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政办〔202 1 〕32 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诏安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 1 〕24 号)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 年漳州市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通〔202 1 〕30 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诏安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7 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实行分级管理,确保稳定粮食生产
全年县下达的播种面积、产量目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务必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序时推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
(一)实行粮食生产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粮食生产县、乡、村三级管理制度。
1.在全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建立3 个县级水稻生产示范基地,在桥东洋、红旗埭、林洋建立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00 亩以上的杂交水稻示范基地,主要推广杂交水稻高、新、优品种,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及粮食绿色生产,主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实施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水稻“三虫三病”防治,推广太阳能诱杀虫灯、生物防治等水稻绿色防控技术,普及高效防治药械,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促进粮食生产减药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2.全县15 个乡镇,每个乡镇在本辖区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建立3 个乡(镇)级以水稻为主粮食生产示范片(南诏镇建立1个示范片),每个示范片面积100 亩以上,主要开展粮食作物栽培管理技术集成推广,培养壮大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流转集中,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县217 个行政村,每个村建立3 个村级以水稻为主粮食生产示范点,每个示范点面积50 亩以上,主要开展粮食作物栽培管理技术集成推广,耕地向种粮大户流转集中,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耕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发展粮食生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紧压实粮食生产目标责任。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决落实“米袋子”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全力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政府下达我县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及时将全县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实时掌握全县水稻主要种植区的生产动态。各乡镇要按季节分品种,细化安排全年生产任务,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跟踪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切实用足用好耕地资源。 坚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 1 〕6 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 1 〕4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有效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耕地,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引导农民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引导农民退林(塘、果、茶、花、草)还粮。及时掌握耕地种粮和撂荒情况,有效减少撂荒地存量、遏制增量;统筹利用撂荒地,鼓励各地对抛荒山垅田复垦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出关键环节,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整合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等项目资金,将创建种类从水稻扩大到玉米、甘薯等粮食作物,大力推广稻-稻-菜、大棚蔬菜-水稻(玉米、毛豆)等轮作模式,建设一批粮食绿色增产增效示范片,带动水稻工厂化育秧、脱毒种薯种苗等集成增产增效技术推广。充分发挥水稻育秧工厂功能,扩大旱育秧和薄膜育秧,育足育好壮秧。全县结合项目建设,组织现场观摩、强化技术培训、优化指导服务,切实提高稳产增产、防灾减灾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 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打造一批水稻、蔬菜生产托管样板,完成服务面积2 万亩(次)以上,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培育壮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种植粮食作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逐步提高投资标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数以省批复下达文件为准),优先安排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全面实行项目在线平台监测监管,健全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资金保障,总结推广一批管护模式。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指标跨域调剂收益、政府债券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采用PPP 模式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设高标准农田,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0万亩(次),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5 个,面积1 万亩,集成推广地力培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稳定提升耕地质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农用化肥使用量减少3%以上。加强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和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制定加强土壤耕作层保护实施办法,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网络,推进耕地可持续安全利用,提升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激励机制,力争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深化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完善回收处置实施办法,促进试点县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诏安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坚持不懈科学防灾减灾。 加强农业农村、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做好干旱、洪涝、台风和低温冻害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制定、完善重大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应急种子储备等防灾减灾物资,强化灾情调度和指导服务,指导农民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强化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调度种植、收获机具,提高应急抢种抢收效率。实施节水抗旱保生产,指导农民科学灌溉、节水灌溉,满足粮食生长需要,全力保障粮食稳定生产。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 建立健全及时准确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和重大病虫重大急情报告制度,做好稻飞虱、稻螟虫、稻瘟病、细菌性条斑病等主要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行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减少水稻因病虫害“塌圈”现象。指导农户在水稻籽粒90%-95%黄熟收割及防灾减灾抢收工作,减少损失。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水稻“三虫三病”、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降低病虫危害损失。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十)强化组织领导。 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有效落实“米袋子”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农情调度,及时与调查统计、气象等部门开展会商,及时准确掌握粮食生产进度和苗情长势情况,强化调研督导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切实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在落实扶农惠粮政策基础上,推动出台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非粮化”耕地还粮奖补等政策,进一步调动全社会重农抓粮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粮食安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政策落实。 有效落实粮食生产优惠政策,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30 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规模种植户可享受叠加补贴,叠加补贴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今年核实,明年补贴。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财政给予每50 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扩大水稻种植政策性保险面积,加快落实玉米、大豆保险方案,提高对粮食生产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粮储局,人保财险诏安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农资保障。 组织好农资储备和调剂调运,防止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并组织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企业增设服务网点,延伸乡村服务,延长销售时间,确保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等专项行动,集中执法力量,严管重打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重点农资品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APP 等,宣传水稻种植、马铃薯、玉米等政策性保险保费政府大比例补贴等政策,并结合赶集、农民培训等活动,开展惠农政策解读,营造全社会重视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总结本地推进粮食生产的做法成效,及时报送粮食稳产增产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诏安县2021 年度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