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蓬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3月12日底溪品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蓬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蓬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间意大会计划颁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蓬溪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循了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县实际,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其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奋发作为,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前 言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蓬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经济实力明显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十三
五"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人民承担的历史任务更加艰巨。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各项建设事业,确保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四川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蓬溪县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本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为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以及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引导市场主体决策的重要参考,引领全县人民共同奋斗,奋力谱写中国梦的蓬溪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