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仲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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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政办发〔 2023 〕 36 号

关于印发《仲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第6 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仲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仲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仲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4 日附件:

仲巴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仲巴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根据《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喀则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23〕3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为实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高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目标,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仲巴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形成多元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注重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形成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无废城市”建设大格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一体推进。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坚持系统谋划、系统推进、系统治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推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绿色化、循环化,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坚持目标导向、注重解决问题。以农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为导向,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着力解决我县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处置设施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推动仲巴县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把“无废城市”建设标准指标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重要指标之一,鼓励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实现固废源头减量,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制度体系

1、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区、市两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将建设成效纳入县委、政府绩效考核。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监管盲区,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推动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设“无废细胞”。广泛宣传绿色低碳“无废”理念,培育“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乡镇”“无废企业”“绿色寺庙”等“无废细胞”,增强群众参与度、认同感和获得感。将“无废”理念融入国民教育中,鼓励寺庙、学校、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发改委、教育局、民宗局、卫健委、商务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标准规范支撑作用。鼓励市场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积极落实自治区绿色工厂、绿色矿山及其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落实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化数据收集及管理平台,将工业固体废物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督促企业依法提供工业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完善牧业领域、生活领域、城市建设领域固体废物统计方法,建立健全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跟踪畜牧业领域、生活领域、城市建设领域全过程的产生量、处置量、转运路线等进行数据管理。完善危险废物统计范围,依托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单位,将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创新绿色信贷担保方式,拓展绿色基金等业务,多渠道加大“无废城市”金融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

牵头单位:农行仲巴县支行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马投公司、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6、引导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配合区、市两级完成重点企业、尾矿库、填埋场等调查对象的核实和增补工作,对停产或关闭矿山采取全覆盖大宗固体废物排查,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硼都硼业矿业有限公司、福鑫等为试点,提取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循环利用,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内、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委托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废物得到有效解决。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提升绿色矿山建成率,开展矿坑修复工程。对涉及重金属矿采选企业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在产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明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主体,将无主矿山纳入生态修复范围。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以采空区、沉陷区,露天剥离坑和尾矿库闭坑为重点进行工程恢复治理。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仲巴分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优化能源结构,向碳达峰碳中和稳步迈进。开展能源、

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行动。单位地区生产

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

牵头单位:发改委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仲巴分局、交通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行绿色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

9、推进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鼓励粪肥就地就近堆肥后还草利用,对分散牧户养殖活动中的牛粪处理,有条件的鼓励推行高热值燃料棒等利用方式,没有条件的尊重传统燃料化利用方式。争取建成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加快农牧区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探索农牧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模式,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模式,基本实现收运处体系全覆盖。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马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1、积极申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深入实施“产业珠峰”战略,深入推进品种培育、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绿色农牧业、健康农牧业、品牌农牧业,打造珠峰霍尔巴绵羊、吉拉牦牛、优质奶业等高原特色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特色优势产业加工基地。推动“雅江”河谷经济带建设。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牧户”运行模式,培育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建强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发展现代化养殖。健全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农牧民群众容易接受、生产实践中易推广、增收上易见效的一批技术和良种。促进生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牲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指导规模养殖场选择科学合理的粪污处理方式。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践行城市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2、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践行“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引导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加大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带动形成绿色生活模式。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商务局、文旅局、城管局、邮政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快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推进满库容或即将满库容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14、深化推进“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主要城镇、乡村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建筑施工场地、河湖湿地等区域“白色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逐步完善建立塑料产品的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充分发挥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政策导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关要求,推动商务领域塑料减量化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引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从源头减少白色垃圾,规范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投放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点“两点融合”,促进废旧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纺织品、轮胎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鼓励经公平竞争后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城管局、市监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建设无废景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申报工作,加强生态保洁、绿化养护、水体清洁等,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景区内垃圾桶和旅游厕所,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建设景区专用环保车路线,减少尾气排放和固废产生。

牵头单位: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仲巴县分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17、形成以高原装配式建筑为主的绿色建筑模式。推动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大力发展高原装配式建筑,选择一定数量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工程作为政府推行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原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绿色低碳建造。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项目单位

18、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无环境风险且达到安全稳定要求,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和湿地等方式,实现生态修复。鼓励全县各建筑单位开展建筑废弃物的就地分类处理和利用,实现建筑废弃物就地处理、就地利用、就地消纳。由政府部门牵头,在市政工程中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新建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全面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减排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

19、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严禁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转运处置,严防风险外溢。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抓手,推动日常管理工作深度、广度拓展,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提高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服务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监管。建立废弃电瓶、废弃铅蓄电池回收量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21、加快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搜集、全处理,并逐步争取农牧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落实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依法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统筹谋划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市场参与,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市场化水平

23、培育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按照合理盈利原则,探索建立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提升地方人民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商务局、行政便民审批局、税务局

三、组织领导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根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经决定,设立仲巴县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布次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普布扎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 璇 县委办主任

达瓦顿珠 县人大办主任

普 布 县政府办主任

尼玛拉 县政协办主任

洛桑群培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洛桑曲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扎 西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边 巴 县纪委副书记

李 林 县国家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麦 多 县外事办主任

旦 增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尼玛罗杰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贡 嘎 县委党校副校长

边巴罗布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副会主任

巴桑次仁 县教育局局长

普 琼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索 朗 县公安局政委

强巴落桑 县民政局局长

格桑多吉 县财政局局长

扎西桑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曲 扎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石 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才旺扎巴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 智 县水利局局长

加 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次仁央宗 县商务局局长

格桑久美 县文旅局局长

曹 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拥忠旺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普布多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尼玛顿珠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米玛顿珠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岗 足 县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局局长

赤列卓玛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扎西次仁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索朗德庆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普布扎西 国网仲巴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巴 桑 气象局负责人

顿 加 县国税局局长

次仁伦珠 县邮政局局长

拉巴次仁 县农行行长

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曲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琼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 实行县人民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仲巴县“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考核,组织调配建设力量,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激励,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政策优惠力度,充分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三)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仲巴发布”“仲巴零距离”等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大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仲巴转化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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