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永定区创建“四好农村路”
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2021〕23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定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8 月4 日永定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2021 年创建“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 〔2017〕 5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8〕32 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要求和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目标,实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公路建设质量,全面加强养护管理,有效保护路产路权,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有效构建,基本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助力同步全面小康。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建制村通畅率达100%。 新改建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技术标准与安保、排水、错车道等建设要求切实落实,公路建设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保障,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持续深化路长制工作。 强化“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管理体系,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确保路长制工作长效、常态推进。
(三)全力落实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以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带动,整体推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县、乡道水泥路PQI 不低于80,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县、乡公路出行指示系统完善、准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群众满意。
(四)全力完善农村公路运输体系。 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客运车辆管理,建制村100%通客车长效运营,全力保障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逐步实现24 个乡镇建有综合运输服务站,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县、乡、村三级运输网络建设更加完善,2021 年乡、村两级农村物流覆盖率不低于90%和70%。
(五)持续保障县级各项配套资金。
1.落实运行经费保障。 区、乡(镇)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区财政按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乡村道专管员队伍报酬、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管理经费,日常巡查等费用,除县级“以奖代补”资金(区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预算资金中按不超过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的5%比例支出费用)外(按照相关规定,专管员经费为1800 元/月,“五险一金”等费用由乡镇自行解决),不足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并确保及时落实到位。
2.保障区级配套资金投入。 落实农村公路各项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一是按省政府明确的养护资金分担比例配套养护资金,即每年每公里县道7500 元、乡道3500 元、村道1000 元(我区投入资金按市区5:5 比例计算,2020 年区级财政配套养护资金563 万元),并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全部拨付到位;二是灾毁县补保险资金,除省级灾毁保险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区级配套;三是公路建设、运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水毁修复、示范路创建等专项资金,对列入省级年度正式计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实施县道“四晋三”晋级改造的,省级补助后建安费不足部分由区级配套;实施乡道“单改双”晋级改造的,省级补助后建安费不足部分由区级配套;实施村道改造的,按省级补助标准的25%予以配套;列入省级年度危桥改造计划的,按主管部门批复建安费的25%予以配套;列入省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任务的,除省、市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区级配套。
省、市、区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合计不得超出项目结算审定建安工程造价,超出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平衡。区财政配套资金由区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视财政每年安排总量,采取先完成的项目先补助,后完成的项目后补助,超出财政当年预算的列入次年优先补助。
三、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8 月初)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成立龙岩市永定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按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基本要求、标准,全面调查摸底,通过对比找差距,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8 月中旬至9 月底)
根据“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严格对照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的评分标准,及时查缺补漏,并不断完善。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1 年10 月)
迎接市级初验,认真总结梳理市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迎接省级考核组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实施一批农村公路基础提升工程。 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 号)文件精神,全年实施农村路网提档升级27.88 公里,重点推进乡道金砂西田至秀山等“单改双”及通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衔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水平。
(具体项目有:虎岗石场路口至隧道口1.33 公里、金砂乡西田至秀山6.1 公里、湖雷镇道仁村至石坑一期工程3.0 公里、湖坑镇奥联公路1.59 公里、虎汉线岔口至紫山前4.5 公里、仙师镇小阜寨至埔头3.2 公里、龙潭镇中心洋至梅林3.788 公里、城郊镇上下斜至园上3.0 公里、湖雷镇翁高线岔口至山寨头1.4公里、城郊镇古镇至桃坑3.0 公里)
2.实施道路安保工程。 新改建公路严格执行“三同时”,2021年投资250 万元,在10 月份完成全区25 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完善工程,实现县、乡、村三级道路安保覆盖率100%。实施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 座,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道路安保工程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切实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责任。 督促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费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2.强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上级检查、举报、巡查、乡村道专管员反映发现的农村公路违法案件,及时消除破坏农村公路设施、影响安全通行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全区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
3.有效提升路政宣传工作力度。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路政宣传活动,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充分利用“赶集日”与乡镇联合,开展全区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 次,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提升公路沿线群众维护路产路权和爱路护路意识。
4.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全面加强以公路红线控制区为重点的路域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开设平交道口、挖掘占用、占道晒粮、摆摊设点、设置非公路标志、路边种植、乱堆乱放现象的查处,县道基本实现路宅分家。加强高速公路、县道沿线及重要乡道公路交叉口进行绿化、美化改造,提升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品质,打造畅安洁优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5.强化乡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乡村道专管员制度,进一步提升专管员业务素质,加强专管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专管员路产路权巡查保护、报灾报险、项目实施监督、协助执法的作用,建立选优淘劣进出机制,建设一支业务强、作风硬的专管员队伍,推动全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1.深化创新农村公路养护模式。 积极推进全区2382.045 公里(其中县道354.266 公里,乡道702.231 公里,村道1325.548公里)农村公路专业化、标准化养护工作,加快提升全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2.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乡)、村。 计划投资4588.8 万元,完成全县100 公里县道“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详见附件2),投资3053 万元,完成全区27.9 公里乡村道“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详见附件3)。完善农村公路年度考核制度及养护资金统筹机制,扶持任务重,积极性高的镇、村参评创建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村、路。树立典型引领带动全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选树一批服务当地乡村振兴、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美丽乡村路”、“幸福小康路”,每年评出示范镇3 个、示范村3 个,示范路6 条,实现“乡乡有示范村、村村有示范路”,进一步扩大“四好农村路”服务乡村振兴、扶贫富农的影响,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凝聚民心作用。
3.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以龙湖、王寿山景点为龙头,重点打造凤城、城郊、仙师、峰市、洪山、坎市、培丰73 公里新旅游线路,对新旅游线路(县道X606 适峰线、X630 临城线、X625 城西线、X621 坎湖线、Y103 仙鸭线)实施道路“白改黑”、路面挖补、排水完善、路宅分家、指路系统完善、标线和美化、绿化等养护工程,建设连环成片的“美丽生态农村示范路”,进一步推动全区“东楼西湖”旅游格局提质发展。
4.稳步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对全区2382.045 公里农村公路(其中354.266 公里县道,702.231 公里乡道,1325.548公里村道)投保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总保额247.12 万元,确保灾毁公路能在第一时间完成抢通、保畅、修复。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与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密切关注,准备充分,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冰应急抢险及特殊时段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2.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客运交通综合枢纽建设,以区综合物流中心为重点,建设一批物流园区,有序推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努力构建独具特色、衔接顺畅的交通物流网络。国土资源部门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落实用地保障。
3.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不断优化城乡客运网络布局,通过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城市公交线路延伸,进一步满足农村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快农村客车更新力度,建制村100%开通农村客车长效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强化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导,通过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按工作任务、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指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保障资金投入。 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村公路投融资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农村公路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同时鼓励利用道路冠名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开展宣传动员。 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此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落实考核奖励。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各乡(镇、社区)、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年终将对成功创建的“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村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金奖励。
附件:1.永定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2021 年永定区县道县级示范路创建线路
3.2021 年永定区乡村道县级示范路创建线路
4.福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内容及考评标准附件1
永定区“四好农村路”
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定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天进(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雄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卢基莹(宣传部三级调研员)
张宗演(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廖培模(区财政局)
卢锦光(区发展改革局)
廖锋华(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伟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财源(区林业局副局长)
黄权彬(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金礼(区农业农村局)
苏章洪(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选伟(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晓东(龙岩市公路局永定分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交通运输局,游可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会务、资料收集、示范县创建具体日常工作、有关材料的拟写、领导批示的办理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办公室成员为区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2
2021 年永定区县道县级示范路创建线路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