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教育局 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兵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品牌专业(群)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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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教育局 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兵团

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品牌专业(群)

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兵教发〔 2021 〕 28 号

各师市教育局、财政局,兵团直属职业院校:

《关于加强兵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品牌专业(群)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教育局 兵团财政局

2021 年 11 月 17 日

关于加强兵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

品牌专业(群)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 “ 中职学校 ” )和品牌专业(群),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办学,根据《兵团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兵发〔 2021 〕 11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围绕兵团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建设 5 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办学基础良好、产教融合深入、专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强的优质中职学校和 10 个左右品牌专业(群),引领带动兵团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错位发展,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兵团中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

二、建设任务

(一)优质中职学校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五个认同 ”和职业道德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突出 “ 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 ” 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参加 “ 文明风采 ”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等德育实践活动,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

2. 提升校企协同育人水平。利用课程、师资等资源,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主动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主动参与供需对接,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实质推进协同育人。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基地等平台,共同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

3. 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着力提升专业课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建设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理论扎实、技能过硬、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首要依据。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 双师型 ” 教师的培养,建立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加强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师对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认知和理解,增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意识和能力。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与教育教学,建立健全兼职教师培养、聘用机制。

4. 提升品牌专业(群)建设。依托优势特色专业,重点建设骨干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科学制订、完善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打造教学创新团队,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与社会服务。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立课程审核、评估机制。

5.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根据教学需要灵活选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模拟教学、行动导向教学等方法。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活页式教材等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逐步扩大 “1+X” 证书制度试点规模。

6. 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招收地方学生和南疆学生就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团场(镇)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7. 提升校园文化水平。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坚持以 “ 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 ” 的时代风尚为核心,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创造、尊重学生的校园氛围。积极推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融入学校专业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树立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文体活动设施齐全,人文气息浓郁,职业氛围浓厚。

8. 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树立 “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 的育人理念,引导学生专业深化、技能强化、首岗适应、转岗顺达和可持续发展,持续增强学生核心素养。大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实现新生报到率、三年巩固率、中高职贯通培养比例、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率在兵团位居前列。合作企业、用人单位及家长对学校满意率达到 90% 以上。

9. 提升办学能力水平。各师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职业教育工作相关职责,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教育发展保障力度。学校举办方持续改善办学基本条件,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数字化校园平台满足信息化教育和管理需求。

(二)品牌专业(群)

1. 专业发展。对专业发展和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深入调研,有效对接兵团和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

2. 课程建设。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行业产业发展和最新专业教育科研成果,适时滚动调整教学计划。积极开发数字媒体教学资源库、活页讲义、学习手册和校本教材,构建和完善以能力为本位、项目课程为主体、实践实训课程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

3. 教学团队建设。打造作风优良、技术精湛、团结合作、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活动和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并具备组织专业技能大赛、指导训练选手和培训区域内同类专业教师的能力。专业教师中 “ 双师型 ” 教师比例要达到 50% 以上,教师和学生在行业、企业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参与度较高,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教学设施建设。品牌专业(群)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数量和工位能较好的满足实践性教学需要。专业实训中心应具有实践教学、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并有较为固定的为项目课程教学服务的实习工厂。品牌专业(群)在校外应有不少于 5 个较为固定的大型实习企业或在本地区所在行业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实习企业。开发和引进数字化教学资源,主干课程必须配备数字化资源。

5. 教学管理。成立教学管理组织,健全管理制度,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立科学透明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客观、公正、公开。教学过程普遍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方式,实现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有效对接,教学管理与企业管理有效对接,做到教学做合一。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多媒体技术,实现教师、学生和教学过程管理评价信息化、现代化。

6. 专业效益。品牌专业(群)每年承担社会培训人数达到该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 2 倍以上。学历教育毕业生 90% 以上获得相关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 95% 以上,专业对口就业去向落实率 70% 以上。在校生对专业学习满意度和用人企业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达到 90% 以上。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优质中职学校和品牌专业(群)均应为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

(一)申报优质中职学校至少有三届中职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申报学校在校生规模达 1400 人以上(培训量折算规模(生)= 年培训总人次 × 平均培训天数 /200 天),其中,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 1200 人;建立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去向落实率达 90% 以上,就业质量高。

2.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 50000 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 20 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3. 各专业均具有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课开出率 95% 以上。

4. 办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质量高,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突出,在兵团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奖, 2015 年以来主持或参与兵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项目,参与 “1+X” 试点的学校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 1 )学校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课堂、教材、教师、网络、校园文化等出现严重问题,抵御化解风险能力弱;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 “ 一岗双责 ” 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弱化,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作用不明显的;

( 2 )近三年有重大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 3 )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 4 )近三年有套取国家助学金或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处的;

( 5 )近三年存在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二)申报品牌专业(群)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专业(群)内在校生规模达 200 人以上,且至少有三届毕业生。

2. 建立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5% 以上,就业质量高。

3. 学生近三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中获奖。

4. 深入开展学徒制或订单班、冠名班等形式校企合作。

5.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四、工作流程

建设周期为五年, 2021 年启动第一轮建设,按照 “ 学校建设实施,兵团认定验收 ” 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校根据长远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自愿申报,确定建设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编制建设方案,错位发展,突出特色。

(二)初步审核。 师市教育局、财政局对所属中职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初审后分别报兵团教育局和财政局。直属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兵团教育局和财政局。

(三)遴选确定。 兵团教育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学校和专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建设名单。

(四)建设实施。 学校健全内部监测评价制度,按照建设任务书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兵师教育局和财政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督导。

(五)验收认定。 建设期满,兵团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照建设任务书和学校实际建设成果进行综合验收和认定,公布认定名单。

五、经费支持

各师市、行业主管部门经费投入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在落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对相关学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方式参与项目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兵团财政将通过中央及兵团相关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学校给予奖补支持,标准为优质学校 1000 万元 / 年,品牌专业(群) 300 万元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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