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细则(试行)的通知(莆秀文体旅〔2021〕2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1:08
收藏
详情

莆秀文体旅〔2021〕24 号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秀 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细则(试行)的通知各镇综合文化站:

根据《关于印发秀屿区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2021〕34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秀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现将《秀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秀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细则(试行)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 年6 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细则(试行)

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是乡村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是促进乡村经济文化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化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保障我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有序良好运营,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护目标

根据“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统一管理、提升效能、服务群众”的原则,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资源,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居民群众融入融洽的重要场所,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质量要求

(一)坚持健康有益的原则

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益于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文化服务。不得提供反动、淫秽、迷信、赌博等内容不健康或法律禁止的服务。

(二)坚持普遍均等的原则

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全体群众,应确保社会公众普遍享有基本文化服务的权利。

(三)坚持公益服务的原则

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应免费向公众开放。

(四)坚持方便快捷的原则

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要为群众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创造各种方便条件,使公共文化服务能够以最快捷、最经济的路径,充分地被广大群众所获取和享用。

三、管护方法

(一)管护范围

本指南中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范围为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坚持分类管护

按照分类管护要求,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属于没有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根据权属关系,由镇政府或村(社区)组织负责管护。

(三)创新管护长效机制

强化引导服务意识和能力,发扬共建精神,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对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吸纳更多有奉献精神和文体技能的普通群众成为志愿者,利用文化志愿者就近就便参与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开放管理工作和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四)健全产权管理制度

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资、群众自筹、社会捐助捐赠建设形成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村(社区)受益的项目要移交村(社区),由村(社区)负责后续管护;对于其他不明确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镇和所涉村(社区)共同协商,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

四、操作规程

(一)管护标准与规范

1.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包括:图书借阅、文化信息共享、展览展示、知识讲座、演出排练、电影放映、文艺创作、文化技能培训、校外活动和娱乐健身等基本服务,满足包括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在内的基本文化需求。镇综合文化站应在此基础上拓展服务功能,弥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不足。

2.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应实行全年(含节假日)免费开放。镇综合文化站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42 小时;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0 小时。应根据辖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实行错时开放。

3.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免费辅导群众开展常态化文体活动。每个村(社区)建立1 支以上的业余文艺团队;每个镇打造1个以上的特色活动或品牌活动。

4.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应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每天累积上网时间不超过2 小时。

5.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应加强服务场所的秩序管理,禁止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在服务区域内聊天、吃零食、接打电话。服务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影响干扰其他人正常活动。

6.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应在文化设施内设立服务台和咨询电话,耐心解答咨询。应建立居民意见反馈手册,悬挂于明显位置,并通过问卷调查、居民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对于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给予反馈,要定期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总结,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满意度。

(二)管护流程

1.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村(社区)委会和镇文化站。

2.镇文化站统一收集辖区内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及本镇综合文化站维护项目,对维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时将维护项目汇总上报镇具体负责的相关部门。

3.按镇维护项目规范流程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各维护单位要严格进行验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进行管护监督检查,督促各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及时做好管护工作。

5.因故暂时关闭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放的,镇综合文化站应提前征得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应提前征得镇综合文化站同意,并提前利用有效方式向群众公告,说明原因。

五、应急和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

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负有监管指导责任,应积极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水平。此外,积极拓展文化软实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共建,广泛组织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讲座、送文艺节目、送文化辅导下乡进社区等文化惠民工程,将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有效盘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扩大、延伸文化服务机构功能。

2.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基层管护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居联动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体系,分级负责,规范运行。各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委会分别是辖区内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护责任主体,负责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镇综合文化站在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负责设施管理和组织文化活动等日常工作,并指导和帮助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活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具体负责设施管理和组织文化活动等日常工作。

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配备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负责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卫生保洁和安全管理等,并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人负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镇要加强对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资金筹措和管理,考虑各地实际和发展需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用于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补助,并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有条件的镇可对集体经济薄弱、筹措资金困难的村,适当予以补助。

(三)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保障基层文化服务中心长效运行,将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管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公众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应急机制

各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基层各文化服务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安全防控体制机制,进一步筑牢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度防线。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