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建政办规〔2025〕8 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 年建宁县粮食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县粮食产能,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稳定粮食生产,结合粮食生产实际,现将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21.02万亩、总产9.15万吨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就做好2025年我县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围绕2025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做好春耕备耕,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行政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计划落实杂交水稻制种16.1万亩(其中:早制1.4万亩、中制8.2万亩、秋制6.5万亩),优质稻4.05万亩(其中:早稻0.44万亩、中稻2.85万亩、烟后稻及种后稻0.76万亩),旱杂粮0.87万亩(其中:甘薯0.1万亩、玉米0.42万亩、马铃薯0.05万亩、大豆0.3万亩),油料作物0.25万亩播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1.02万亩、总产9.15万吨、油料作物0.25万亩计划任务,为我县粮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粮油生产扶持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生产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我县粮食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粮油生产扶持措施如下:
(一)着力发展早稻(早制)。 种植早稻(早制)且连作晚稻(晚制)30 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230 元,其中省级补助200 元,县级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30 元;对单季制种后利用冬闲田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玉米面积30 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300 元。
(二)鼓励规模种植。 将30 亩以上制种大户纳入享受种粮大户补贴范畴。种粮大户补贴采取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的村委书面申请的形式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主体信息、土地流转合同、补贴申报面积等信息;村委会对申报面积等信息实地进行核对,现场核对人和申报主体应签字确认,确保申报数据正确,对分包主体面积不符合补贴要求的不予补贴,防止散户拼大户等情况发生。对于不能提供证明的面积不予认定,对非本村的土地不予确认。如种粮大户存在同一乡镇的两个村,由属地所在村委会各自给予面积确认。
(三)积极扩大旱粮种植。 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等间作套种旱粮。大力引导发展幼龄果茶园套种旱粮等栽培模式,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效益。对利用边坡荒地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30 亩(含)或种植玉米30 亩(含)、大豆30 亩(含)、幼龄果园套种大豆30 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00 元。
(四)鼓励发展油菜种植。 对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30 亩(含)以上的种植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0 元(补助范围为当年度秋冬播种,下一年度收获的冬种油菜)。稳定粮油生产水平。
三、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继续组织实施稻(种)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粮油单产提升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五新”技术示范推广。通过项目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片的典型样板作用和以点带面作用。加大水稻机插、滚筒式直播机直播、无人机洒施肥料技术、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等全程要机械化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提高粮食单产和种粮效益。
(一)主推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 落实4.05 万亩优质稻生产面积,实现全县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中稻主推“福香占”“荃优822”“聚香丝苗”“禾两优676”“ 玉针香”等;烟后稻及种后稻主推“明1 优臻占”等优质高产组合。
(二)主推新技术。 在粮食产能区建设水稻(制种)直播或机插秧高产示范片9 个以上,示范片中重点推广露天防虫网集中育秧、机插、滚筒式直播技术、无人机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割除父本、机收、机烘、秋冬种绿肥(紫云英或油菜)等主推技术;做好水稻单产提升项目的实施,建设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示范片1 个以上,力争全县粮食高产稳产。
(三)大力 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 在粮食生产示范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土地集中流转片区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以减少农药使用量,发挥绿色防控作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四、强化防灾减灾,减少灾害损失
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突出抓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强化与气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要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宣传报道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各涉农部门要围绕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重点,及时沟通协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明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要及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涉粮生产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水稻(制种)种植抗灾保险服务;新闻媒体做好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对惠农扶粮政策和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考核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本年度将粮食播种任务、产量完成情况(含粮食产能区示范片创建面积、主推技术推广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情况、水稻(制种)种植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等,将列入年终粮食生产责任制考核。
附件:2025 年建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6 月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