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政办〔2021〕18 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鼓楼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
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
《鼓楼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 年5 月11 日
鼓楼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 号)和市委、市政府《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1〕19 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一流中心城区行动纲要》,满足企业、群众的热切期盼,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立足企业和群众关切期盼,落实“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产业、长期靠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抓手,全力解决“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推制度的成熟定型、治理的协同高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国际城市一流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主体满意”和“营商评价提升”双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建设数字政府,完善“云代办”“打包办”“一网通办”“全城通办”服务,探索推行更多行政审批业务“秒批制”、企业开办“小时”制,2021 年底前,实现即办件比例50%以上、开办企业办理时限压缩到5 个工作小时以内、全年办税时间压减到90 个小时以内。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助力福州市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保持我区“营商环境”指数排名位于全市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不断推进8 个方面28 项工作(具体详见附件任务清单),促进营商环境稳步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升投资服务水平
1.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2.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3.放宽市场准入。
(二)降低市场准入和创业就业门槛
4.健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机制。5.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6.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
(三)简化企业办事审批手续
7.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8.优化供电服务。9.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
(四)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流程与方式
10.研发“八闽办税码”。11.定制个性化税收服务。
(五)减轻企业生产经营压力
12.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3.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六)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效率
1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15.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16.完善产业园区服务机制。17.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供给。
(七)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
18.构建新型监管机制。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健全办理破产机制。21.推行“多元调解+速裁”,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22.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八)优化社会基础服务水平
23.优化养老服务,提升“老有所养”水平。24.优化医疗服务,提升“病有所医”水平。25.优化教育服务,提升“学有所教”水平。26.加快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27.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28.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分配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工作。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当好服务企业的和群众的“店小二”,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严肃整治“庸、懒、散”“推、拖、拒”问题,切实高质量、高效率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三)深入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 加强政企良性互动,多渠道听取企业家意见和诉求,及时受理、核实,构筑企业直通政府的快捷通道。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主动上门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政策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惠企政策兑现。 完善“政企直通车”和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梳理制定惠企政策清单、政策兑现指南,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各单位出台惠企政策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优化提升我区“政策兑现”代办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
(五)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 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多形式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将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办事体验,亲身体验自建的政务服务系统、制定的服务流程和设计的办事环节,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强化示范引领。
附件:鼓楼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任务清单附件
鼓楼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任务清单
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从办成项目前期 “一件事”出发,将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改 进投资项目“一窗通办”服务机制,细化服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加快项目落地。全面推行行 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线上线下办理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无差别受理, 同标准审批。
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各相关部门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配合福州市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改建等简 易工程项目,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平台技术培训和学习。配合 福州市推进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在前置审批意见出具前,可提前受理,开展审查,前置部门作 出审批意见后,符合条件的即予以审批,同步推进审批审查事项办理。精简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和 条件,规范评估评审、勘探测绘、技术审查等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取消或 简化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特殊环节,2021 年3 月底前公布保留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在 线审批与监管,将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 平台。2021 年底前,协助建成审批电子可信文件库,推行审批电子档案;办理建筑许可审批环节 减至15 个以内,审批时间减至50 个工作日内。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市直部门下放的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 产登记等环节审批权限,逐步健全区直各部门的测绘成果共享互认。(一)持 续提升投 资服务水 平
区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区发改局、 区档案局、鼓楼生 态环境局、区园林 中心
区建设局 区数字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文体旅局、区卫 健局、区市场监管 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序号 工作目标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备注
区财政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区建设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环境。 实施优质创新企业培育行动,每年遴选一批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 “瞪羚”企业,要在项目安排、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跟踪服务等方面对入选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辅导企业用好用足“技改投资补助”“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等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研发 经费分段补助奖补经费。积极配合省市做好人才驿站申报工作,发挥好集聚和服务创新创造人才 作用。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力度,对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的,给予创 业带动就业补贴。(二)降 低市场准 入和创业 就业门槛
区数字办、区工信 局、区财政局、区 人社局、区教育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科技局)
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 配合上级部门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互认工作。 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引导企业通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加强用工对接。配合省市做好优化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工作。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 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区发改局(科技 局)、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各街镇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人社局
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 按照上级部署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个 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改革,推广“自助查重、自助登记、自助打照”等全自助模式。实现企 业登记、公章刻制可在线“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新户纳税“套餐 式”集成服务。2021 年6 月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 个工作小时以内。2021 年底前,实现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并进行 动态更新调整。
区司法局、区发改 局、区税务局、区 行政服务中心管 委会、鼓楼公安分 局、区人社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三)简 化企业办 事审批手 续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建设局
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 年底前,除个别特殊、 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办税缴费事项企业可网上办理、个人可掌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 办理时间减至7 个工作日内。
区税务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研发“八闽办税码”。 承接福建省税务局建设“八闽办税码”的研发试点工程,打造税务新基础 服务支撑项目,赋能办税渠道,实现纳税人安全、便捷、快速地进行身份证验证后通过不同的办 税渠道也能获得统一、有感、优质的服务体验。同时,纳税人通过扫描税务人员的税务服务码, 可对税务人员身份进行确认,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区税务局 我区特色 工作任务(四)优 化提升纳 税服务流 程与方式 定制个性化税收服务。 依托鼓楼区打造台湾特色一条街的规划,为台青台企开辟纳税服务绿色通 道。量身定制政策文件包,与文创企业合作,以台湾同胞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个性化税收服务定 制。组建纳税“春风服务队”,积极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区税务局 我区特色 工作任务序号 工作目标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备注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按上级工作部署,探索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 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 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免费向新开办企 业发放税务Ukey。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区工信局、区财政 局、区建设局、区 民政局、区税务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五)减 轻企业生 产经营压 力
区发改局、区财政 局、区建设局、区 人社局、区市场监 管局(知识产权 局)、区税务局、 鼓楼供电服务中 心
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在“银税互动”平台共享应用,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 企业提供数据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政策支持。持续完善金融帮扶超 市产品,力求一站式解决企业信贷需求。加快推动基金港基金服务驿站建设,通过举办金企沙龙 等活动,搭建入驻基金公司与辖区企业互动平台。依托省“金服云”平台及其鼓楼专区,鼓励企 业积极申报省纾困贷款业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金融办
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配合福州市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 推进共享云表单系统建设,除涉密及不宜对外公开事项外,实现全区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 办。2021 年底前,将“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提高到70%以上。配合做好E 福州自助终端机器的 布点工作及相关运维服务。构建“15 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积极配合市级清理“信息孤岛”和 “数据烟囱”,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向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有效数据,推进政务数据在政务 服务事项中共享应用。公安等部门要配合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时汇聚业务数据,国家部 委对数据管理有特殊规定的,配合市级数据汇聚方案,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同时满足“一网通办” 要求。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区数字办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区 人社局、区司法 局、区建设局、区 税务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六)提 升智慧政 务服务效 率
完善产业园区服务机制。 组建园区代办服务队伍,建立代办服务进园区长效机制,为园区企业提 供申请材料预审查、办事过程代跑腿、审批问题协调等高效全程无偿代办服务。配合福州市部署, 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三级代办服务制度, 推出园区政务“云服务”平台,提供“预约上门办理、网上审批帮办、窗口审批代办、审批问题 协调”服务,精准匹配审批帮办代办服务需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助力帮办代办服务提升。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各街镇、园区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供给。 配合福州市做好新业态应用场景供给,并推广应用相关数字经济新技 术、新产品、新模式。配合福州市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完善公共数 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序号 工作目标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备注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推动监管理念从“严进宽管”转为“宽进严管”,加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 的事中事后监管,将精简的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当事人承诺事项等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推进分级分类监 管,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探索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 处罚清单。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清理不合理监管措施。
区发改局、区司法 局、区数字办、区 工信局、区卫健 局、区医保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21 年底前,按照上级部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结合我区实际设立知识 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区街联动、社会共治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衔接机制。依托“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效应,加快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 争力提升领航计划,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 中统一履行试点,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区委宣传部、鼓楼 公安分局、区法 院、区检察院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七)加 强市场主 体权益保 障
健全办理破产机制。 完善企业破产启动与审理程序,探索、总结重整识别、预重整审理机制和简 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2021 年底前将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 天内。根据各上 级部门及区相关部门的协调,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与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 职能部门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对管理人的工作管理,要求制定 工作计划、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并监督管理人,将其实际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及时反馈。
区法院 各相关部门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推行“多元调解+速裁”,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 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多元调解体系,整合法院 外部调解力量与内部审判资源,实现诉讼案件分流、调解、速裁、精审程序转换对接。同时,与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关系,覆盖房地产、金融、医疗等多个专业领域,调解阶段 拓展到诉前、诉中及执行全流程。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 移动终端、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一次性告知 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健全和施行网上立案、窗口立案、自助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 基本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
区法院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序号 工作目标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备注(七)加 强市场主 体权益保 障
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力度,不允许出台有限制性竞 争条款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政策文件交叉互查机制,对各部门自我审查结果为不具有限制竞争的 规范性文件开展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政策文件比例不低于新出台总量的20%。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23 优化养老服务,提升“老有所养”水平。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购买鼓楼区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及第 三者财产损失险。 区民政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24 优化医疗服务,提升“病有所医”水平。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推进水部街道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 区卫健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优化教育服务,提升“学有所教”水平。 2021 年底完成教场幼儿园(暂名)、延安(古乐路)幼 儿园、屏西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新改扩建、装修改造校舍3.03 万平方米,新增学位约1200 个。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学位,缓解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均衡。
区教育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八)优 化社会基 础服务水 平
26 加快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重点加快华润安置房配套道路、中寰广场配套规划道路、榕发乌山 郡(2017-59#地)南侧规划路、中旅城西侧道路(化民营支路)工程、福二路项目建设。 区建设局 区发改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27 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 家。推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建设。 区发改局(科技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工资分配制度。 配合完成福州市人社局分配的企业薪酬调查任务,及时转发宣 传福州市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用工管理服务工 作,完善劳动风险防控机制。
区人社局 承接市级 工作任务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