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8: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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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 号结合宁东基地十四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国、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标,着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迈向新台阶,为法治宁东、法治政府建设构筑坚实基础,为实施“12111”战略,着力打造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基本树立。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理深入基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依法办事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以各级党组织为单位,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活动,并将学习宣传活动列入到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中,每年至少举办 1 期专题法治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基层党(工)委、总支、支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1.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好“12·4”国家宪法宣传日集中宣誓活动。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2.推动宪法文化建设,突出宁东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积极动员各单位(部门)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推动宪法走进千家万户。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升旗仪式等时机,组织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组织宁东学生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青少年群体形成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常态。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大社会广泛关注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精选典型案例,注重以案释法,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四)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以“12111”发展战略为抓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创新驱动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民生、平安宁东建设、民族团结等工作,围绕“3.15”、“4.15”、“5.12”、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环境教育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族团结、消防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宁东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重要教学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工)委、总支、支部

三、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等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学生“法育工程”,宁东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 年内对宁东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 1 次轮训,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建设实践。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鼓励企业把法治文化纳入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开展实时普法。

牵头单位:办公室(审计办)、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局、宁东法庭、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引导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做好优秀社会规范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和推广工作,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培养守法习惯。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党群工作部、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三)加强制度保障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党群工作部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 2025 年,基本实现宁东辖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场所(公园、广场),至少有一个综合性科普教育基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宣传屏、长廊),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不断丰富,并不断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宁东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在日常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库,汇集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送文化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办公室(审计办)、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三)深入发掘优秀传统法治文化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善于使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创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文艺作品,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宁东辖区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牵头单位:办公室(审计办)、社会事务局、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1.加强社区(村)依法治理。完善社区(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推进法治社区(村)建设,提高法治社区(村)建设水平,推进法治社区(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区(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等培育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评选工作,至 2023 年实现每个社区(村)有 1 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牵头单位:办公室(审计办)、社会事务局、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2.加强宗教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宗教事务,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注重政策与法律法规衔接,完善宗教领域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主体和能力建设,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完善治理机制,推进宗教管理由被动向主动、治标向治本、管住向管好转变。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3.加强校园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推进法治示范校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法官、警察、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为法治教育课程兼职教师,协助学校开好法治课程,维护校园安全,妥善处理校园矛盾纠纷。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为师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4.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紧扣知识产权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落实企业总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外聘律师制度。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5.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

1.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

2.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宁东镇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文艺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行列,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1.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

牵头单位:办公室(审计办)、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2.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发挥“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优势,用好互联网平台,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转变。以融合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进一步拓展网络普法阵地,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融媒体普法合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审计办)、社会事务局

责任单位: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宁东镇、派驻机构、委属公司

六、实施步骤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 2021 年开始实施,到 2025年结束,分为 3 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五年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

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 年下半年):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自治区相关要求上报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对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大培训,

5 年内对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轮训至少 1 次。加大对宁东镇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宁东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优先录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执法工作一线。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各部门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五)加强评估检查。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应当发出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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