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节能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6-08 1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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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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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光伏电站纳入“两个细则”管理体系。
近年来,山东积极贯彻国家绿色能源发展战略,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行、消纳创造了良好环境,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迅速,在2017年实现装机容量全国第一并保持至今。截至2018年底,全网光伏装机1361.22万千瓦、同比增长29.36%,年发电量136.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01%。在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部分光伏电站也出现了调度管理不到位、运行维护不规范、设备功能无法实现等问题,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隐患。
为规范光伏电站调度运行管理,推进光伏发电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山东能源监管办自2018年10月份开始组织调度机构、科研单位和部分发电企业起草制定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分别向电网企业、五大发电集团、省调光伏电站、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大型民营光伏发电企业征求了意见,定稿前又组织调度机构进行了三轮修订。最终印发的细则针对光伏电站运行管理中面临的各类情况制定了引导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对约束性指标逐一制定了考核项目及考核电量计算公式。为实现平稳起步,对新建、扩建电站设置了免考和50%考核期限,对按次(天、小时)考核的项目设置了月度累计考核电量上限。
根据工作安排,调度运行支持系统将于5月31日前完成建设调试,6月1日开始非结算试运行,7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