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8: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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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住建发〔2023〕59号)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住建部门,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检测单位:

现将《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银川市建筑市场秩序,持续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围绕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整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2023年4月至12月,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督等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和执法职责,严厉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管理由“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范永胜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建管科、消防科、城建科、市行管处、市质监站、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具体负责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和相关管理人员。

  五、整治重点

(一)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

重点查处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恶意投诉、设置不合理因素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技术手段有力打击围标串标等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开展随机抽查。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对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对存在上述行为的项目,及时暂停并责令整改。每年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抽查不少于两次。

二是利用大数据检查。积极与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技术手段,发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充分调查取证,及时向市综合执法局移交线索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在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开标时,根据代理信息表对开标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对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不良行为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诚信扣分并责令整改。

四是综合检查。将规避招标、先建后招、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列为银川市住建局综合检查事项,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行管处、市质监站等单位进行核查、取证、处理。

(二)严厉打击“三包一挂”。

1.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违法发包问题。

2.重点检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是否一致、项目部主要成员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施工许可证一致,人员变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三)严格实名制管理。

1.是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人员管理并及时上传现场农民工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数据,项目部主要成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岗率、在岗履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是否按规定在工程资料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是否存在他人代签现象,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监理例会等。

(四)强化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结合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检测机构)资质动态核查,对近两年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10%比例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其中企业标准化考评达到优良以上级别的免于核查,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纳入重点核查范围,对近两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必查范围,依法整治专业技术人员“挂证”问题。

(五)保障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重点检查工期进度、工程款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有无恶意欠薪行为等内容。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2023年4月)。各县(市)住建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充分结合春季开复工检查、各类培训等工作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银川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专项整治(2023年5月-11月)。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整治重点内容,采取联合检查方式,排查本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专责跟踪、闭环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市住建局将对两县一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并定期汇总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填写“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分别于2023年6月、9月、11月当月25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整治期间,市住建局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6899919、邮箱ycjzgl@163.com,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2023年11月-12月)。银川市两县一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围绕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建筑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原因分析、建立制度机制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同时重点梳理3项以上典型案例,填写“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4),与书面总结报告一并于2023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各企业及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务必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按照《2023年银川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推动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向前迈进,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二是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相关移交制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要设立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履职监管。一是各部门各县(市)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常抓不懈,坚决防范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欠薪问题。检查人员务必规范检查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提升行政执法检查效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发现并核实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各部门各县(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将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记入不良记录;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挂牌督办,符合“黑名单”情形的,及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市场行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统筹协调银川市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相关报表、案例汇总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等材料上报工作,2023年4月10日前,将“2023年度银川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络表”(附件1)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单晓芳 田凯旋

联系电话:6899837

电子邮箱:ycjzgl@163.com

附件:1.2023年银川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络表

2.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3.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

4.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汇总表

附件1

2023 年度银川市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络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

投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受理邮箱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备注:请各成员单位于 2023 年4月10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2

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检查 项目 数量

(个 )

检查 建设 单位 数量 (个)

检查施

工总承

包企业

数量

(个)

检查监

理企业

数量

(个)

查处违

法发包

行为的

数量

(起)

查处转

包、违

法分

包、挂

靠行为

数量

(起)

查处未

批先建

项目数

量 (个)

查处围 标、串

标、恶意 竞标等 问题项 目数量 (起)

存在建

筑工人

实名制

管理落

实不到

位项目

数量

(个)

存在项 目部关 键岗位 人员履 职不到 位的项 目数量 (个)

存在项 目总监 理工程 师和监 理人员 履职不 到位的 项目数 量(个)

存在

拖欠

工程

款行

为项

目数

(个)

存在

拖欠

建筑

工人

工资

行为

的项

目数

(个)

其他 问题 数量 (个)

填表 说明

1. 请银川市两县一市住建部门汇总所辖县(市) 情况,于 2023 年 6 月、9 月、11 月当月25 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2. 各项指标的数值为自 2023 年 4月至每次填报日期的累计数字。

3.查处数量实际以移交综合执法局数量为准。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监理单位

存在问题

查处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4

填表 说明

1.请银川市两县一市住建部门汇总所辖县(市) 情况,于 2023 年 6 月、9 月、11 月当月 25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2.各项指标内容为自2023 年 3 月至每次填报日期的累计情况。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2023年度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填表 说明

1.请银川市两县一市住建部门汇总所辖县(市) 情况,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前报送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2.另附典型案例文字材料,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案情简介、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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