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文〔2021〕9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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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政文〔 2021 〕 91 号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景区和

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9 月 10 日

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清理 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 2021 〕 17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发明电〔 2021 〕 1 号)和近期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清理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各乡镇(街道)、村(居)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全区景区,“三边一园一地”(水边、林边、山边和公园,网红打卡地)等非景区景点、涉水重点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一)景区

1. 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加强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

3. 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 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 24 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

5. 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 1 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圈、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

6. 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7.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非景区景点

1. 加强涉水区域管理、防范,在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的江河、湖泊沿岸设置安全探头并加强视频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预警、立即整改;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

2. 加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护栏、码头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

3. 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

4. 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

5. 加强城市、农村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6. 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7.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江河湖水库等涉水重点危险区域

1. 落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江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2. 在临水、临崖重点路段,游船、攀岩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3. 在防洪堤、渔排养殖区及其近岸码头、“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4. 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

5. 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四)旅行社

1. 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2. 旅行社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3. 旅行社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三、整治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文体旅局、应急局、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延平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城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局)、工信局、气象局、延平湖旅游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参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旅局。区联席会议机制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督导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一)属地职责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对本辖区景区、非景区、景点和涉水重点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发挥社区(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沿河、沿湖乡镇(街道)政府应加强乡镇船舶管理,严禁非法载客从事滨水休闲观光活动。

(二)部门职责

1. 区文体旅局。 负责按照上级文旅部门要求开展 A 级景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指导 A 级景区弹性采取限流等措施,科学设置景区游客接待上限。指导 A 级景区在游客接近最大承载量时,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疏导客流。督导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合理安排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指导做好 A 级景区网红打卡地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和人流疏导。负责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漂流、攀岩、潜水、游泳、探险、路跑马拉松、越野等高危体育项目和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

2. 区应急局。 负责会同区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全区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3. 区委政法委。 负责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各地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负责将平安景区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责任落细落实。

4. 区教育局。 负责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5. 延平公安分局。 负责会同景区主管部门全面普查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充实民警、辅警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6. 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工作,组织技术队伍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临灾技术服务。

7. 区城建局。 负责提供专业技术力量,配合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房屋以及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 区城管局。 负责指导加强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9. 区水利局。 负责做好水利风景区、水库、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站等涉水临水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江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10. 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指导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做好养殖渔排、“水乡渔村”等涉渔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11. 区林业局。 负责指导督促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区、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

12.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做好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13. 区交通运输局(海事局)。 负责做好通往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公路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含旅游包车)、网约车等车辆源头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乘客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加强船艇、游船、竹排的安全监管,牵头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工作。14. 区工信局。 负责推进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开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支撑地方不断完善人脸识别、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平安家园”试点工作。

15. 区气象局。 负责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

四、整治阶段安排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一)大排查摸底建档阶段(即日起至 9 月 15 日)。 由区政府统一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及属地行业部门分工协作,立即对本辖区景区和“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实施台账化管理。区直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移交属地纳入清单管理。

(二)大清理集中攻坚阶段( 9 月 16 日至 11 月 20 日)。 坚持“有的放矢、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靶向排雷、标本兼治”原则,打好整改工作组合拳。对纳入隐患问题清单的风险隐患点,区政府组织专家队伍逐一分析评估风险程度,确定高中低风险点,做到“一点一策,一企一策,一景一策”。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完成时限等,扎实推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大提升巩固立制阶段(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30 日)。 组织开展高中风险点隐患整改情况回看头,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摸索和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实现景区管理更加规范化、“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防范更加常态化。

五、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一个领域或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理解和看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整治与煤矿、危化品、交通运输、房屋和建筑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整治的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安定稳定。

(二)全面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 对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围绕设备设施、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通过“三查、五看”(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人的行为是否安全、安全管理是否完善,看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的隐患、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预警警示、重要隐患部位是否划定警戒区域、日常维护保养巡查提醒劝导是否到位)等方式手段,全面排查属地景区和“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风险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实行销号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管理。

(三)加强“人”防,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做实安全管理队伍,督促景区业主单位建立专门安全巡查督导队伍,明确岗位职责,开展景区安全综合管理;发挥区、乡、村三级“岸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和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加强对进入危险重点区域人员的提醒、制止、劝离,增强“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安全管控能力。做强专业救援队伍,各地要将景区和“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应急管理纳入政

府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整合属地应急力量,积极探索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做大安全志愿者队伍,要积极发展壮大安全志愿者队伍,让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参与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在全社会筑起守护安全的铜墙铁壁。

(四)做好“物”防,配齐必要安全设施。 督促指导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对“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等存在溺水、坠崖、落石等风险的危险区域,分级采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等针对性物防措施,该封闭的一律封闭,不能封闭的一律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

(五)强化“技”防,织密立体监控网络。 结合数字延平建设,加大安全技术投入力度,用技术赋能安全管理。对条件允许的重点点位,合理布设视频监控设备,减少管理盲点。在景区探索运用人像识别、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智能化防控体系,实现对人流、重点对象、突发事件的实时掌控。对“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加强道路、治安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持续推进“全线设防”,强化数据的汇聚和互联互通运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手段在景区和“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方面的运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精准靶向治理。 坚持分类实施整改,对照整改责任清单,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扎实推进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各类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坚持久久为功,注重常态长效,查清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以系统的治理观念针对景区和“三边一园一地”等非景区景点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安全预警、应急处置、信息畅通、宣传教育等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着力从源头上真正破解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八)坚持堵疏结合,构建共治创新体系。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推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长治久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在智能化管理手段、常态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管理模式不断探索创新,通过试点开展平安景区、平安景点平安公园等创建活动,以点扩面,构建大平安综合治理体系,实现与基层综治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巩固景区安全治理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需要,主动吸收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创新景区与非景区景点共存共建发展模式,通过建立科学转换机制,将公众认可度高的非景区景点纳入到政府专项规划和规范治理体系,推动谋划一批、培育一批、转化一批、规范一批,努力打造出更多更好符合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社会公共产品。

(九)广泛开展宣传,营造社会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视、广播、报刊、公共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官传,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敬信息等:要加强学生、户外运动爱好者等重点人群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做好自我保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对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隐患问题及时跟踪落实。要积极发动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宣传牌、 LED 屏等参与安全宣传,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享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各乡镇(街道)和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 9 月 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分别于 9 月 13 日、9 月 28 日、 10 月 13 日、 10 月 28 日、 11 月 12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 11 月24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整治清单。

联系人:卢宗聪,联系电话: 15759075758 ,邮箱:npyply@126.com 。

附件: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

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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