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建提升〔2021〕18 号
莆田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莆田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
2021 年8 月9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莆田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 号)、《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城建提升〔2021〕4 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 年底前,全市启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底工作,2 年内完成普查。
2023 年底前,全市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市本级、各区(管委会)要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2025 年底前,仙游县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建设品质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提升 计划,合理安排工作重点与时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聚焦城市路面塌陷、城市内涝、马路拉链等问题,摸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种类、构成、规模、地理信息等实际情况,尽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地下空间结构布局,全面管控、消除风险隐患。
(三)持续深化改革,数字赋能。 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依托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和完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促进数据共享共用(涉密数据按相关规定输出),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协同管理。 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同步维修、共同巡检等机制,明确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地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单位或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等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制定实施方案。 2021 年8 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要制定印发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普查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形成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将具体任务列入当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计划,分年度统筹推进。各县(区、管委会)于2021 年8 月底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送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2022 年起每年2 月底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和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二)组织开展设施普查。 各县(区、管委会)要在现有地下管线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程,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分区域统一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认真梳理水、电、气、广电、通信、工业等各类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人行地下通道、地下道路、地下停车场、城市桥梁、人行天桥人防等地下空间的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状况。2023 年底前,各县(区、管委会)基本完成普查并将普查成果集中统一管理,已建立管理信息平台的及时录入数据库。
(三)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在设施普查的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防灾应急等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2023年底前,市本级、各区(管委会)要投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年底前,仙游县要投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消除设施安全隐患。 在权属(管理)单位确认普查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并限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由属地政府明确管理部门(单位)进行全面处置。建筑施工中严格做好对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违规施工。大型地下工程施工前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于违规占用的要限期拆除,整治到位,消除隐患。
(五)统筹地下空间利用。 在编制“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能源(电力)、通信、广电网络、人防等专项规划时,要统筹地下空间有效使用、分层使用,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要统筹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预留管线过路通道(管沟)。地下管线工程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严格做好对既有设施的保护。各县(区、管委会)到2022 年底前,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实现各相关部门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信息。
(六)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本级、各县(区、管委会)要坚持系统谋划、成片推进原则,统筹地上、地下规划和项目建设实施。
1.积极推动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设施建设,在今后新建、扩建、改建公园绿地时,在满足相关绿线规划、不改变绿地面积、功能等属性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布局“P+R”停车场,到2025 年全市新增5000 个公共停车泊位,鼓励停车场投用智慧停车系统。
2.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各县(区、管委会)要重点加强布局缆线管廊,加快管线入廊。
3.加快推进莆田城市轨道交通的线网规划,统筹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纳入“一张网”规划,同步考虑客流走廊沿线地上地下空间的预留。
4.大力推进海绵城市、雨洪公园和排涝设施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广透水砖、下沉式绿地、雨洪公园等雨水滞留设施、净化雨水、调蓄消减径流峰值,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内涝压力。“十四五”期间全市新改建雨水管(渠)200 公里。
(七)加快老旧设施改造。 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大城市老旧地下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基础设施,要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列入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年度工作任务,统筹推动实施。供水、排水、燃气等设施权属单位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1.城市供水。 推进城市供水厂新建或扩容,提升改造工艺老旧、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水厂,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全面改造老旧落后管材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落实水箱清洗制度,依法及时调整水价,降低供水管网漏损。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全面实施二次供水水箱(池)统一清洗工作,全面完成既有设施排查,试点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0 公里。
2.城市污水及黑臭水体整治。 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建成区污水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完善管网信息档案。围绕污水提质增效目标,科学制定排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分片区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重点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00 公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示范城市治理成效,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
3.燃气设施。 结合老旧小区成街区成片区改造,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和建设,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加快燃气企业信息化步伐,推动管道燃气企业完成燃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建立燃气管线地理信息系统(GIS),加密燃气管道设施标志。2022 年底前,所有燃气企业对标现行标准,完成燃气场站提标改造。
(八)加强设施管理和养护。 各县(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完善设施运营养护制度,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要推动水务、燃气、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建设,鼓励采用探测雷达等技术手段开展地下空洞探查。推进市级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快建设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分工。 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能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全市一盘棋,共同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市直单位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开展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全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地下基础市政设施普查和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工作。负责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治和应急管理;督导燃气、雨水排水、路灯、地下人行通道、综合管廊等普查、归档及隐患整治;做好城市道路占道、挖掘管理和审批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统筹城市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督导城市供水、城镇污水等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归档;协调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备案等前期工作,做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项目储备,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债券等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拨付项目建设的上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对项目资金实施监管,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督促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职责。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市本级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能源(电力)、通信、广电网络、人防等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地下空间有效使用、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
市数字办负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指导。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权属普通公路地下通道等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项目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督导排洪涵管等水利设施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项目建设。
市人防办负责督导城市人防工程的普查、隐患整治、建设和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地下基础设施的安防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督导工业、电力等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项目建设。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等。
市通管办负责组织城市通信管线的设施普查、隐患整治和项目建设管理。
市水务集团、市城投集团、广电网络莆田分公司、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移动莆田分公司、电信莆田分公司、联通莆田分公司、铁塔莆田分公司等单位具体负责所属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隐患整治和项目建设。
2.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工作职责
各县(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及属地管理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有关工作部署,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中,统筹、协调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体系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等有关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分解责任、压实责任,督促指导本地区扎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好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
(二)加强要素保障。 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管委会)要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支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的保障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制定扶持政策,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地下管线、人防等设施权属(管理)单位要配合落实强弱电“上改下”、设施改造有关资金,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建设、地方债券申请、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构,在设施普查、排查、信息化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强化督促督导。 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由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对工作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属地将进行专项督导,对不能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实行约谈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