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古政办〔2021〕61 号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
既有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9 月29 日
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 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 年宁德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4 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统筹、整村推进、整体改造、以点带面”的指导原则,结合前期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已完成35 个行政村既有农房整治的基础上,推进剩余229个行政村(居)既有农房整治(不含城东街道湖滨村、新丰村、西山村、前山村、赖厝村,城西街道吉兆村、罗华村、前坂村、浣中村、浣下村、局下村、官江村、松台村、莲桥村、苏洋厝村等15 个城中村),分村分类分批实施,至2025 年底,利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既有农房(裸房)整治,通过对已建房屋外立面和屋面进行整治,形成村庄特色明显、整体协调有序的总体风貌特征,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2021 年完成55 个行政村既有农房整治,完成裸房整治1300 栋以上。各乡镇应重点在宁古路、环湖路、国道(G325、G316)等沿线上和老区基点村中先行实施,原则上各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 个以上的村庄列入2021 年整村推进任务中。其中6 个老区基点村应于6月底前完成裸房整治,12 月底前全面提升整治成效,完成整治任务。对于整治体量大、确有难度的优先启动村庄,可按照分期分段实施的原则,应于2021 年启动整治,2022 年年底前完成(详见附件1)。同时各乡镇(街道)每年应按照所辖村庄总量的20%安排年度任务数。
二、工作要求
既有农房整治重点是外立面整治和屋面整治(含水箱),要注重建筑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等七要素,并融入当地元素,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开展整治,原则上一个村一个区域应按照统一的样式和颜色进行整治,以确保村庄整体建筑风貌的统一协调,同时应参照《古田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要求设计。各乡镇(街道)按照整治任务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村庄既有农房整治方案设计,如涉及历史建筑、特色建筑的应将整治方案报县住建局和文旅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一)外立面整治。 外立面整治主要针对外墙为红砖或仅砂浆打底的墙体进行修饰。镇区村及重点村庄房屋鼓励采用真石漆,农村房屋鼓励采用乳胶漆。要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排水排烟管道,加固改造破旧门窗等。外立面色彩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鼓励采用米黄色、米白色等色彩,不宜采用较为鲜艳的色彩或其他非主流建筑色彩。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农村夯土墙除因破损严重或其他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得进行外立面整治。
(二)屋面整治。 屋面整治主要包含坡屋顶改造和屋顶水箱整治。坡屋顶改造是指对农房平屋顶、彩钢瓦屋顶和假坡等进行改造,屋面形式宜采用本地传统民居特色的坡屋顶形式,色彩与墙体色彩要相协调,与原主体建筑融为一体,且具有较好的通风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屋面改造应选用经久耐用的建筑材料,鼓励采用哑光面板形小青瓦、陶土瓦,禁止使用彩钢瓦。新增坡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不宜低于原平屋面面积的60%,主屋面坡度宜为30°—40°。屋顶水箱整治可采取实施平改坡隐藏、立姿改卧姿挪位隐藏、圆筒改方筒挪位隐藏、安装增压泵移除水箱等,避免影响农房建筑风貌。
三、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统筹协调各地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是既有农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参照成立专项小组,把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包片、包村攻坚,切实做好既有农房整治具体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以村民主导、政府引导、部门指导、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整合库区移民建设、乡村振兴等相关资金,按照“财政补助一点,镇村投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方式来筹措整治资金。县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方式,每年安排6700 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和50 万工作经费。为更好的推进工作开展,项目启动后,县级财政按奖补资金总额的30%先行预拨启动资金,余下70%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待乡镇(街道)验收后报请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专项小组议定后下达,奖补资金通过县住建局拨付。资金如有不足,县财政按照实际审核结果另行追加,如有结余退回县财政。
(三)加强技术培训。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通过举办培训会,对村镇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等进行培训,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乡镇(街道)进行技术指导。
(四)发挥群众作用。 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进村入户,认真听取、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引导村民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整治工作,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管护整治成果,将既有农房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
(五)加强督查考评。 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每年一考核,五年总考核,考核期间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并将既有农房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绩效考评范围。建立乡(镇)自查、县季督查的考评机制,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月组织一次自查;县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牵头,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督察考评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按时反馈,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整治进度的进行督办、通报和严肃问责。年终开展考核评比,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
(六)长效管理。 结合房屋整治,规范新建房屋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加强建房管控,遏制新增违建和裸房。
四、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设计方案类
户籍人口大于2000 人的村庄设计方案费用按3 万元,户籍人口在500-2000 人的村庄设计方案费用按2 万元,户籍人口在500 人以下的村庄设计方案费用按1 万元,县财政按以上标准给予各村设计费一半补助。
(二)既有农房整治类
1.外立面补助。 ①砖墙裸房水泥砂浆打底喷涂乳胶漆的,单价60 元/m 2 ;②既有水泥砂浆打底喷涂乳胶漆的,单价40 元/m 2 ;③砖墙裸房水泥砂浆打底喷涂真石漆的,单价90 元/m 2 ;④既有水泥砂浆农房喷涂真石漆的,单价63 元/m 2 ;⑤夯土墙外立面整治的,单价90 元/ ㎡ 。
2.平改坡补助。 ①哑光面板形小青瓦(含骨架),单价300元/m 2 ;②陶土瓦(含骨架),单价200 元/m 2 ;③树脂瓦(含骨架,滴水檐或水槽),单价140 元/m 2 ;④新增风貌墙(含墙帽),单价300 元/m;⑤瓦屋面轮廓灰线修葺,单价50 元/m。
县财政按照以上单价的50%予以补助(如实际造价低于以上单价,则按实际单价的50%予以补助),其余部分或超出单价部分由镇、村、农户自筹。若已取得其他项目补助资金的,县级补助资金与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叠加不得超出项目总投资,如有超出,县级补助资金按实核减。未按时完成、未按要求实施、未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
3.屋顶水箱补助。 水箱整治统一按300 元/个予以补助,实施平改坡隐藏的不予补助。
(三)实施方式
既有农房整治实施方式主要以农户为主体自行委托工程队或农村工匠承建,按审定的整治方案颜色、样式、标准要求进行实施。若有争取其他项目资金或特殊情况,需以镇村作业主统一实施的,则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及验收。
(四)实施程序
1.工程量测量。 在房屋立面修缮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部分村民代表组成测量小组对本村所需立面修缮的房屋进行测量,填写丈量清单,并应经户主签字确认,各测量人员应同时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
2.签订协议。 整治户实施既有农房整治均需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并根据协议内容的要求进行施工。
3.组织施工。 由整治户与施工队或农村工匠签订协议后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实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4.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由整治户负责,在施工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告知村委会。村委会应成立包括有实施户代表参加的质量监督小组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整治户应服从统一确定的样式和颜色,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取消以奖代补资格。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建筑行业规范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最终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五、验收方式及资金拨付
(一)验收方式
由镇、村、整治户、工程队联合验收。验收按实测装修墙面或屋面的面积计算,其余的包括门窗等均不再另行计算工程量。乡镇(街道)在完成整治验收合格后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专项小组进行审议,县财政依据审议结果将奖补资金拨到专项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专项小组按相关程序及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各乡镇(街道)。
(二)绩效奖励
根据县督察考评组年底考核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前六名给予绩效奖励,一等奖一名奖励30 万元,二等奖两名各奖励20 万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10 万元。工作经验得到中央、省、市、县书面表扬的乡镇(街道)或村庄,视情况给予5-10 万元奖励。工作积极性高、工作成效好的村庄,视情况给予村庄3-5 万元奖励。
(三)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使用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级政府奖补政策以利于工作推进。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 年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任务表及已完成整治
村庄和城中村名单
2.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验收单附件1
2021 年既有农房整治任务表 及已完成整治村庄和城中村名单
计划完 成年限 备注全县合计 72 3822
3 279
村溪村 43
2021
沿路沿线村庄
大甲村 33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大甲镇
茶洋村
际下村
已完成
岩前村
前桃村
4 185
利洋村 37 沿路沿线村庄
2021
芹尺村 43
杉洋村 33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溪门村
杉洋镇
白溪村
浮洋村
已完成
东吉村
松洋村
楼下村
6 136
樟厅村 25
佳垅村 17
鹤塘镇
2021
前圪村 10
苏洋村 29 沿路沿线村庄
2021
田地村 30
鹤塘镇 鹤塘村下湖自然村 25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计划完 成年限 备注
3 195
半山村 3 沿路沿线村庄
2021
沿路沿线村庄
吉洋村广洋自然村 27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卓洋乡
文洋村
庄里村
已完成
京峰村
廖厝村
7 510
前山村 17
崎坑村 8
2021
水竹洋村 8
吉巷乡
沿路沿线村庄
高坑村 219 沿路沿线村庄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坂中村 沿路沿线村庄
已完成
昆边村
9 281
中村村 24 沿路沿线村庄
双桥村 6
兰坦村 19
2021
上珍山村 16
下珍山村 63
大桥镇
岭南村 20
大桥村 84 沿路沿线村庄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钱厝村
已完成
沽洋村
2 44
泮洋乡
瓦坑村 18 2021
计划完 成年限 备注
后路村 26
上洋村
后山村
淮溪村
已完成
中直村
新华村 沿路沿线村庄
沿路沿线村庄
10 531
溪州村 22
唐宦村 35
达才村 80
2021
南岭村 27
前进村 10
平湖镇
老区基点村
赖墩村乔西自然村 136 沿路沿线村庄
2022
赖墩村横洋自然村 124 沿路沿线村庄
沿路沿线村庄
银坑村
已完成
梅洋村
6 662
镇边村 12
2021
老区基点村
凤埔村 392 沿路沿线村庄
凤埔乡
平沙村 169 沿路沿线村庄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峦龙村
官亭村
已完成
苏墩村
6 79
凤都镇 碗厂村 3 2021
计划完 成年限 备注
长坑村 7 老区基点村
小吉村 39
石峰村 1 老区基点村
上地村 8 老区基点村
溪头村 21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新建村 已完成
3 132 0
双坑村 19
2021
黄田镇
沿路沿线村庄
金翼村 沿路沿线村庄
已完成
沿路沿线村庄
1 176 0
水口居 176 2021 沿路沿线村庄 水口镇
汶潭村 已完成
4 326 0
极乐村 97 沿路沿线村庄
廷墩村 35
2021
利洋村 81 沿路沿线村庄
常坝村 113城东街道
湖滨村
新丰村
城中村,不纳入本 次整治范围
西山村
前山村
赖厝村
8 286 0
安洋村 8
连墩村 27城西街道
樟上村 46
2021
华山村 37
巴斗村 39
老区基点村
下洋村 51 沿路沿线村庄
2022
沿路沿线村庄
计划完 成年限 备注
吉兆村
罗华村
前坂村城西街道
浣中村
浣下村
城中村,不纳入本 次整治范围
局下村
官江村
松台村
莲桥村
苏洋厝村备注:全县279 个行政村(居),已完成整治35 个,剩余229 个行政村(不含15 个城中村)。今 年计划实施农房整治72 个村3822 栋,其中35 个沿路沿线村庄(含6 个自然村)、6 个老区 基点村。今年整村推进55 个行政村2151 栋,其中13 个沿路沿线村庄、6 个老区基点村。附件2
古田县既有农房整治验收单
村庄
总投资: 是否获得其他项目补助:□否 □是 补助金额
实补助资金
(元) 合计(元)
(元)外墙
屋面
...验收小组意见(成员签名)
村委会盖章
负责人:农村工匠证号:
包村干部签字: 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