设有防护林带、 绿化覆盖率 45% 及以上、绿地率 40% 及以上。
资料审查
15 分
2. 非工业企业绿化覆盖率 40% 及以上、绿地率 35% 及以上;处于商业中心的企业绿化覆盖率 25% 及以 上、绿地率 20% 及以上。以上每项降 10% ,扣 5 分, 扣完为止。
现场勘察
“ 三废 ” 排放其中有 “ 一废 ” 不达标,扣 5 分; “ 三废 ” 其中有 “ 一废 ” 的贮存、运输、处理处置不符合国家、 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扣 5 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17. 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鼠、 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 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卫生 标准和要求。
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定期检 查记录、有防病媒生物设施等,一项不符合扣 3 分; 病媒生物密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18. 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打造无 烟环境。积极推动室内工作场 所及公共场所等全面禁止吸烟, 设置显著禁烟标识,企业内无 烟草广告和促销。
资料审查
现场勘察或访谈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有吸烟现象, 扣 10 分;室内公共场所及其通勤车辆内未规范设 置禁烟标识,扣 4 分;室外吸烟点设置不规范,扣 4 分;存在烟草广告及促销,扣 2 分。
20 分
现场勘察
访 谈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缺饮用水设施检测与清洗维护制度,扣 3 分;缺水 质定期检测,扣 3 分;缺饮水设施检查、清洗维护 记录,扣 3 分;饮用水水质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不得分。
15 分 资料审查
1. 设有内部食堂的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B 级以上、食堂远离有 毒有害作业场所、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 生符合要求、相关设施设备符合要求,一项不符合 扣 3 分;扣完为止。
20. 企业内设食堂应符合《食品 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未设 置食堂的,就餐场所不能与存 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相毗邻。
资料审查
20 分
现场勘察
2. 没有内部食堂的企业:委托用餐配送对方需有配 送资质,配送方式和送达时间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 求,企业有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一项不符合扣 5 分;就餐场所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 毗邻,不得分。
蹲位数量、厕所地点、厕所环境、排水措施、排臭 措施、防蝇措施、洗手池、照明设施、清洁卫生与 消毒等,一项不规范,扣 2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20 分 现场勘察 作业及工作环境、人和设备之间的界面、工作空间 和工作站等三方面的设计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 需求,并得到被访谈者的认可,一处不符合,扣 5
22. 工作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 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
工作 场所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访 谈 分,扣完为止。
环境
采光、照明、通风、保温、隔热、隔声、污染物控 制等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2 项内不符合, 每项扣 5 分; 3 项不符合,扣 20 分; 4 项及以上不 符合,不得分。
( 80 分)
资料审查
30 分
现场勘察
24. 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 “ 三同时 ” 制度,做好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
“ 三同时 ” 落实不到位,不得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分。
30 分 资料审查
25. 根据用人单位的职工人数和 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程度,依据 有关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 援站等或配备医学背景的健康 管理专业人员。
未按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未获得效期内 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务人员未具有相关 资格证书 / 执业证书,不得分;相关医务人员未积极 参与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扣 5 分。
资料审查
一般 健康 管理
健 康 管 理 与 服 务 (
15 分
现场勘察
与服 务
设置血压仪、身高体重仪、腰围尺等三种以上设施 供员工免费测量,每缺一种,扣 5 分;测量场所无 相关知识科普资料,扣 2 分。扣完为止。
10 分 现场勘察
( 13 0 分)
分 )
27. 制定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 20 资料审查 缺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扣 5 分;未做到两年一 次全覆盖,每降低 10% ,扣 5 分;健康档案信息欠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分 完整,扣 5 分。扣完为止。
未采集员工健康相关信息,扣 5 分;未进行健康评 估,扣 5 分;未实施健康管理和指导,扣 10 分; 健康管理和指导未分类,扣 5 分。
资料审查
20 分
访 谈
缺传染病或食源性疾病应急预案,不得分;预案内 容科学、程序规范、各工作组职责明确、措施有针 对性,一项不符,扣 2 分;每年未进行演练,扣 5 分。
29. 制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 防控应急预案,防止疾病传播 流行。
15 分 资料审查
无健身专门场地及健身设施,扣 15 分;设施种类 不足 3 种,扣 10 分;未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 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扣 5 分。
资料审查
30. 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 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 方式特点的群体性健身活动。
20 分
现场勘察
访 谈
未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的宣教,扣 5 分;无 明确鼓励措施,扣 5 分;未给予时间保证,扣 5 分。
31. 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 15 分
访 谈
15 分 资料审查 未开展常规妇科检查,扣 5 分;未开展 TCT+HPV 检查,扣 5 分;未开展乳腺检查项目,扣 5 分。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心理健康辅导室选址不合理,扣 3 分;内部布置不 规范,扣 3 分;未设立,不得分。
33. 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 10 分
心理 健康 管理
访 谈
未进行二种以上宣传推广方式推广心理援助计划 项目,扣 5 分;未实施危机干预,扣 10 分;未实 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项目,不得分。
20 分 资料审查
与服 务
服务内容包括 “ 心理健康素养十条( 2018 年版) ” 、 职业紧张、焦虑、抑郁、失眠中的三种以上,缺一 种,扣 5 分;形式包括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教育 培训,缺一种,扣 5 分。扣完为止。
( 50 分)
资料审查
20 分
访 谈
36. 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规定》,加强对怀孕和哺乳期女 职工的关爱和照顾。女职工较 多的企业按规定建立女职工卫 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母婴室等辅助设施。
对怀孕及哺乳期女职工的关爱和照顾措施落实不 到位,发现一处,扣 5 分;女职工较多单位设置专 门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辅助设施,一处 不符合,扣 5 分;存在任何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 特别规定》的情况,不得分。
职业 健康 管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与服 务
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定期的职业 卫生培训,但存在人员、学时、频次或内容不全现 象,一项不符,扣 5 分,扣完为止;未参加职业卫 生培训或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现象,
资料审查
15 分
( 22 0 分)
访 谈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工作。★ 不得分。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未全部接受上 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或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 培训,扣 10 分;培训内容或时间不规范,扣 5 分; 未开展相关培训,不得分。
38. 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 职业卫生培训。★
资料审查
15 分
访 谈
39.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 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 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 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规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 业卫生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制度,一项不符合,扣 3 分。
15 分 资料审查
实施规范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 期检测、评价,一项不符合规范,扣 2 分;未实施 任何一项,不得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41. 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对存在或产生严 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设置
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数量、内容和位置设 置规范;警示标识数量、内容、尺寸、位置及清晰 度设置规范;发现一处不规范,扣 2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10 分
现场勘察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2. 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 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
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发现一处,扣 5 分;职业 病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发现一项,扣 5 分; 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力度不够,发现 1 例不规范佩戴和使用,扣 2 分,扣完为止。
资料审查
10 分
现场勘察
43. 对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 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 要的泄险区。★
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 道或泄险区的配置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需求,发现 一处,扣 3 分;缺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发现一处扣 1 分。未设置,不得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察
资料审查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扣 2 分;未 演练,扣 5 分。
访 谈
随机抽查 20 名员工,发现 1 例未规范开展上岗前、 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扣 5 分;企业缺 乏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的佐证材料,扣 5 分; 未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或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分。
45.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资料审查
20 分
访 谈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15 分 资料审查 档案内容欠全面,扣 5 分;缺纸质档案,扣 5 分; 缺电子档案,扣 5 分。
未对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进行整体定期分析评估,缺 评估报告,扣 5 分;未对个人资料进行定期分析评 估,扣 5 分。
10 分 资料审查
48. 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工作,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 行职业病诊断,依法提供与职 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职业卫 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缺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管理方案,扣 2 分;在依法 提供诊断、鉴定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方面配合不到位, 发现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疑似职业病 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不得分。
资料审查
10 分
访 谈
49. 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职业 相关健康损害和患有职业病的 员工。★
资料审查
未妥善安排有职业禁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或职业 病的员工,发现一例,不得分。
访 谈
资料审查
未依法依规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定期 检查,发现一例,不得分。
访 谈
资料审查
10 分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全部足额 给予岗位津贴,扣 5 分;未给岗位津贴,不得分。
访 谈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未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 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替代职业病 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发现一处, 扣 5 分,扣完为止;采用国家命令禁止或已淘汰落 后的工艺,不得分。
资料审查
15 分
现场勘查
访 谈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缺一项,扣 3 分;对重复用力、 快速移动、异常姿势等工效学危害因素,未制定预 防和控制工作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的措施,扣 4 分;对高负荷、超时工作等作业方式,未采取减少 工作时间、调整工作内容或作息时间等预防和控制 过劳发生的措施,扣 4 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单一, 缺乏互动式和参与式活动,扣 4 分;员工参加相关 活动影响考勤、收入或其他福利待遇,扣 3 分;未 关注健康行为的采纳和健康技能的提升,扣 3 分, 扣完为止。
53.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 识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 健康工作方式。
资料审查
20 分
现场勘察
健 康 文 化 (
健康
教育
( 60 分)
分 )
每年至少开展五次健康讲座,缺 1 次,扣 2 分;内 容应包含职业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 , 健康生活方 式、职业紧张及心理卫生等内容,少一项,扣 2 分; 员工健康素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 5 分。
54. 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 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 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资料审核
25 分
访 谈
55. 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 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 15 资料审查 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培 训的人员、内容或人均未达 4 小时,扣 10 分;未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全相关培训。★★ 分 访 谈 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依然上岗,扣 5 分。
沟通平台不畅通,扣 5 分;对弱势群体未采取帮扶 措施,扣 5 分;员工成长激励机制不公平或不透明, 扣 5 分;未能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等健康 向上的人文环境,扣 5 分。
56. 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 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 环境。
资料审查
20 分
访 谈
企业文化中缺乏以健康为核心的元素,扣 5 分;传 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的方式或渠道单一,扣 5 分; 未得到员工认可,扣 5 分。
资料审查
57. 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 15 分
企业
勘察访谈
文化
未制定完善的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 骚扰的相关管理制度,扣 5 分;未开展相关宣传教 育,扣 5 分;未指定部门负责,扣 5 分;未定期开 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扣 5 分。
58.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制 止工作场所暴力、歧视和性骚 扰等。
资料审查
( 70 分)
20 分
访 谈
未公示相应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扣 5 分; “ 达人 ” 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扣 5 分;随机抽取 20 名员 工, 50% 以上对评选出的 “ 健康达人 ”/“ 职业健康达 人 ” 不知晓或不认可,扣 5 分;未评选,不得分。
资料审查
15 分
访 谈
具有包括参与公益活动在内的多种履行社会责任 的途径、方式和内容,受益方满意度高,每年达 3 次以上,缺一次扣 5 分;未将健康企业的积极效应
20 分
访 谈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扩展到家庭和社区,扣 10 分;未开展社会公益活 动,或企业存在环保不达标、欺骗性广告等情形, 不得分。
员工对本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 达到 90% 及以上的,每提升 1 个百分点,可加 5 分, 最高不超过 25 分,以第三方评估为准。
资料审查
25 分
现场勘察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近三年内获得各级科技创 新成果表彰奖励或专利,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专 利,每项加 10 分,获得兵团级表彰奖励或专利, 每项加 5 分,获得地(州、市)级表彰奖励,每项 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30 分。
资料审查
加 分 项 (
现场勘察
建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化管理体系,用于工作城所 职业病防护管理的,得 10 分;用于员工职业健康 管理的,得 10 分。
资料审查
20 分
分 )
现场勘察
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 险,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得 25 分,未建立不 得分。
资料审查
25 分
现场勘察
1. 标注★号的指标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特有指标,共 235 分;备注
2. 如果申请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自评估得分以非★项得分除以 0.765 计。如某企业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其非★项得分
为 650 分,对自评估得分进行加权计算为 650/0.765=849.67 分;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
3. 若申请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则需要对所有指标进行复核,各项指标实际复核得分相加结果即为复核得分;
4. 标注★★号的指标为企业内部设置食堂或餐厅,考核此项指标;未设置食堂或餐厅的企业,不考核此项指标,得分按照加权处理;
5. 复核达到 800 分以上的企业,达到健康企业标准。
复核总得分:
是否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
□ 符合 □ 不符合
符
复核
兵团级复核人员签字:
结论
年 月 日
兵团
分
复核方式 赋分标准
值
评分附件 4
兵团健康企业复核意见表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包括以下内容: 1. 本次复核组织实施情况(复核人员组成,复核流程,复核结果等); 2. 被复核单位建设情
况; 3. 特色亮点(重点阐述); 4. 存在问题和建议。
健康企业建设复核情况
师市级复核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
师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兵团级复核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
兵团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附件 5
符合兵团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5 年内新 发职业病 人总数
兵团 级评 分
企业
职业健康 达人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序号 企业名称
自评分附件 6
兵团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
本人作为( XXX 企业)( XXX 职务),秉承以人为本的方针,在此郑重承诺本企业自通过兵团健康企业建设评估以来,一如既往按照要求开展健康企业建设,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未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没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
本企业将继续把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制度并持续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健康、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福祉。
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人: XXX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附件 7
退出兵团健康企业名单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 填报时间: 年 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退出原因 退出时间 备注
……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