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53
收藏
详情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政办〔2021〕36 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霄县村(社区)

小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霄县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8 月9 日云霄县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为完善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降低集体资金投入成本,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源头有效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范围

(一)建设项目定义

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指:使用村(社区)集体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用于本辖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恢复、修缮等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项目。

(二)建设项目类型

结合我县村(社区)集体经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招标项目细分为三种类型:限额以下、限额以内、限额以上,具体为:

1.限额以下小型建设项目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含1 万元)5 万元以下(含5 万元),村(社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小型建设项目。

2.限额以内小型建设项目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含50 万元),村(社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3.限额以上项目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村(社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主要包括:

1.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村道维修与建设、河道清淤、灌排渠、机耕路、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农田建设现代化农业基地及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2.农业生活性基础设施:指公厕建设、垃圾及污水治理、供排水管网工程、停车场、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工程、人居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环境建设设施:指生态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和建设等;

4.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指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公益性乡村骨灰楼堂、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旅游设施有益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

5.其他:农村其他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等。

二、规范招投标运作程序

(一)建立健全制度

1.村(社区)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对应限额的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必须通过合法、规范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运作。

(1)限额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工程。村(社区)可依据《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规定,项目经村(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后,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可采用工料法管理方式自行组织施工,材料、用工采购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确定一名村干部统筹负责,组成3 人(含)以上的采购组实施采购,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监督小组进行监督、验收签字;也可以采用委托农村工匠进行工程简要概(预)算,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系数包干方式,经村(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后,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复同意,村(社区)以竞价方式确定施工方,施工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监督小组进行监督、验收签字。

(2)限额以内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统一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采购方式招投标的,可参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漳财购〔2021〕2 号)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代理机构标方式的;采用工程招标方式的,依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投标或公开招投标进行。

(3)限额以上项目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统一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执行公开招投标。

(二)严格操作程序

1.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单位须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完成项目施工设计、预算,且预算(指限额以内及以上)须委托第三方审核代理服务公司(原则上在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库中自主选择)预算审核。

2.会议表决。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后,由项目所在村(社区)两委研究并提交方案,后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

3.项目申报。项目(限额以内及以上)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向乡镇(开发区)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村(居)委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设计图纸、预算书及预算审核书有关材料等。

4.审核批准。村级拟定招标方式,并确定招标基数,委托招标代理,经乡镇(开发区)班子会研究同意后,予以批复。

5.发布招标公告。开标一周前由代理机构在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公开栏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并拍照留存归档,采用邀请招标的发出邀请函要留档。

6.确定评标小组。由代理机构在行政服务中心省专家库随机组织举行;采用工程招抽取3 名专家,组成评标小组。

7.后续相关事宜。后续组织开标、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公告(须在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公开栏或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拍照留存归档)、合同签订等事宜,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严格工程施工监管

限额以内及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管统一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

四、规范工程验收与结算

(一)工程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或村(居)务监督小组介绍监理情况;

4.验收组核查资料和记录情况,并到现场检查实体质量;

5.验收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6.建设单位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验收条件出具验收结论。

(二)工程(预)结算与审核

1.工程预结算全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中介库中自主选择)执行审核。

2.施工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其出具结算书总价若超过预算审核价10%的,且未履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签证、农业农村部门审计等三道程序的,村(社区)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拒绝结算,不得送审。

五、压实各级责任

(一)各村(社区)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禁将统一资金来源、统一建设地点、统一配套设施以各种借口、名义规避招投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各村(社区)行政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日常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三)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程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动态性监管。

(四)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要履行好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有关事宜的指导。

(五)县民政局要履行好村(社区)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民主决策会议程序的指导,防范决策过程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要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定期联合组织开展村(社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防范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一旦发现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等拆标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未整改到位的,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财政部门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