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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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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自
治
区
自 然 资 源 厅 文 件
宁自然资规发〔2021〕4 号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乡村规划许可程序,推
进乡村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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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类型。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的乡镇企业
(指乡、村庄内的各类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包括 垃圾收集处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 视、公厕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 、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
确需占用农用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 审批手续后,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实施简易审批的建设项目。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单体面积小、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建设内容单一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 实施简易审批程序,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与集体土地使用审批合并 办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村容村貌提升 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农村供排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 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简易审批程序的建设项目,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动态巡查和用地性质监管。
二、许可依据和内容
(一)许可依据。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审查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在村庄规划批准前,依据继续有效的城乡规划和经批准的《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等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地区,需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 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许可内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包括地块位置、 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建筑安全等要求。
对建设活动较多、位于城郊及公路沿线、需要加强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保护的乡村地区,各市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乡村 建设的规划许可内容和深度提出具体要求。
三、许可主体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申请主体为个人或建设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个人或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报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决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定职责范围
委托有承接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村民住宅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受理、审查和核发、验线工作。鼓励各地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合并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1.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经村民小组、村(居)民委员会同意, 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要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
(2)宅基地使用证明(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的)。
(3)住宅设计和建设图件。
(4)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居)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和公示情况。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6)其他材料。
2.乡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报材料,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要件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建设单位或个人证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居)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和公示情况。
(4)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坐标。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7)其他材料。
(二)审查
村民住宅建设,重点审查住宅建设位置、面积,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容村貌管控要求等情况。乡村建设项目,重点审查用地规模、用地性质、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是否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情况。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村民住宅和乡村建设项目不得颁发乡村规划许可证。
涉及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集中办理、集成式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三)决定
许可机关自受理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审查并做出决定(不包括公示、补正材料、报送上级部 门审批等特殊环节所需时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公告
许可机关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将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建筑平面图和立面效果图、投诉电话等信息在部门网站、便民服务场所或者建设项目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公告栏等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 7 日。
许可机关应当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许可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项目现场公示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公示批准建设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划核实
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许可机关申请验线,验线工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完成。
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许可机关申请规划核
实。规划核实工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核实合格的, 在乡村建设规划核实意见表或在联合验收意见表中签署规划核实合格意见。核实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意见,告知要求整改的内容、理由及处理意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在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核实。
(六)变更管理
1.规划许可变更。个人或建设单位应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 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方案布局、建设指标等有重大调整的,被许可人应及时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证书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编号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编号数字共 15 位,前 6 位数号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详见民政部网站 www.mca.gov.com) 执行
7-10 位数号码代表证书发放年份
11-15 位数号码代表证书发放序号。其中证书编号的第 11~12 位数号码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实际组织配置。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尽责。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与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衔接,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技术培训和综合考评工作;做好与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
数据库信息共享、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主动提供乡村规划许可申请批准表单、工作图件、政策依据等材料,确保乡村建设规划 许可工作接得住、管得好。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实力 量,健全机构,应用和推广线上办理模式,建立事前到场、事中 审查、事后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切实承担起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职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做好技术服务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 人民政府,要做好规划许可办理流程、规划设计、建筑风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无偿为村民提供农村住宅通用设计图集、标准设计样板等图件供村民选择使用,指导村民建造安全、适用的住宅。要组织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做好乡村建设放线、 验线、规划核实测量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实执法检查队伍,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乡村规划许可的,应在本通知印发执行
2 个月内制定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委托主体、委托事项、申请流程、申请资料清单、办理指南等。实施细则印发后向自治区自 然资源厅报备。
本通知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附件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参照格式(村民住宅建设)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参照格式(乡村建设项目)
4.乡村建设规划核实意见表参照格式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书格式及技术参数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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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
申请人提出申请
村民小组审查并
签署意见
村民委员会审查并
签署意见
不属于本
部门职责
乡
(
镇
)
人民政府对申
请作出审核处理意见
申请材料不齐
全,不符合要求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
告知向有关机关申请
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知
所需补充材料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
)
人民政府审批
审核通过的,核发许
可证书, 没有通过的,出具书面意见。
)
附件 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参照格式(村民住宅建设)
申请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宅情况
宅基地面积
㎡
住宅
建筑面积
㎡ 权属
证书号
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1.保留(
平方米) 2.退给村集体 3.其他(
)
申请住宅建设情况
宅基地面积
㎡
房基占地面积
㎡
地址
建房类型
1.原址翻建
改扩建
异址新建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地类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 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他
)
总建筑面积
㎡
建筑
层数
层
建筑高度
米
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规划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 3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参照格式(乡村建设项目)
统一项目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性质
□乡镇企业 □乡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 □其他
建设
现状地类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项目
基本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情况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规划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乡村建设规划核实意见表参照格式
统一项目代码
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户主姓名)
建设位置
联系人及电话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测绘成果编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批准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实际用地面积
平方米
批准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批建层数/高度
层/
米
竣工层数/高度
层/
米
核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领
注:本表一式
份,存档
份,接收人
份
附件 5
证书格式和技术参数
一、证书成品尺寸
展开后 370mm×260mm,折合后 185mm×260mm。
二、证书封皮材料
230 克高级烟卡纸。
三、证书制作工艺
封面四色印刷,内芯单色印刷,封面覆亮膜,裁切成品后证书中间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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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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