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教规〔2021〕1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 年1 月4 日
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
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研工作是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进入新时代,面对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疆教研机构存在职能定位不清、人员队伍不足、学科覆盖不全、专业能力不强、经费保障不力和管理体制不畅等突出问题,急需加以解决。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的工作任务,深化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自治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文化认同的根脉,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立足新疆教育改革实际,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专业支撑。
2. 主要任务。 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完善教研工作体系
3. 健全教研机构。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应独立设置教研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相对统一的教育事业单位承担教研工作,形成立体贯通、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构建以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整体规划为指导、地(州、市)及县(市、区)教研部门有效推动为纽带、各校校本教研为基础的教研共同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研机构的组织领导,上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与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师培训、考试评价、电化教育、教育装备等单位的联系,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协作研究、成果分享、共同发展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4. 明晰工作职责。
(1)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开展自治区重大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积极为自治区教育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组织开展教育整体改革试验或引进推广国内优秀教育研究成果;指导各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开展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工作,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组织对地、县两级教学研究机构评估;对中小学教师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发地方课程以及优质的课程资源。
(2)地(州、市)教研机构负责加强对区域内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配合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教学改革实验或推广优秀教育研究成果;指导县(市、区)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业务培训。
(3)县(市、区)教研机构负责加强对本地中小学的教学业务指导,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着力提高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积极开展各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实践研究,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主动配合上级教研机构开展教育现状调查和教育改革实验;承担或指导中小学开展课题研究。
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要加强对各地教研工作的统筹指导,地(州、市)、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重心下移,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之中,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开展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
5. 强化校本教研。 校本教研要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和系统化,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好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要坚持以问题导向和行动研究开展个人反思、同伴互助和专家引领的校本教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深化教研工作改革
6. 突出全面育人研究。 聚焦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围绕如何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重点问题,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深入开展内容、策略、方法、机制研究,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7. 加强关键环节的研究。 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强化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实施工作。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研,指导学校和教师不断创新基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体系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促进深度学习。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提升作业设计水平。加强考试评价改革研究,提高考试命题质量,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8. 创新教研工作方式。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联片教研、主题教研、综合教研、网络教研、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实效。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加强对农牧区学校、南疆四地州学校和薄弱学校基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教研指导。建立教研员的联系点制度,每三年为一个周期,专职教研员每人负责指导一个区域,重点指导一所学校;地(州、市)以上教研机构教研员每年累计至少有1 个月、县(市、区)教研机构教研员每年累计至少有3 个月深入学校和课堂,讲授示范课、公开课、组织研究课,开展听评课和说课活动;实施银龄教研员计划,招募退休高级职称教师、特级教师、教研员,对学校进行跟进式培训,指导校本教研。加强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注重本土化教学改革经验成果的培育与提升。
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9. 严格准入条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教研员选拔制度和准入条件,严把进人关。新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教研能力较强,职业道德良好。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有6 年以上本学科从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并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水平,具备组织管理工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且为本学科教学骨干。
10. 认真遴选配备。 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遴选配备教研员。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要保障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自治区、地(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各级教研机构可聘请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兼职教研员,所兼职的教研工作计满工作量的一半。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及时遴选优秀年轻教师充实教研队伍,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各级教研机构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 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 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
11. 建立退出机制。 建立教研员退出机制,退出渠道包括待岗培训、转岗、解聘和辞聘等。将退出机制条款纳入聘用合同条款,退出教研岗位的教研员转入新岗位的,按照新岗位聘用职务重新确定工资待遇。教研员退出教研岗位应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依据。对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履行教研职责、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应及时调整出教研队伍。
12. 促进专业发展。 创新机制激活教研工作内生动力,加强教研员培训,将其纳入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教育厅每年组织骨干教研员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培训;自治区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不少于 72 课时的培训。各地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设立若干重点研究项目,组织教研员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教研员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各地要充分考虑教研员岗位专业要求高、指导责任重的特殊性,适当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依法依规保障教研员享有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研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完善教研保障机制
13.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研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教研工作正确方向,及时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教研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做好教研机构负责人和教研员的遴选配备工作。加强教研制度建设,抓紧完善教研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教研工作创新,加大对各地各校教研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教研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14. 科学安排任务。 努力为教研员安心、静心、舒心从事教研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不得安排教研员到与教学研究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减少对教研机构和教研员的干扰,把宁静还给教研机构,把时间还给教研员。要从政策和机制上保障教研员的时间和精力充分投入到教研工作中,促进教研工作高效开展。
15. 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支持教研机构日常运转,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重大教学成果奖励和优秀教学成果推广等,并对学校开展教研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要为教研机构提供办公场地、设备、图书资料等基本条件,并不断改善教研工作条件,逐步实现教研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
16. 强化督导评估。 教研工作要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其纳入督导评估体系,重点督导评估教研工作方向、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教研工作实效等。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和对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