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21〕7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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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政办〔 2021 〕 72 号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 2020 〕 68 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 2021 年龙岩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 2021 〕 25 号)等文件精神,对照《福建省农村(含海岛)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指南》要求,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 2021 年雁石镇先行试点,逐年展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到 “ 六个有 ” :有区镇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有机处理设备或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有区级现场会总结推广。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健全 “ 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 ” 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切实改善全区农村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原则。 加强对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提高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 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新体制,推动农村垃圾有效治理。

3. 坚持整合力量、部门联动原则。 将农村垃圾治理与乡村振兴、集镇改造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生态旅游业相结合,整合各部门力量,整体推进乡村生态文明进程。

4. 坚持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原则。 广泛宣传垃圾 “ 干湿 ” 分类处理相关政策和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动手、全民参与。

三、农村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一)生活垃圾主要分类

1. 湿垃圾。 又称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在生活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叶果皮、蔬菜根茎、腐烂瓜果、动物内脏、变质食品等废弃物。

2. 干垃圾。 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电池、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以外的垃圾,主要包括烟头、卫生间废纸、一次性饭盒、塑料袋等。

(二)生活垃圾以外其他垃圾分类

1. 建筑垃圾。 包括碎浴具、瓷砖、砖石块、沙土等建筑及装修废料,由居民自行负责运至镇(街)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2. 大件垃圾。 包括废弃的沙发、茶几、床垫、床、衣橱、桌凳等,由居民负责拆解后分类处理。

3. 农业生产垃圾。 包括农药瓶、化肥袋、地膜等废弃品。农药瓶、化肥袋列入有害垃圾,地膜列入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四、分类处理方式

1. 城镇周边村庄的湿垃圾送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有条件村庄采用有机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较偏远村庄的湿垃圾由镇(街)筹划在村中远离生活区的合理位置设立沤肥点,统一收集后运至沤肥点发酵处理后返田。

2. 可回收垃圾由居民自行收储,以镇(街)为单元,在辖区范围内确定回收企业,设立回收点,定点收购。

3. 有害垃圾由镇(街)规划建设有害垃圾集中贮存点,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定期运往福建龙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4. 其他垃圾按原转运模式运至无害化焚烧处理。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机制体制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网络化管理模式,健全农村垃圾 “ 干湿 ” 分类管理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做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村要配足保洁员,兼任分拣工作。

(二)完善配套设施

镇(街)要按照 “ 干湿 ” 分离标准,合理规划配备垃圾分类箱、亭(收集设施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完善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做到分类收集、精准投放,妥善收运处置。村庄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立督导岗,督促指导村民规范分类生活垃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负责分类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镇(街)应切实履行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 一把手 ” 要当好总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开展 “ 小手拉大手 ” 活动,在幼儿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并纳入德育教材教学。镇(街)、村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宣传栏、宣传册、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结合主题性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明确分类要求,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三)加强技术指导。 区住建局要加大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分类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不定期组织镇(街)、村领导干部开展相关技术的专题培训。

(四)强化资金保障。 区住建局要积极向上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区财政局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生活垃圾 “ 干湿 ”分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省、市 “ 干湿 ” 分类试点镇,区财政以 “ 以奖代补 ” 形式给予补助, 2021 年补助 30 万元,原则上按上级、区、镇各三分之一比例筹措资金,列入城建细化预算。

(五)严格督查考核。 区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督查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治理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新罗区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严承龙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游玮捷 区委办四级主任科员

林智雄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 鹏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 陈瑞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雪贞 区委文明办副主任

陈佳芳 区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曹子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光丰 新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光村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罗更生 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勇站 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林夏慧 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副主任

谢 璇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13 个镇和北城、西陂、曹溪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由陈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佳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 “ 干湿 ” 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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