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节能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1-22 1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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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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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省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2017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大牛工程师


2017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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