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办〔2021〕7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大田县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
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2 月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关于加快发展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是包括产品制造、配置服务、研发设计等业态门类的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群康复服务需求,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 号)、根据国家民政部等7 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20〕149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23 号)精神,结合大田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实际,现就加快全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开放合作,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投资,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标准化、品质化发展,让大田幸
福树再发新枝、再结硕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
化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依托我县上京工业园区,引进一批康复
辅具生产、经营、研发、检测、服务机构,力争在“十四五”
期间形成康复辅具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知名产品,
打造我省康复辅具产品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集散中心。
到2025 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
驱动形成产业发展优势,拥有一批掌握战略性核心关键技术、
有一定影响力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自主品牌,产品附加
值明显提高。推动康复辅具“产学研用”模式创新,加强城市
康复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康复辅具业态融合发展,加快康复辅
助器具产业升级转型,拓展产业发展领域和新业态。产业发展
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
全,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引导企业向康复辅具转型升级。
将康复辅具产业融入“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促进
业态融合,发挥大田县铸造业、林业等资源优势,引导企业转
型升级。重点发展电子类辅具、增材制造装备等制造产品,推
广环保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大力推进康复辅具全产业链整合优化,重点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鼓励企业开发产品设计创新,推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打造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建设乡村康复辅具服务网络。 通过奖励引导、建设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吸引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立辅具适配中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精准康复辅具服务,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服务网络。借助高校和康复医院开展评估适配服务,提升服务品质。为满足社会对康复辅具需求,创新配置服务模式,建立辅具回收维修借用服务中心,示范指导基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依托“福建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辅具服务”,实现网上申请辅具补贴和结算、网上辅具评估系统、机构管理系统、借用回收系统、辅具体验展示、辅具商城、行业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发布等功能。通过试点,形成主体多元、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网络。
(三)推动“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 一是 康复辅具科研方面的一个堵点是在科研立项录中没有“康复辅具”科目,只能根据情况挂靠医疗器械、自动化、社会发展等科目,通过争取出台政策创立“康复辅具”科研立项科目,打通康复辅具科研立项的入口。 二是 在产业园区建立开放式研发平台,引导及整合各方力量进入康复辅具领域,在科研方面形成合力;积极
争取省上从福彩公益金中每年列支1000 万元科研基金,吸引
省内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康复辅具产品和技术研发,
重点支持该园区的企业。 三是 对于目前科研领域重成果轻转化
应用的问题,研发平台将对接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在园
区成立专家组,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工作过程到成果评定,特
别是后期的成果转化全程监管,建立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后监
管机制,管好科研成果的出口,切实把科研成果变成实际生产
的效益,完成“政产学研用”的闭环。利用产业园区生产和交
易平台的优势,打造科研成果孵化器。依托本土和省内外高校
及省民政学校,探索设立假肢矫形器、康复辅具配置、康复作
业治疗师(OT)等专业,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推动康复辅助
器具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人员对康复辅
助器具使用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促进康复辅具业态融合发展。 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
实现业态融合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一是 完善现有的养老网络,
利用养老服务网络,将辅助器具应用到日常养老服务中,组织
专业队伍极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普及应
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在残疾人服务、教育和就业机构中的集
中应用,同时推动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开展康复辅
具配置服务。 二是 加强与专业医疗机构合作,推进骨科、眼科、
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紧密衔接,
利用医疗技术建立评估适配系统,开展线上线下评估服务。 三是 加强与社区和乡(镇)卫生康复服务机构合作,推进残疾人辅具服务精准化,做到需求精准、适配精准、服务精准,使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适配率达80%以上。
(五)扩大市场有效供给。 一是发挥市场作用。 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 二是丰富产品供给。 优先发展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领域产品。积极拓展改善普通人群生活品质的产品,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加快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和知名产品。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 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建立质量黑名单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将质量要求列入行业管理重要内容。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激励政策。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的科技专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特别是既通技术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实施以体现知识
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激
发创新人才积极性。对取得康复治疗(理疗)师资格的大中专
毕业生,在我县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一线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的,给予最高1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鼓励县内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课程,增设康
复治疗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临床
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知识纳
入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
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定期组织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
复指导员、社工等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培训。
大力开展假肢装配师、矫形器装配师、验光师等专业人员培养,
落实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
称评定政策,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康复辅助器具职业技能鉴定,
提升专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
辅具行业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内容丰富的在线教育平台,通过
提供“在线课程”,进行康复教育以及科普。
(七)优化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健全完善
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康复辅
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
理服务衔接办法。 二是建立质量认证标准体系。 鼓励和引导有
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参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
鼓励在产品制造、配置服务、研发设计等业态方面争取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行业组织协同开展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质量认证、产品鉴定、检验检测等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审批“瘦身”、为企业“减负”、为市场“松绑”,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严厉惩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应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八)健全行业统计制度。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组织建立大田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拟定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督促指导,跟踪落实。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作,定期分析工作情况,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
复辅具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 号)和《福建省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
23 号)提出的具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根据《三明市开展“绿色
回收 爱的循环”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明残
联〔2019〕29 号)的要求,落实辅具全面补贴制度,进一步
细化政策措施,对康复辅助器具生产项目用地给予政策优惠,
对康复辅具企业的用水、用电等要素予以优先保障,对各种规
费的缴交予以优惠或减免,完善消费支持,逐步把康复辅具项
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扶持我市康复
辅具产业发展。
(三)完善消费支持。 逐步扩大康复辅助器具项目纳入基
本医疗保险范围,合理确定支付比例。逐步增加工伤保险目录
中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
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开发提供有针对性的意
外伤害、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整合
康复辅助器具资源的方式,为适用人群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
或购置服务,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或购置服务与传统保险保
障服务的衔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
复辅助器具消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范围。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贴。
(四)强化工作指导。 由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推进落实各项试点任务。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跟踪督促试点工作的落实。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建局面,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发动更多企业参与研发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形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和业态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