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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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规〔 2026 〕 1 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

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龙岩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已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1 月 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者就业权益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30 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5 万人以上,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40万人以上,全社会就业人口稳定在 130 万人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就业优先协同体系

1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建立健全部门联合评估监测工作机制,推动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嵌入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对口合作等重点工作。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需提前开展用工需求精准预测,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 .提高工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围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做大做强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矿业 + ”经济,深化“互联网返乡工程”,抓好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县域重点产业链,打造一批国家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对就业的支撑作用,五年内实现 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300 家以上,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深化广龙对口合作、厦龙新时代山海协作,探索建立“飞地园区”就业互补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 .发展特色农林业促进就近就业。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力推进特色现代农业“ 1172 ”产业集群建设。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壮大长汀河田鸡、漳平水仙等特色农林业劳务品牌,强化“产加销”全链条协同。持续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林下经济“一村一品”等平台载体,带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林业局)

4 .扩大服务业领域就业规模。 扶持文旅康养、交通物流等优势产业,培育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低空经济等新兴业态,打造闽粤赣边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释放服务业稳就业、促增收潜力。推进共富工坊、共富林场、共富农场、共富乡村等模式,鼓励发展美丽工坊、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零工经济”,推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市妇联)

5 .拓宽民营经济就业空间。 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经营主体稳岗和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开展“订单式”“冠名班”等校企办学培训模式培育和储备人才,健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构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实施岩籍优秀青年人才回引、选优生等专项行动,力争每年吸引 3000 名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返岩留岩。每年招募 300 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开发超过 600 个就业见习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青年人才向重点领域、基层一线和中小微企业集聚。落实“ 1131 ”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就业能力实训,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帮扶,实现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科技局、财政局,团市委,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 .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 落实分级分类就业帮扶机制,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鼓励企业设立振兴车间吸纳就业等方式进行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全力稳定脱贫人口 (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就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人员实现就业规模达 4.95 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残联)

3 .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 做好转业、退役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服务。强化扶残助残工作机制,加大对超比例安排、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盲人按摩机构发展,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实施女性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推广“妈妈岗”“弹性岗”灵活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鼓励港澳台及留学回国人员来岩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台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残联)

4 .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与技术改造,搭建产业链对接平台,助力创业企业融入产业生态。建设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创业龙岩”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每年扶持至少 30 个优秀项目,每个给予 1 — 5 万元资助;支持院校建设创业实践基地,每年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 300 人以上。实施扬帆计划,引导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团市委)

(三)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 .提高教育与就业匹配度。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支持本地高校和中职学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增设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同步调减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偏低的专业。推广“订单班”“精匠班”“预就业班”等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定向培育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

2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 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超 1 万人次。深化广龙合作,与广州市技工院校共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实训基地,实现市县两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全覆盖。支持各行各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五年内建设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60个,每个给予 5 — 30 万补助资金,夯实产业升级的技能根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 .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推进落实“学历证书 + 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指导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等院校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学习多种职业技能,实现一专多能。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健全完善技能评价体系,增加技能评价工种,规范评价过程。鼓励产业链头部大中型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 .深化就业观念教育引导。 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启蒙与体验活动,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设为中职学校公共必修课。高校需强化个性化就业指导,将就业教育融入“三全育人”,与思政、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成才观与职业观。鼓励毕业生深入生产一线、产业园区和县乡基层就业,重点推广制造业“师带徒”培养模式,拓宽就业渠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构建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建成龙岩市“一站式”就业赋能综合服务中心及高校赋能中心。依托社区、乡镇服务中心等现有场所,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100 个以上,按成效每个给予3 — 5 万元补助。全面推广“龙零工”平台,实施“政府补贴基础险 + 雇主自愿补充险”双轨保障机制,基础险每单保费 5 元、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覆盖各年龄段零工从业人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

2 .强化多元供给的服务保障。 通过大型招聘、送工入企等线下招聘方式与入企探岗、直播带岗、信息推送等线上招聘方式相结合,每年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200 场以上,承担招聘实施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场可享受 0.5 — 10 万元补助,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输送劳动力 1 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 .打造数字赋能服务模式。 构建“数智就业”能力支撑、智能服务和就业监测三个体系,建设本地就业大数据中心(融合省人社厅“一库一平台” + 跨部门数据 + 龙岩市公共服务数据),建立全口径人力资源数据库。拓展人工智能在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实施 AI+ 公共就业智慧服务智能体“揭榜领题”项目建设,升级龙岩“超市模式”就业公共服务矩阵。运用大数据技术和决策中心分析能力,为产业布局、政策制定、项目推进、资源分配、人才培养引进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

(五)构建平等就业权益保障体系

1 .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好欠薪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

2 .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用工良好氛围。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化解,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主动适应群众需求,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服务效能,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工商联)

3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 实施社会保险高质量参保行动,推动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规定,推行社会保险规划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落实低保渐退期限、就业成本扣减等规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医保局)

4 .强化就业领域风险防范。 加强人社、工信、统计等部门联动,运用大数据分析失业登记、社保缴纳、用工信息等,智能研判风险。紧盯紫金矿业、龙工等龙头企业用工波动,“一企一策”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发挥龙岩技师学院主阵地作用,开展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职业技能培训,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工信局、统计局、数据管理局)

三、有关要求

要充分发挥龙岩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促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高质量充分就业各项措施,适时举办就业促进周、政策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本措施由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到 203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省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其他类别政策与本措施就同一事项支持力度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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