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 2021 〕 31 号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30 日(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和优化我县笋竹产业发展,切实提高我县笋竹产业竞争力,特制定笋竹产业再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笋竹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立足当地笋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按照“主攻二产、提升一产、带动三产”的“以二促一带三”产业联动发展思路,通过理顺产业发展模式、集聚生产要素、壮大企业主体,逐步建成强县富民成效明显的笋竹产业链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以我县笋竹产业经济发展现状为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突出以新桥、大田乡为主的笋竹丰产示范片、笋制品加工基地,龙湖园区为主、大洋坪工业园区为辅的竹材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和围绕峨嵋峰自然保护区、耕读李家、寨下大峡谷的竹林为主题的笋竹产业文旅、研学、影视基地,积极挖掘、拓展我县笋竹产业竞争新优势。
坚持科技支撑、提升品质。 根据我县笋竹产业现状,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加强笋竹两用丰产林科学培育和竹材加工机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科技投入,切实提升笋竹产品科技含量品质,激发我县笋竹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导向。 充分尊重竹农和企业主的意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加速产业链集聚,打造以袋装笋制品和餐厨系列竹产品为主要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开创我县笋竹产业发展新局面。
三、发展目标
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打造毛竹丰产示范片,培育做强笋竹产业龙头企业,培育竹文化旅游业态,推动我县笋竹产业跨越式发展。计划用五年的时间( 2021 至 2025 年),稳定竹山面积 30 万亩,建立毛竹丰产林基地 5 万亩,培育省级龙头企业 3-5 家,实现年产值 20亿元,年纳税达 3000 万。
四、工作措施(一)培育笋竹加工产业,推动笋竹业二产转型升级
1. 培育龙头企业。 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笋竹加工企业,给予奖励并给予统计信息补助。筛选一批龙头企业,签订“一企一策”政策备忘录,支持申报国家、省、市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2. 强化招商引资。 积极策划笋竹加工招商项目,创新招商方式,聘请行业招商顾问,调动现有企业以商招商,鼓励探索中介招商。适时整合筹措资金,新建或收储闲置标准厂房,用于笋竹产业专项招商。支持对原木制品企业转型升级为笋竹制品加工企业,给予新办企业政策待遇。支持通过租赁园区闲置厂房新上笋竹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招商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支持技改提升。 采用先进技术对传统竹制品加工、笋加工和竹制品废弃物利用进行工艺升级,推广龙湖集中区合昌能源循环利用模式,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参照新引进企业政策。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接,争取建立竹工机械设备专家工作站,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适应加工设备更新换代要求的新机械,助力笋竹加工业的规模化和机械化。将笋竹工机械研发项目优先列入“ 6 · 18 ”项目成果转化、首台套设备、科技创新、省市县科特派等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林业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4. 形成产业集聚。 提升龙湖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基地和扩大生产规模,鼓励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品附加值高的中高端笋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在各乡(镇)或毛竹林面积较大且相对集中的村设立竹条、拉丝、破篾等初级加工点,并与各精深加工企业对接形成供需关系,降低毛竹运输成本和安全隐患。支持大田乡电烤笋集中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5. 狠抓品牌创建。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形成竹产业发展联盟,借“禁塑令”东风,聚焦厨俱餐饮领域,推出竹菜板、刀叉勺、雪糕棒、竹托盘、竹吸管、竹筷等以竹代塑特色餐厨拳头产品。新上一批高端生态竹家俱产品企业,进一步丰富竹加工业态。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建立和申报袋装笋、餐厨竹制品区域公共品牌,组织参加省内外笋竹产品展示展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二)加快笋竹资源培育,推动笋竹业一产提质增效
6. 培育丰产示范基地。 引导推广竹林科学经营技术,加快竹林低产改造,严禁使用草甘膦等残留严重的除草剂,全县建立毛竹丰产林基地 5 万亩。支持以大田乡垒际村、鱼川村、谙下村为中心建立毛竹丰产林基地 3 万亩,重点扶持在大田乡培育集中连片笋竹两用丰产林示范基地 1000 亩;在新桥乡实施低产竹林改造示范基地 1000 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7. 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采取定向培育的方式,鼓励村集体、竹山经营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与竹加工企业通过收储、联营、签订原材料订销协议等方式,改变散户经营毛竹的现状,逐步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对单个业主流转竹林面积达到 500 亩以上的给予资金补助,并在修建竹山机耕便道,发展黄精、砂仁、草珊瑚等林下经济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8. 强化竹山经营管理。 各乡(镇)、村、组通过签订护笋养竹责任书或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切实抓好春季护笋养竹工作。加强对竹林经营业主的技术培训。对立竹度 120 株 / 亩以下的竹林大力推广以冬笋、鞭笋、早春笋为主的生态高效笋用林培育技术,积极提倡施用专用肥、有机肥,鼓励留足清明前后的笋。加强竹林抚育垦复,严格遵循“存三去四不留七”的原则采伐竹材,给大、好、壮毛竹留足生长空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三)拓展笋竹附加产品,带动笋竹业三产融合发展
9. 推进笋竹商贸流通。 支持笋竹产品进入现有商贸、电商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参加县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大田乡打造笋制品交易中心、龙湖集中区建立竹原材料和竹产品交易展示中心,积极对接国铁集团将笋竹产品入驻国铁商城。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发展笋竹文旅产业。 利用峨嵋峰自然保护区、耕读李家、寨下大峡谷等交通便利、风景独特的竹林,发展文旅康养、研学实践、特色民宿、科普教育、影视文化等业态,展示泰宁历代名人竹文化诗词、竹林培育和加工历史文化、竹工艺品等内容,打造竹文旅、研学、影视等基地 1-3 个。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林业局、旅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开展竹林碳汇项目。 动员企业和竹林资源较多的村集体,以企业 + 村集体 + 农户的方式,整合我县竹林资源 10 万亩开发CCER (中国经核证的减排量)竹林碳汇项目,助力村财增资、林农增收。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 ),负责强化对笋竹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笋竹产业发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督查,确保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政策支持。 用好用足中央和省上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政策,及中国毛竹之乡、全省笋竹加工示范重点县等品牌资源,对接乡村振兴、发展现代竹业等有关政策,积极策划项目,争取上级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县级笋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笋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及上下游产业配套等关键环节。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工信局
(三)提升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笋竹产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指导和推动发展小额信贷、竹林抵押贷款、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等业务,创新“竹林碳票”等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向竹林资源较多的村集体、竹山经营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以及竹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授信,拓宽竹林经营单位融资渠道,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林业局、金融办
(四)改善营商环境。 要优化企业用工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招聘,引导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实现高质量对接。在鼓励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家门口”就业创业的同时,加强跨地区劳务协作,积极组织引导省外劳务输出重点地区劳动力来泰就业,并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素质。各相关部门要对涉及笋竹企业在商事服务、物流运输、用水用电、环保排放、纳税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主动靠前服务,营造良好的亲商、重商、爱商的氛围。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件: 1.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2 年任务清单
附件 1
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怀斌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 乐仁昌 县委副书记
毛维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严生英 县政府副县长
廖芳求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谢昌学 县政府办主任
林南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扬 县发改局局长
兰益胜 县工信局副局长
许合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邹红娥 县人社局局长
黄春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秀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江茂求 县文旅局局长
张忠兴 县林业局局长
肖九禹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玉胜 县科技局局长
肖来雄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林志军 县旅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肖晓冬 县招商中心主任
周观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徐宁 泰宁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坤 杉城镇政府镇长
吴日伸 朱口镇政府镇长候选人
温育权 上青乡政府乡长
童建辉 新桥乡政府乡长候选人
付庆洪 大田乡政府乡长候选人
林友丽 下渠镇政府镇长
邹为坤 开善乡政府乡长候选人
朱安纬 梅口乡政府乡长候选人
邹光华 大龙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忠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德灿同志担任,成员为江建芳、许彤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