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教育局 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
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兵教发〔 2021 〕 29 号
各师市教育局、财政局,兵团直属职业院校:
《关于加快推进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兵团教育局 兵团财政局
2021 年11 月17 日
关于加快推进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和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学校”)和专业群,根据《兵团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兵发〔2021〕11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围绕服务兵团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和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遴选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进行重点建设,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能力、社会声誉等显著提升。到2025 年,建成3 所左右服务兵团重大战略、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兵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若干高水平专业群,力争2 所高职学校进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落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全面实施党组织“对标争先”计划,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疆“四史”、屯垦戍边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突出“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特色。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养成严谨专注、敬业专业、精益求精和追求卓越的品质。加强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积极参加兵团职业院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大赛等德育实践活动。以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为切入点,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培养一批扎根新疆、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建设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与产业园区、行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科技攻关、智库咨询、英才培养、创新创业功能,体现学校特色的产教融合平台,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专业群集聚度和配套供给服务能力,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技术技能平台,服务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积极开办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训练营,积极发展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举办富有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面向兵团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按照职业教育新版专业目录调整思路,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校企共同设计“底层共享、中层融合、高层互选”的专业群课程体系,鼓励校企共同研制科学规范、可借鉴推广的课程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实践教学基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对接主流生产技术,创新教材形态,编写一批科学严谨、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建立与专业群相适应的、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以群建院的方式,将专业群作为人才培养和资源配置的基层组织。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动课堂革命。
(五)打造高水平 “ 双师型 ” 教师队伍。 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结合专业群布局和建设需求,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有权威、疆内有影响的专业群建设带头人,着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合力培育一批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聘请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加强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完善教学能力比赛制度,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提升校企合作水平。 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加强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协调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教学名师工作室、创新创业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延伸办学空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校企共建一批体制创新、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学院。学校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完善职教集团,建立专业(群)层面的校企联盟,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七)提升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兵团产业走向中高端。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和民间技艺积累、传承、创新。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面向脱贫地区的招生规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广泛开展面向团场(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与行业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创新“互联网+培训”模式,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和退役军人、连队(村、社区)“两委”、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 倍以上。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八)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高职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支持学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招聘各类人才。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 号),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健全的、符合兵团实际的教育评价体系。
(九)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智慧教育基础设施设备,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重点建设数字化网络教室、网络互动直播教室、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和实训场所等,开发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服务信息化教学需要,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进智慧课堂、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十)提升国际化水平。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加强学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合作,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到国(境)外办学。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
三、申报条件
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含2 个专业群)和高水平专业群(含1 个专业群)均须为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分别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第1—5 项和“专业群基本条件”。
其中,高水平高职学校须有3 届以上毕业生,并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第6 项所列的9 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5 项。高水平专业(含1 个专业群)须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第6 项所列的9 项标志性成果中不少于3 项。
(一)学校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教职成函〔2020〕3 号)标准。
2.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专业建设基础好,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大,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优,社会美誉度高。
3.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面向团场和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工作,积极承担技术技能培训。
4.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制定学校章程并认真执行,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5.近5 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6.标志性成果
(1 )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兵团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2)承担兵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等);
(3)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或建有兵团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主编“十二五” “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
(4)有兵团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等);
(5)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或最美大学生提名等);
(6)教师获得过兵团级及以上奖励(包括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优秀教师、在兵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展示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建有兵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师工作室等);
(7)近五年承办过兵团级技能大赛;
(8)学校建有产业学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或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按要求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二)专业群基本条件
1.每个专业群由3—5 个专业组成,专业群内在校生不少于400 人。
2.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高度契合兵团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其中至少2 个专业有共享的合作企业、用人单位、专业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任专业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
3.牵头专业连续招生已满3 年,人才培养质量好,学生、家长、社会认可度高,优势特色明显。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一半以上。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并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具有校企共同设计的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并能够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专业群初步形成学校社会资源共享、校企协同推进的发展机制,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5%以上、就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90%以上。
四、工作流程
兵团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周期为5 年,2021 年启动第一轮建设,按照“学校建设实施、兵团认定验收”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校根据长远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自愿申报,确定建设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编制建设方案,错位发展,突出特色。
(二)初步审核。 师市教育局、财政局对所属高职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初审后分别报兵团教育局和财政局。直属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三)遴选确定。 兵团教育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学校和专业群,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建设名单。
(四)建设实施。 学校健全内部监测评价制度,按照建设任务书推进有关项目建设。兵师教育局和财政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督导。
(五)验收认定。 建设期满,兵团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照建设任务书和学校实际建设成果进行综合验收和认定,公布认定名单。
五、经费支持
各师市、行业主管部门经费投入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在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对相关学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学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方式参与建设,充分筹集社会资金,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兵团财政将通过中央及兵团相关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学校给予奖补支持,标准为高水平学校1200 万元/年,高水平专业群400万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