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连政综〔2021〕12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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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连政综〔 2021 〕 127 号

连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贯彻意见》已经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1 年7 月23 日

关于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贯彻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更大”新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坚强北翼,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化科技引领发展

1.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重点布局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攻关,力争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发挥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产学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的科创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贯彻落实人才提质聚榕行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深化校地合作,推动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引才,支持县内高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在创新创业、快捷落户、人才公寓、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发改局(科技局)、教育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能级

3.打造区域特色数字品牌。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数字化推介平台,引导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向各行业融合渗透,激发数据赋能、赋值、赋智作用,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推动规上企业上云上平台,形成以智慧渔业产业为主导、海洋经济为主体、5G+应用场景为支撑的区域特色产业格局。以福州软件园连江分园为载体,吸引行业标杆企业,汇聚一批具备高新科技研发和独角兽潜质的高成长型企业,为福州市数字经济探索技术转移转化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新模式”。加快建设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带动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形成数字经济产业链、价值链和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大数据局)、海渔局、工信局、金融办、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专项、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等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项目,推动通信及网络终端、新型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打响“海上福州”品牌,推进海工装备、海洋高新等海洋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海渔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优化升级传统主导产业。深入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工程,促进传统产业提升。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发挥申远新材料行业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己内酰胺生产规模基地,建设染整一体化产业园,力促申远二期、申马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做大海工装备产业链,重点依托粗芦岛船舶修造基地,以马尾造船厂等企业为龙头,继续引进一批海工装备制造业上下游关联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福州现代物流城建设,打造区域物流枢纽。推进正祥国际海峡农产品物流园、中通物流福建总部和对台业务基地等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夜色经济、直播经济、网红经济,打造一批消费新地标。培育提升一批特色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传统商贸业转型提升,打造全国知名夜色经济品牌。(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福州现代物流城指挥部、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发展总部和平台经济。积极对接国家部委、行业商协会、央企和海内外工商业领袖,推动世界500 强、大型央企、民企500强、行业独角兽企业等优先落地,设立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加快“平台福州”建设,加强平台经济重点领域项目招商,促进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构建良好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深入推广深远海养殖,扎实推动“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计划。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快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促进远洋渔业产业融合集聚发展。深化对外农业合作交流,支持建设境外渔业综合基地。(责任单位:县海渔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推动文旅产业繁荣发展。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加快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扎实推进“三色连江”建设,重点建设红色温泉旅游、绿色生态旅游、蓝色海洋旅游,丰富“三色连江”旅游产品体系。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做好“+旅游”融合文章。(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迸发发展动力活力

10.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云代办”“打包办”等服务,压减行政许可和企业开办时间,不断提高“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推动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企业服务机制,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完善“一企一议”、领导挂钩服务、重要项目用地统筹协调等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土发中心)

11.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推动县属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局)

12.改善社会治理与政府服务。完善智慧化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络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打造智慧乡镇、智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提高信息化公共服务效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发改局(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扩大全方位开放。实施“海丝”引领战略,发挥“多区叠加”政策效应,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化“海丝”核心区建设,推动连台深度融合,加快产业领域交流发展,推进基础设施联通,促进连台特色文化交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台港澳办、工信局、文体旅局、交通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城乡融合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14.加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快实现城乡生产要素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交通局、水利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5.推进区域枢纽崛起。配合市级部门加快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建设,打造快速海铁联运体系。加快温福高铁、福州城际铁路F3 线等前期工作,争取轻轨S1 线落地连江。依托可门港区位优势,加快可门作业区6#、7#泊位工程等项目建设,打造福建省临港工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局、可门管委会)

五、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社会发展红利

16.稳步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衔接,健全完善新常态下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发展升级支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拓宽增收渠道,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方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

17.提升教育医疗水平。加快教育强县建设。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强化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健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8.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探索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机构承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延伸养老服务项目。推动老旧小区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医养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局)

1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拓宽社会救助范围。加强和深化儿童福利服务,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

20.营造宜居城市环境。打好污染防指攻坚战,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大力整治海漂垃圾,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高质量生态系统,落实“河湖长”制度,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海渔局、水利局、林业局、工信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7 月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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